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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器官若要先」活「過來再死去 你還願意捐嗎?

出品|網易科學人欄目組 惜辰

《新科學家》雜誌發表文章探討了器官捐獻這個敏感話題。由於移植器官供不應求,醫生希望擴大供體範圍,但這其中牽涉到對死亡的定義、親屬的牽絆以及醫學倫理,醫生在力求獲得死者家屬的同意時應如何把握生死界限來挽救更多的人?

隨著醫學科學的進步,供體的來源範圍擴大了。不妨回顧一下器官捐獻及移植的發展史。1954年,首次成功地完成腎臟移植手術。1967年,首次成功地完成心臟移植手術。1968年,美國建議採納腦死亡的法律定義。20世紀90年代,器官短缺讓醫生開始考慮無心跳供體(non-heart-beating donor)這類供體並未腦死亡但一旦撤除呼吸機就會死亡。2008年,首次成功地把無心跳供體的心臟移植給受體。2015年,研發了一種移植前在已死亡的無心跳供體體內復甦心臟的新技術。

如今器官移植幾乎是常規手術,但仍然面臨著家人痛苦抉擇和倫理挑戰的兩難境地。由於死亡軀體中只有不足1%能夠在醫學上滿足器官捐獻的條件,可供捐獻的器官數量遠遠滿足不了患者的需求。

因此,目前一些醫生正尋求讓更多垂死病人成為供體,甚至不惜挑戰長期公認的、關乎生死界限的道德準則。有人認為,如果做得過頭了,可能會危及器官捐獻這個敏感領域。

獲得捐贈器官首先要得到親屬的同意。他們正遭遇喪親之痛,還要面臨喪者軀體被解剖切取器官的殘酷現實。雖然能夠拯救其它患者,但力勸親屬是否人道?

英國劍橋帕普沃斯醫院的史蒂芬?拉奇(Stephen Large)表示,「我們所做的事意義重大。但人們擔心親屬會奔潰。」

人類大部分歷史中,心臟停止跳動意味著生命的結束。這一點仍然適用於大多數死者。但在20世紀中期,隨著重症監護的發展,一種新的定義隨之產生:腦死亡。

腦死亡是指,一些死者在受到腦傷或缺氧後生命進入一種奇怪的終結狀態,心臟仍在跳動,但腦部已經遭受災難性的、不可逆轉的損傷,幾乎已喪失腦功能,這可通過一些簡單的測試確認。

這些人無法自己呼吸,只能通過呼吸器有規律地把空氣推進肺中,來保證血液中充滿氧氣。法律層面來看,這等同於「傳統上」的死亡。通常,一旦做了測試,親屬告別後,呼吸器就會被關閉,幾分鐘後,缺氧會讓心臟停止跳動。

幾十年來,在親屬同意的前提下,被鑒定為腦死亡的死者成為大多數移植器官的來源。此外,來源還包括能夠從活著的供體安全取出的器官,如腎臟、小部分肝臟。

至關重要的是,從腦死亡的供體取出器官時,呼吸器要保持正常運轉,才能讓器官保持供氧狀態,為移植做好準備。

但是腦死亡的死者數量有限,實施移植手術的醫生不得不擴大供體範圍,即選擇無心跳供體(non-heart-beating donor)。由於物理創傷或中風,一些患者因不可逆轉的腦損傷而奄奄一息,但並未進入腦死亡狀態。20世紀90年代,移植醫生開始考慮讓這些患者成為供體。

與腦死亡供體不同,這類供體並未死亡,因此醫生不能在關閉呼吸器之前取出器官。相反,醫生得先撤除呼吸器,等待心臟停止。接著他們還需再等待一小段時間,在英國需再等5分鐘,在一些美國醫院不足5分鐘。然後他們才能開始移植手術。

這類供體讓可供移植的器官數量大增,在一些醫院中增長比例高達25%。但這類供體的心臟無法用以移植,因為在關閉呼吸器到移植器官這段時間,由於缺氧,心臟變得極為脆弱。

讓死亡供體的心臟重新跳動

因此,在過去兩年,拉奇的團隊一直在研究供體死後的心臟復甦技術,這在世界上尚屬首例。在供體被宣布死亡後,他們讓供體體內的心臟重新跳動起來。事實上,他們讓供體身體發揮「孵化器」的作用,用來保存心臟和其它器官。

拉奇的團隊沒有使用電擊讓心臟恢復運作。他們是通過機器維持身體的血液循環,這類機器會不斷提供氧氣,讓血液保持供氧狀態,從而讓心臟再次跳動。一根動脈被阻斷,以阻止血液流向大腦,這能防止受損大腦產生的有害物質進入血液。如果血液流向大腦,死者是否會醒過來?拉奇表示,這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腦損傷程度太嚴重了。

許多人對此持保留意見。許多人憑直覺認為,心臟停止就意味著死亡。如果心臟復甦了,家屬如何理解他們的摯愛其實並未復活?

