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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命案拒絕驗傷的背後......


每晚八點看欲罷不能,聞所未聞的歷史奇談







從古至今大凡發生命案,現場勘查檢查是必不可少的,為了找出元兇懲治犯人,受害者家屬一般都會配合工作。然而在古代,因為種種原因,有一些例外和特殊的規定。當時法律允許家屬提出不勘驗屍體檢查的申請,但要提交狀子,這種請官府准許自行調解案件的狀子稱為「攔詞」。但在這些「攔詞」背後,有些別有用心之人,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貓膩……




女兒被害身亡


父親收錢攔詞



在古代的刑事案件中,有些受害人為了錢財與仇人私了的案例不少見。清代刑部檔案里就記載有受害人親屬接受了錢財、與加害人私和,申請免檢的典型案例。


  


乾隆三十年(1765年),在河南鄧州就曾發生過一起這樣的案件。


  


鄧州有對夫妻,丈夫叫王六兒,妻子是薛氏。兩人結婚不久就感情不和,經常吵吵鬧鬧。薛氏不願和王六兒一起生活,就常回娘家,幾個月才到夫家一次。有一次,薛氏回娘家幾個月了也不回來,王六兒的父親王興覺得這一對是冤家,湊不到一起,就叫王六兒寫下休書,把薛氏休了。


  


王興自己到薛家去送休書,到了門口只是把休書往薛家門內一扔,轉身就走。薛氏的父親薛晉暄拾起休書,趕緊出來,追上王興責問:「你家平白無故的,為什麼要休掉我的女兒?」王興說:「要是小兩口和諧,我家休掉她幹嘛?」薛晉暄氣得說了王六兒一堆壞話,兩親家不歡而散。





  

過了幾個月,薛晉暄找了本村的地保賀承先等一些有臉面的人來和王興調解。幾個來回後,王興收回休書,薛晉暄則把女兒送到夫家。當晚王六兒以為薛氏已經回心轉意,自己先進了房間睡下,不料薛氏在外面房間坐到三更還不進房。王六兒起身先勸後罵,薛氏也沒有好話回他,說:「想要我和你做夫妻,除非下輩子。」王六兒大怒,猛一拳打在薛氏頭上,薛氏揪住王六兒撕打,王六兒將一把椅子砸壞,拿了椅子腿沒頭沒腦地亂打,薛氏無力還手只有拿頭相撞,又被王六兒夾住頭部,用椅子腿在薛氏背部連連痛打。


  


薛氏跌倒在地,面門撞在地面上,不再動彈。過了一個時辰,薛氏身體不斷變冷,氣息有出無進,竟死了。王六兒看到薛氏死了,就取出根麻繩,將薛氏屍體掛到房樑上,偽裝薛氏上吊自殺。


  


第二天一大早,王興、王六兒父子找來地保賀承先,央求他不要去報官。王興又和賀承先一起找來薛晉暄,許了薛晉暄一筆銀子,請求薛晉暄向官府申請免檢,薛晉暄見錢眼開,果然寫了張「攔詞」,說自己女兒是因夫妻不和睦,一時想不開才上吊的,無須驚動官府檢驗。


  


薛晉暄寫完攔詞回到家裡,對妻子薛魯氏也說女兒是自殺的。可是薛魯氏因女兒突然死了心痛萬分,一定要親自為女兒梳洗更衣。在梳洗時她發現女兒身上傷痕纍纍,頓時大罵王六兒狼心狗肺,薛晉暄無情無義,她自己到衙門喊冤告狀,請求官府立即檢驗女兒屍體,為女兒申冤。





  

縣官帶了仵作前來檢驗,驗得薛氏身上傷痕多達數十處,當場將王六兒逮捕,帶回衙門審問。王六兒供認不諱,並把罪行都攬到自身上,案情這才大白。


  


這起案件經過初審和複審,維持了縣官所擬的判決:王六兒按照毆妻致死的罪名,處以絞監候;地保賀承先杖責八十,革除地保;王興隱瞞人命案件、賄賂收買地保,杖八十。




孝子拒絕屍檢


籌謀為父報仇



在傳統觀念里,死者為大,逝者的身體是不可侵犯的。所以古代允許受害人的家屬為了保護死者的尊嚴申請免檢,這又是一種「攔詞」。當然,如果已經申請了免檢,作為「屍親」的受害人家屬就不得再提起訴訟指控加害人。


  


在明萬曆九年(1581年)發生的王世名為父復仇案件,就是一例。但是他先申請免檢,不使親人屍體遭到褻瀆,放過兇手不受法律懲罰,而後又自己實施了復仇。


  


王世名是浙江武義縣人,在他十七歲時,父親與其族侄王俊為了房產糾紛發生爭吵,後不幸被王俊打死。


  


事情發生後,兩家進行了和解協商,王世名表面同意與王俊私了,同時還接受了王俊賠給的幾畝地,聲稱父親死於意外,向當地官府申請免檢屍體。可是在安葬了父親後,王世名日夜暗中帶著刻有「報仇」二字的匕首,並且每年將王俊賠得的田產所收租谷都另外記賬。




  


在之後的六年里,王世名考中了秀才,娶妻生兒。他對母親和妻子說:「我們王家有後了,我要為父親報仇了。」之後,經過計劃,王世名就埋伏在路上截擊王俊,將其殺死,還砍下王俊的腦袋,帶上王俊所賠田產的賬簿,到縣衙自首。


