隱瞞癌情,是愛?是害!
世上有三樣東西是收不回來的:說出的話,射出的箭,潑出去的水。因此在生活當中,人的言語也需要十分慎重。
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一個故事:醫生給一個腫瘤病人做手術,術中發現腫瘤已經廣泛轉移,考慮患者時日不多,建議回家。然而病人並不知情,以為腫瘤已經切除,最後奇蹟出現:數年後患者依然存活,複查時腫瘤完全消失。
像這樣的故事不勝枚舉,我們姑且不討論這些故事的真實性,也暫且不說這種針對晚期治療的規範和合理性(因為後期推文會有針對晚期腫瘤治療的詳細介紹)。今天想跟大家探討的是:面對癌症患者,我們是該告知還是隱瞞癌情?
前面的文章說過,在我國,平均一個七口之家就有一個癌症患者,而且癌情還在愈演愈烈,癌症群體不可避免的會繼續壯大。每年這一百多萬癌症新發病人的家屬,都面臨是否該對病人據實相告的問題。而且大多數人堅信,以上類似故事是完全真實的,隱瞞癌情是愛的表現。
我不否定以上故事的真實性,但離開了腫瘤的規範化治療,這類故事也只能是不可複製的奇蹟。誠然,有一部分癌症是自愈的,但其機制複雜,是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毋庸置疑,精心編製的謊言一定程度上給了患者信心和心理慰藉,因此,有的醫生被要求說起了「善意的謊言」,病人家屬更是每天戴著面具與患者相處,面對面微笑,轉過身流淚,有些甚至過度保護,連起碼的治療都無法進行。但隱瞞癌情是愛是害不能一概而論,我認為大部分情況弊大於利。給大家講幾個小故事:
有個胃癌晚期廣泛轉移的病人,患者本人並不知情,一開始家屬為了勸其就醫,告訴他只要做個小手術就好了。為了圓這個善意的謊言,輾轉多處就診,均被告知已無手術意義。在此期間,患者病情進行性加重,開始還能生活自理,逐漸進展至多器官功能衰竭。
從發現癌症的半年來,都在檢查、轉診的痛苦循環中渡過,即使在十分衰弱之際,患者仍以為自己的病只要做一個小手術就能治癒,強撐著起床哀求醫生給他手術。家屬騎驢難下,強忍著悲痛在病人面前繼續演戲。
另一個肝癌病人,兒子十分孝順,考慮到父親是個性格膽小心細的人,擔心病人精神崩潰,也怕影響面臨高考的妹妹,選擇了獨自承受噩耗。然而父親還是從他的拙劣演技中識破了,為了不給兄妹倆增加負擔,自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於是,父子倆白天故作輕鬆的在面具下辛苦演戲,夜晚各自輾轉、黯然流淚。
曾有個肝癌病人給我講述自己的故事:當初兒子跟醫生商量後,決定把病情告知他,在了解自己病情的初期,心裡不願相信、也不願接受現實,他問醫生,如果積極配合治療,自己能活多久。醫生在綜合評估病情的前提下告訴他,規範化治療的中位生存期3-5年。痛定思痛後,他覺得這個時間足以讓自己看到孫子出生,還能完成很多自己以前想做卻沒時間做的事,於是開始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
他陪孫子走過了一個又一個五年,酷愛攝影的他在患癌十周年舉辦了自己的攝影展,直到二十年後的今天,上大學的孫子每個暑假都回來陪他,而他也常常忘記自己是個癌症病人。
對很多人而言,癌症等於死亡,於是妄圖用善意的謊言來「保護」病人,想當然的臆度病人的願望、暗自為其規劃殘生。然而,我們在過度的關懷、保護以及錯誤的愛的表達過程中,往往忽略了不幸事件中主角的想法,忽略了我們的行為給他們帶來的或許是更大的恐懼。他們需要我們理性的關愛、理解和真誠的表達,也需要科學的治療。
在信息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對大多數癌症病人而言,善意隱瞞是徒勞的。對於癌症壞消息,我們應該根據病人的情況,循序漸進地讓病人了解它,從而面對現實、消除恐懼,實現精神解脫,變壓力為動力,並最終最終戰勝它。
其實癌症病人對壞消息的承受能力,遠遠比我們估計的要強得多。當然,對於脆弱的病人,我們要注重告知的方式方法,以避免精神創傷,可以避重就輕、循序漸進。
《聖經·箴言》里有這樣一處經文,「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為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相信隨著醫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癌症將成為慢性病一樣可控,癌症病人可以真正實現臨「癌」不懼。我們也將不再因這善意的謊言褻瀆耶穌的神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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