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拍賣藏品為由騙取場次費 貪婪失人品
文/長江網 作者:周東紀
最近一段時間出現的兩起案件讓拍賣行業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一起案件發生在貴州遵義,警方摧毀了一個制販假冒名家字畫的網路。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早在1998年就開始大規模偽造並銷售名家書畫。能把這一山寨行為持續20年,不是犯罪嫌疑人手段有多高超,而是涉及此案的拍賣機構被金錢收買了。另一起案件發生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警方破獲了一起假拍賣公司詐騙案。犯罪嫌疑人以拍賣藏品為由,騙取「場次費」。(1月31日中國網)
本應秉持專業、客觀、中立原則的文物鑒定專家與某些拍賣機構狼狽為奸,為了高額利潤,不惜違背職業道德與做人本分,制假造假、以假充真矇騙收藏愛好者獲取非法暴利,成為人間公害,坑騙了消費者也污染了潔凈的藝術收藏市場。
文物鑒定是一項技術含量極高的工作,涉及考古、歷史、物理、化學、生物等諸多學科,文理匯通,博大精深。然而僅僅有這樣精湛的專業知識還不足以成為合格鑒定專家。「一個人如果不是真正有道德,就不可能真正有智慧,精明和智慧是非常不同的兩件事,精明的人是精細考慮他人利益的人。-------赫拉克利特」所以對於「真品」「贗品」的鑒賞,既需要高超的鑒定知識更需要一顆公正、求實、科學的態度,更需要拋棄私慾追求事物真相的擔當。一些偽專家為了自己高額的報酬,不惜與拍賣機構一起,出賣自己良知、枉用自己學識,肆意違背真相,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由堂堂專家淪為了一些非法機構的 「御用文人」幫凶。對於這些鑒定專家應當加大打擊力度,由工商、文物局、消協等多個部門形成合力,並通過司法力量對這些以文物鑒定之名行造假之實的所謂專家,進行專項打擊,對於給收藏者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國家應當建立獨立權威的第三方文物鑒定機構,為收藏者的藝術品進行權威鑒定,並實現鑒定專家與鑒定文物的結果實行終身負責制,避免文物在收藏市場上,良莠不齊的專家忽悠,也會杜絕不法拍賣機構趁機渾水摸魚、火中取栗的投機行為。
「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左傳」,我國正處於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文物投資收藏市場不斷壯大階段。只有健全法律建設、嚴格規範文物鑒定市場秩序,才能提高整個文物鑒定、拍賣及收藏行業的公信力,才能讓「贗品」「 真品」水火不容、涇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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