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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找了,那個受盡折磨的「湯蘭蘭」已經死了




 


最近,很多人被「湯蘭蘭」案件刷屏:10年前,14歲的她舉報自己的父親、叔叔、鄰居、老師等十餘人長期強姦她,她的母親卻從中收取金錢,最後11人被判入獄。




令人震碎三觀的是,如今其中5人出獄,發起申訴。

新聞報道詳細講述了她如何隱姓埋名移居,更呼籲她現身。



其實,在「媒體監督」和「集體羞辱」之間,只隔著一張薄薄的膜,它叫良知。




無論如何,湯蘭蘭和那些與湯蘭蘭有過同樣遭遇的女孩,都應該被這世界溫柔以待,從此過上寧靜、嶄新的生活。



——

靈魂有香氣的女子






2008年國慶節,萬秀玲接到了14歲的女兒湯蘭蘭的電話:




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




萬秀玲第一反應是不信,懷疑女兒是不是有對象了,然後,她想要接女兒回家。




再然後,湯蘭蘭在一對好心夫婦的幫助下,親手寫了一封震驚世人的檢舉信。




湯蘭蘭說,自己從6歲開始,

就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

當月底,3天內村裡16人被抓。

4年後,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湯蘭蘭在檢舉信里說:




「我被爸爸強姦時,媽媽看到沒管;


我被爺爺強姦時,奶奶看到沒管;


我被表哥強姦時,表哥媽媽看到沒管……」





(湯蘭蘭交給警方的舉報信)



可能是善良限制了我的想像力吧,我沒辦法想像,怎麼會有親生父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女兒?!




更沒有辦法想像,整個村裡的人都會合夥作案,一起強姦一個未成年的少女!




所有人都對此保持沉默,默默看著這個女孩被欺凌、被侮辱、被虐待!




這個案件當時震動一時。




但因為案件持續時間太長了,湯蘭蘭又年幼,取證困難。

嫌疑人百般抵賴,並且合夥串供,最後定罪的只有11人。

並且大部分都只判處了5-10年的有期徒刑!




看了這個我真的想說,我國法律對這群人渣是不是太仁慈了!!!




湯蘭蘭被性侵的時候,她才6歲啊!!!




案件事發的時候,她也不過才14歲!!!




她被自己的爸爸和爺爺,包括大半個村子裡的成年男性,持續性侵、輪姦了整整8年!




甚至,在暴露出來的案卷里寫到,在輪姦的時候,他們還往湯蘭蘭的下體里塞茄子、黃瓜、甚至辣椒!!!




甚至,湯蘭蘭的爸爸,多次叫上村民來自己家,跟他們說,可以「讓我姑娘陪你們玩玩」,而她媽媽則在一旁附和「玩的話,可以,要給錢」,然後,他們只需要花50塊錢,就能夠跟湯蘭蘭發生性關係!!!




湯蘭蘭不從,就會被爸媽綁起來狠打!!!




一直打到她服從為止!!!





這8年里,這個女孩經歷了怎樣充滿了恐懼和絕望的日子?




這個案子中,唯一讓我感覺到溫情的,是涉案的所有公職人員,他們第一時間出動了警力,抓捕了所有的嫌疑人,面對如此複雜的案件,他們不屈不撓地調查取證,然後依法判決。




當地的戶籍警,甚至開了先例,將湯蘭蘭的戶口從她爸媽戶籍上遷走,給她安排了新的身份和住處。




根據判決書上顯示,湯蘭蘭的指定監護人是市婦聯辦主任和市婦聯權益部部長。




我真的很欣慰,這些公職人員,沒有因為湯蘭蘭一個孤苦無依的女孩就敷衍了事,他們給與了最大的善意,給這個從地獄裡爬出的女孩一線生機。




而這一切,都被一幫記者媒體律師給毀掉了!