  


武義縣的陳知縣詢問了情況後說:「這是大孝子,怎麼可以關押收審!」於是把王世名請到公館休息,並向上級金華知府報告自己不願意審理此案。金華知府只得臨時調遣金華知縣汪大受前來審理。


  


汪大受到後,對王世名說:「我要檢驗一下你父親的屍體,如果有傷就可以證明王俊有錯在先,你就不會被判死罪。」


  


王世名堅決地回答:「我就是為了不讓別人褻瀆父親的遺體才忍受至今,我情願一死也不願父親遺體受辱。」




  


汪大受要他回家辭別母親,同時派人驗屍。


  


王世名聽說後立即趕回衙門,以頭撞牆,阻止驗屍。汪大受只好停止驗屍,向上級報告,請求不驗屍就以復仇結案。可是王世名說:「這是違法的事,違法就是目無君上,怎麼還能活命?」最終他自己絕食自殺了。


  


王世名死後,他的遺孀俞氏撫育兒子到三歲,也自殺殉夫。這是古代申請免檢屍體的一個典型案例,王世名的舉動在視孝順為最大事的古代並不奇怪,反而還會讓人同情他的做法。


  


當然,在現在,這種私下報復的方法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懲處的。






表兄自縊身亡


訟師巧妙「攔詞」





在古代刑案中,還有另一種獨特的「攔詞」,就是利用慎重檢驗勒痕的做法,幫助當事人撇清責任。清代就有一個訟師利用此達到目的。


  


有個小戶人家姓許,名大柱,許大柱有個表兄孑然一身,又窮又懶。過去許大柱還經常接濟他,可是許大柱的表兄總是有借無還,沒完沒了,很煩人。


  


到了這一年的冬季,表兄又獅子大張口,說要借一百貫銅錢還債,許大柱忍無可忍,就把表兄趕了出去,關緊大門。表兄這次真是欠了人家一大筆錢無法償還,在外面叫罵了一陣子後,想想自己實在無力還債,一時想不開,就在許大柱家的屋檐下上了吊。


  


許大柱起先以為表兄走了,過了很久才從後門繞到前面來探看,一見屍體懸掛在門口,大驚失色。當時天色已晚,許大柱見附近也沒人,就趕緊揣了銀子,去找訟師請教。


  


許大柱找的訟師在當地很有名,那晚,訟師正在和幾個朋友玩葉子戲。許大柱向他說明了來意後,那訟師卻說:「你這就回去把屍體解下來,別讓人看見了,然後過來,我再教你。」許大柱就回家按照訟師說法,把屍體放了下來。


  


再說訟師那裡,他打牌正起勁,見到許大柱回來,卻只是吩咐他坐下觀戰。許大柱哪裡有心思看打牌,連著追問下一步該怎麼辦,那訟師也不理睬。這樣大約過了三個時辰,那訟師說:「被你吵得煩死了,那你就回去把屍首再掛上去吧!」





  


許大柱不明就裡,又急又惱,說:「你這不是在害我嗎?我請你不就是為了請教怎麼消災躲禍嗎?」


  


訟師大怒,說:「你敢不按我說的辦,就等著家破人亡吧!」


  


許大柱很害怕,只得回去把那具屍體再掛到了原處。心裡七上八下地又回到訟師那裡。這次訟師卻像個沒事人似的,笑著說:「怎麼這麼不怕麻煩哪!回去好好睡覺吧,明天有人敲門也不要理睬,等到聽到縣官鳴鑼開道的到了,叫你出來時你才出來。如果縣官盤問,你只要懇求青天大老爺檢驗就是了,一點不用爭辯,我早安排好讓你脫身的計策了。」


  


許大柱回家後按照訟師的教導,緊閉大門。第二天一早,地保看見許大柱家門口的屍體,拍門叫許大柱出來,許大柱也不敢回答。見許大柱久久不應,地保就去官府報案。許大柱牢牢記著訟師的囑咐,等到縣官來了,衙役們叫他出來時,他才出門。


  


縣官命令解下屍體,要仵作先初步檢驗,自己也上前親自看了一下。然後縣官問許大柱是否認識死者。


  


許大柱假裝過去看了一下,說:「這是小人的表兄,不知為什麼死在小人家門口。」縣官說:「他和你有仇嗎?」許大柱回答:「沒有。」


  


旁邊的地保知道許大柱家有錢,想敲他一筆,連忙稟報縣官:「啟稟大老爺,這死者是他親戚,平時借過他的錢,這肯定是他討債威逼所致。」





  


縣官說:「我親眼查看了這屍體,死者是自縊身亡,但脖子上有兩道縊痕,一淺一深,明顯是有人移動屍體以圖訛詐,想要索取錢財。」縣令把不懷好意的地保斥責了一頓,地保悻悻只好退下。


  


縣令認定死者是自殺,於是就對許大柱吩咐:「既然是你親戚,你就把這人埋了吧,這件事就這麼結束!」


  


許大柱憑著訟師提供的辦法,巧妙地化解了可能百口莫辯的難題,這種「攔詞」有些時候真是妙不可言。




作者:

劉永加,魚羊秘史簽約作者。文史學者,資深媒體人。


特此聲明:

本文由「魚羊秘史」製作出品,未經授權,不得匿名轉載,歡迎轉發朋友圈。文中圖片來源網路,為影視劇作品《大明劫》、《大清鹽商》劇照,版權屬於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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