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在我身邊 核武器
20世紀40年代,隨著原子科學的發展和戰爭的需求,一種毀滅性很強的新式武器——核武器應運而生。
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裂變或聚變反應,瞬間釋放出巨大能量,造成大規模殺傷和破壞作用的武器。我們所說的核武器通常指狹義的核武器,即由核戰鬥部與制導,突防等裝置裝入彈頭殼體組成的核彈。而廣義的核武器通常指由核彈、投擲/發射系統和指揮控制、通信和作戰支持系統等組成的、具有作戰能力的核武器系統。
核武器是戰略威懾和扼制常規戰爭的主要手段,現代戰爭大多是核武器威懾下的常規武器局部戰爭。按照結構原理,核武器可分為原子彈、氫彈和中子彈。其中,原子彈是第一代核武器,氫彈是第二代核武器,中子彈是第三代核武器。按照作戰使用範圍,核武器可以分為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戰略核武器包括陸基、核潛艇發射的彈道導彈,遠程飛行運載導彈,巡航導彈核航彈;戰術核武器包括地面、海上和飛機上發射的中短程核彈頭導彈、巡航導彈、核航彈、以及核大炮、核地雷、核水雷和核魚雷等。
從1945年7月美國成功爆炸第一顆原子彈之後,特別是美國在日本廣島和長崎空投原子彈之後,核武器以巨大的殺傷和破壞效應,凸顯出其強大的威懾作用。世界各國也開始爭相發展核武器,核武器的規模不斷擴大,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尤其是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大國,核武器的數量和水平遠遠超過其他有核國家。20世紀80年代末,全球核武器的儲備規模達到頂峰,核彈頭數量達到6萬多枚,其中,美國佔38%,蘇聯佔60%,其他有核國家國家佔2%。
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開始研製核武器,1964年成功爆炸第一顆原子彈,邁入有核國家行列。經過近60年代的發展,目前,我國已經掌握了原子彈、氫彈、中子彈、戰略核導彈和核潛艇技術,成為世界上掌握核武器技術的強國之一,並且具有「三位一體」的戰略核力量和戰術核武器構成的自衛威懾能力。
鑒於核武器過於強大的殺傷力和破壞效應,1996年,聯合國通過《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在全世界範圍內全面禁止一切核試驗,為核試驗永久地畫上句號,推動了世界核裁軍的進程。然而,各有核國家在削減核武器的同時,卻又積極致力於核武庫的現代化建設,增強靈活使用能力,向核彈小型化、彈種多樣化、當量可調化、多彈頭化等方面發展,核武器依然在高科技局部戰爭中發揮著重要的威懾作用。
(編輯整理:楊伊琳 馮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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