詹姆斯?貝爾納(James Bernat)表示,「血液循環永遠停止後,醫生可以宣布一個人死亡。但拉奇團隊讓遺體的血液再次循環,這該如何解釋他是生還是死?」他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達特茅斯蓋澤爾醫學院中工作。

這種心臟復甦技術行得通。自2015年起,在獲得血液和移植部門(NHS Blood and Transplant)批准的三家醫院中,可供移植的心臟數量增加了15%。血液和移植部門是英國監管器官捐獻的機構。英國紐卡斯爾大學的約翰?達克表示,「死者接受心臟復甦術,就可能成為儘可能合適的供體。只要家屬能接受這個觀點,我認為這一技術是有意義的。」

在美國,當心臟仍在供體體內時復甦心臟被視為一種有爭議的做法。然而,有幾個美國醫生還提出了更為激進的建議。無心跳供體存在一個潛在問題。器官移植手術往往不得不取消,原因在於關閉呼吸器後等待供體死亡的時間太長。他們繼續呼吸好幾個小時後,心臟最終停止跳動,長時間的低氧狀態讓他們的大部分器官無法用以移植。

這個問題可通過一種方法解決,也就是在患者仍活著的時候,進行全身麻醉後取出器官。但這顯然違背了「死亡供體原則」,即取出器官不應造成供體死亡。

貝爾納認為,這一做法存在風險,可能會導致公眾不再支持器官移植。他表示,一些家屬已經誤以為,比起拯救生命,醫院對患者的器官更感興趣。已有許多家屬向他直接表達了這一觀點。

還未有醫生實施了這種從活供體中移植器官卻無法保障供體生命的手術,但這種方法的提議者之一、波士頓兒童醫院的羅伯特?特盧歐格(Robert Truog)指出,這樣做有助於減輕家屬的痛苦。

他回憶起一個八歲女孩的案例,在一場可怕事故中由於窒息她的腦部嚴重受損。她的家屬選擇捐出她的器官,但是關閉呼吸器到她死亡之間的時間太長,導致她的器官無法用來移植,這加劇了她家屬的悲痛。

特盧歐格說,「這對她的家屬而言,又是一次痛苦的失去。她爸爸說,『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不能對她進行麻醉以確保她能夠成功捐獻出器官以拯救其它孩子的生命。』」

無法保證供體安全的情況下、麻醉供體以取出移植器官這一做法備受爭議。讓法規發生更改允許這種做法的可能性不大。但一些醫生正在醫學期刊和醫學會議中針對這一問題展開辯論。這表示,或許有一天,對這一做法的看法會改變。

在英國,供體死亡後復甦體內心臟的做法仍是一種試點方案,而且試行人員正在評估公眾反應和這種做法的醫學實效。

血液和移植部門的保羅?墨菲(Paul Murphy)表示,「迄今,家屬對Papworth Protocol並無異議。事實上,死者心臟可能被移植以拯救其他人,對家屬而言這一點很重要。」

一項初步分析表示,同從腦死亡供體取出的心臟相比,從心臟被復甦的死亡供體中取出的心臟能夠發揮同樣的作用。不過這一結論仍需更長期的跟進研究。

以這種方式爭取器官也有助於實現垂死患者最後的生命意義。他說,「捐獻器官或許是供體最後的願望。如果他確實想捐出器官,我們有道德義務來儘力滿足他的願望。」

活體供者

從仍活著的患者體內取出器官顯然是違背醫生的倫理準則。但如果一名患者即將接受安樂死呢?在比利時和荷蘭,安樂死是合法的,最近政府也剛批准安樂死患者捐獻器官的做法。

大多數安樂死的患者患有癌症,並不適合捐獻器官,因為癌細胞會轉移到器官接受者體內。但有一些患者死於不會轉移病變細胞的其它疾病,因此可以成為供體。

為了能夠取出可用的器官,選擇安樂死的患者在醫院接受致命性注射劑並宣布死亡後,他們就立刻被送往移植手術室。但他們的心臟無法用於移植,因為缺氧時間過長。

比利時魯汶大學醫院的迪爾克?范?雷姆東克(Dirk Van Raemdonck)表示,了解這種情況的一些患者會要求醫生在自己被麻醉的狀態下取出器官。他說,「我們不得不解釋,在你仍然活著的時候,我們不能取出你的器官。」(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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