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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闖禍之後,責任讓他自己承擔

兒子闖禍了。當他揮著新買的桃木劍四下亂舞時,劍尖一不小心划過了丹丹的額頭,血,隨後滲了出來……

——而所有這一切,直到丹丹拉著媽媽上門告狀時,我才知道。除了賠禮道歉,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送走丹丹母女後,我一臉怒氣地拉過兒子:「媽媽和你說過多少次,玩劍時要離別人遠點,你怎麼把丹丹給劃傷了?」

兒子怯怯地望了望我,低下頭去:「媽媽對不起,我錯了,我是不小心的。」

嘆口氣,我說道:「媽媽知道你是不小心的,但丹丹受了傷,會很難過的,你應該好好安慰安慰她。」

兒子疑惑了:「那我怎麼辦?」

我試探著說:「你送件禮物給丹丹吧,這樣她會高興的。不過,禮物得用你自己的零花錢去買,行吧?」

兒子想了想,答應了。

正值元宵節,兒子便給丹丹買了一隻花燈。那隻花燈十四元,而兒子的零花是一天兩元,這就意味著,接下來的一周里,兒子將沒有分文零花錢了。而在平時,兒子每天都會拿著自己的零花錢,去門口小店買些卡片、陀螺之類的小玩具的。沒了零花錢的日子,兒子可能很難適應吧。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兒子就忘了自己的承諾,向我伸手了:「給我錢。」

我擺擺手:「誰給丹丹買花燈了?」

兒了一愣,不好意思地走開了。

第三天,兒子一天也沒找我要錢。

第四天,門口的小店新進了一種鮮艷的彈力球,一元錢一隻;院子里的孩子們幾乎人手一隻,玩得熱火朝天。兒子見了,眼饞不已。最後,他跑回家來纏我:「媽媽,給我一元錢吧。」

「你的錢都給丹丹買了禮物了,怎麼還找媽媽要錢?」我故意問他。

「我知道,可我想買球,媽媽,我只要一元。」看得出,兒了真的很想買那種球。

「那不行,小朋友說話要算數。」我堅持道。

「好媽媽,求求你,你就給我一元吧。」兒子懇求著,淚水都涌了出來。

那一刻,看著兒子傷心的樣子,我真的有點動搖了。一元錢,實在不算多,給了他,就等於給他一份快樂。可當兒子開心地玩著彈力球時,他還能記得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嗎?一個人若不曾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他又怎能成長呢?到時,他又該如何去擔負那一份獨屬於自己的責任呢?既然如此,就讓兒子「一人做事一人當」吧。於是,我狠下心來,不再理會兒子的哭鬧……

接下來的幾天,兒子再也不曾找我要過錢。只是當他看著別的孩子玩著彈力球時,眼中充滿了羨慕。想來兒子小小的心裡,一定充滿了後悔,後悔自己不該傷人……

艱難的一周終於過去了,兒子重新擁有了零花錢,他的生活,又恢復了正常。對年僅六歲的兒子來說,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生活的教訓。我相信這一場教訓,將會使兒子日後更好地擔起自己的責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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