彭湃新聞發了一篇報道,言辭鑿鑿地質疑湯蘭蘭案情有疑點,行文走向,認為湯蘭蘭誣陷了全家人。





最過分的是,把她的個人信息曝光在網路上,呼籲她站出來「說出真相」。




還整個村子裡的人一個「清白」,如果湯蘭蘭不肯出面,那就是有貓膩,就是刻意栽贓!




網路上流傳出一張跟澎湃新聞記者王樂溝通的截圖,對方問她:小姑娘的人身安全怎麼辦?




王樂說:

這不是新聞記者需要考慮的







為湯蘭蘭案件煽風點火的,不止澎湃新聞一家媒體。







更叫人嘆為觀止的,是鳳凰資訊發了一篇評論:




《知情人披露重要信息 湯蘭蘭強姦案背後疑點重重》的文章,這篇文章的邏輯可以說是叫人目瞪口呆了。







這個整個童年在噩夢中度過的女孩子,還沒有到24歲,剛剛逃離了魔窟還不足10年,或許,她的整個餘生都要被那樣的惡魔糾纏。




在遇見了一群正義和善良的人幫助下,她好不容易鼓起了所有的勇氣,考上了大學,有了工作,或許也有了男友,可以過一個正常的女孩子該有的生活。




卻再一次,面臨著將要被另外一群惡人拉進地獄的危險!!!




甚至,他們認為自己的舉動是在追求新聞理想,追求媒體正義!




人血饅頭不是這麼吃的啊!!!







正如某位網友所言: 

保護一個被性侵的小姑娘需要動用公安檢察院法院一大群人抓捕搜集證據訴訟審查判決四年時間一審二審特批隱姓埋名轉移戶籍,而再一次殺死她,只用澎湃新聞新聞記者 王樂輕飄飄一篇《尋找湯蘭蘭》就足夠了。








我大學學的是新聞專業,我曾經在電視台做過社會新聞欄目的實習,曾經寫過社會新聞的評論和報道,我深深地記得,我們有一門課程,叫做《新聞倫理》。




身為一個媒體人,她連最基本的保護強姦案受害人隱私都不知道嗎?




「曝光強姦案受害人隱私,無異於二次傷害。如果受害人隱私受到儘力保護,那麼性侵報案率就會改善。」




而這個記者,不僅僅是沒有新聞倫理,她連做一個人最起碼的同情心和良知都沒有!







更讓我難過的是,在我一直在關注這個案件的時候,看到微博

@我不是謙哥兒

 發了一條讀者私信。




因為媒體公布湯蘭蘭更改戶口之後的戶籍信息,一位20年前受到4年侵害的姑娘,在看到澎湃的消息後,跳樓自殺了。




侵害她的人,今年出獄。她對朋友說,我看不到希望了。




是啊,被法院定性的大規模強姦案都能被媒體洗白成「冤假錯案」,被政府保護起來刻意隱匿戶籍信息的受害人都能被媒體找到現有的所有身份信息,那又怎麼能夠對這個世界絕望呢?







媒體為何突然開始為一樁10年前就定案的強姦未成年人的案子翻案?




人民日報公布了五大連池(湯蘭蘭案事發地點)市委政法委回應:出獄後的湯蘭蘭媽媽,串聯曾經強姦自己女兒的同夥,連續上訪,並且藉助媒體(對,點名批評就是@澎湃新聞 @新京報 @鳳凰資訊網 等),還找了律師試圖向當地政府部門施壓,想要翻案,然後換取國家的高額賠償金。







湯蘭蘭6歲時,這位親生母親萬秀玲,把自己的女兒用50塊一次的價格賣給了同村的村民姦汙,用暴力和恐嚇的方式,讓她忍受了8年的持續性、極度殘忍、多人參與的地獄般的生活!




如今,湯蘭蘭24歲了,剛出獄的萬秀玲,又想要找出那個回歸正常生活,逃離了自己魔爪的女兒,想要逼著她現身,給自己和同夥翻案,換取國家賠償金!




你是她媽媽啊!是她媽媽啊!


怎麼能這麼殘忍???!!!


你已經殺死她一次了!


難道想要再重新把她拉出來再殺死她一次嗎?





(湯蘭蘭、湯母和弟弟)





電影《素媛》里,真實地再現了幼童被強暴之後的所有殘忍現狀。








比身體上的傷害更殘忍和可怕的,是得知消息後,蜂擁而來的記者一路圍追堵截,是需要有膽量站在被告席上重新訴說一遍被強暴的經歷,親手指認兇手,是那個強暴幼女的禽獸只判了12年(湯蘭蘭案中的強姦犯判的時間更短)。








還有哪怕恢復後,也無處不在地被圍觀、被人指點和非議。







素媛還有一直很愛很愛她的爸爸媽媽守護,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幫她遮擋外界所有的傷害,給與她充分的關注和鼓勵。




而湯蘭蘭,她的爸爸媽媽呢?


她的爸爸,是第一個強姦他的男人!!!


她的媽媽,把她當做雛妓推出去賺錢!!!




更可怕的是,媒體質疑案件是冤案的邏輯居然是,怎麼可能會有親生父母這樣對自己的孩子?




可湯蘭蘭,卻不是第一個被這樣對待的女孩!







這幾天看了大量有關湯蘭蘭案件的各方報道,還有案卷,我真的非常非常佩服她,這個女孩,在常年被多人用極其殘暴的方式性侵的情況下,也依然沒有放棄自己,拼盡全力從那個地獄裡逃了出來。




是的,她沒有精神失常,沒有自殺身亡,相反,她親手寫了一封舉報信,將自己的父母親人還有鄰居們全部告上了法庭,用公平正義的方式懲罰了他們,在結束了噩夢一般的生活之後,她抓住了生命中的所有善意的光芒,考上了大學,這樣的勇氣和毅力,我真的,真的,非常敬佩!




可萬萬沒有想到,這卻成為媒體質疑她的理由。







用心之險惡,叫人忍不住爆粗口:




除了賺流量之外,你們到底還是不是人???




在某些人的眼中,被性侵的女孩,除了發瘋和自殺別無生路可走是嗎?




如果沒有自殺,她就是蕩婦、騷貨、下賤是嗎?




為什麼別人都沒事偏偏找她,還不是因為她故意勾引人家?




被強暴是因為你穿得太少了吧?







社會對於性侵受害者的偏見,導致很多受害者在被性侵後不敢聲張,寧願忍氣吞聲,這也進一步助長了強姦犯的罪惡行徑!







還記得我們寫過關於林奕含的文章,那個在幼年時候遭到老師性侵的美麗又有才華的女孩,多年飽受抑鬱症的折磨,最終不堪重負,依然選擇了自殺。







林奕含的自傳體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寫道性侵他的老師李國華的心理: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會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林奕含曾經接受採訪說: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不是集中營,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白夜行》里的雪穗,也曾經經歷過被親生母親出賣給有戀童癖的男人性侵賺取生活費用,她一生都沒能走出這樣的絕望和黑暗:




我的天空里沒有太陽,總是黑夜。但並不暗,因為有東西代替了太陽,雖然沒有太陽那麼明亮,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憑藉著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當成白天。我從來就沒有太陽,所以不怕失去,我的人生就像在白夜裡走路。




雖然遇見了禽獸一樣的父母,但真心慶幸,湯蘭蘭後來遇見的當地公職人員都是好人,保護了這個女孩平安地活了下來。




他們之於湯蘭蘭來說,或許正是那一點微弱的光芒,指引她朝著更光明和美好的方向走去。




我只希望,有機會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不要轉發任何包含湯蘭蘭個人信息的文章,尤其是那幾個無良媒體的新聞。




如果你發現湯蘭蘭在你身邊,不要聲張,不要告訴任何人,不要打擾她,不要歧視她,不要議論她,不要用任何不一般的態度對待她!




請給與你最大的善意,保護這個從地獄裡走出的勇敢女孩!





老妖

犀利言辭柔軟心

,微博@老妖要fighting,微信公眾號@好姑娘光芒萬丈(ID:laoyaohuibao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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