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林公逸事】《走進林則徐》——力避冤獄,「糾錯高手」林則徐

【林公逸事】《走進林則徐》——力避冤獄,「糾錯高手」林則徐

原標題:【林公逸事】《走進林則徐》——力避冤獄,「糾錯高手」林則徐


在清朝晚期,由於辦案官吏責任心問題、辦案技術手段問題以及案情複雜問題,造成了大量冤案、錯案。所以,林則徐在辦案中提醒自己,要盡最大努力避免冤獄的產生。


《走進林則徐》


中國有句俗話:「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在婚姻自由的今天,這一狀況已經不是絕對的了,當今社會有終身不娶的男士,也有終身不嫁的女士,這並不違反道德和法律,但是在封建社會卻不行,個人的婚姻不僅僅是社會發展所必需的,而且也是一種道德的約束。在那個時代,男女不平等,一個男子可以終身不娶,但一個女子絕不可以終身不嫁。如果女子在該結婚的年齡還不出嫁,就會被看作是「有傷風化」,被人看不起,甚至被認定為是「邪教」,對於「邪教」,政府的處理手段是相當嚴酷的。林則徐就曾經辦過這樣一個案子。


道光十四年六月,也就是公曆1834年7月,有人向朝廷舉報,說江蘇省松江府金山縣洙涇鎮有「女大不嫁養老終身者」。意思是說,有終身不嫁的女人,並且還不是個別現象,舉報人把這種情況視為「邪教」。這件事非同小可,很快就被上報給皇帝。道光皇帝接到報告後高度重視,在上諭中說:「奸民習教傳徒,聚眾燒香,蠱惑鄉愚,最為地方之害,不可不嚴行查禁。」立即降旨命令兩江總督陶澍和江蘇巡撫林則徐調查清楚,並進行嚴厲處置。


陶澍


林則徐接到聖旨後是十分謹慎的,他認為如果真有婦女終身不嫁,並且是大範圍地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應該按「邪教」處理,以維護社會的道德秩序;如果僅是個別人終身不嫁,甚至僅僅是道聽途說,那就應該把事情調查清楚,還當地婦女一個清白。於是,林則徐就派員喬裝打扮後到洙涇鎮暗訪密查,並命令金山縣的知縣魏文瀛挨家挨戶地調查。最終調查的結果是男大未娶者多,女大未嫁者少,並且這些女大未嫁者都是因為家裡貧窮,沒有財力辦嫁女,即便如此,也不過是推遲一兩年再出嫁,沒有終身不嫁的婦女。林則徐和陶澍立即會奏朝廷,為洙涇鎮婦女辯白,避免了一場冤獄。


還有一個典型的案例發生在林則徐署理兩江總督期間。1836年12月,都察院受理了一樁京控案,也是一樁陳年舊案。案情是這樣的:


江蘇省沭陽縣縣民王檉符被人殺害,兇手十三年沒有歸案,其妻王滕氏懷疑鄰村張繼玲等人是兇手,便託付死者弟弟王檉魁於1836年12月進京控告至都察院,要求嚴懲兇手。道光皇帝降下諭旨,飭令兩江總督陶澍和江蘇按察使裕謙處理此案。而陶澍還未及了解此案即辭離兩江總督一職,裕謙也丁憂在家,處理這樁陳年舊案的任務自然就落到了署理兩江總督林則徐身上。然而,案子不僅拖得時間很長,而且案情複雜,涉及到的人多,其中委屈者有之,喊冤者有之,林則徐不能不高度重視,認真梳理案情。


都察院


1823年6月的一天,王檉符外出未歸,次日被人發現死在鄰村村民張掄元的田地里。死者父親王允中上報地保章占魁,章占魁又上報縣裡。當吏役對死者進行驗傷時,發現死者心口之處有並排三處銳器傷,頭上也有被尖物戳傷的痕迹,而下體有精液流出,死者為他殺無疑,知縣立即下令捉拿兇犯。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兇手杳無蹤跡,案情也無任何進展,縣裡的差役情急之下開始亂抓人。韓泳和吳廷是兩名縣差,為儘快破案,四齣訪緝。一天,當地居民張小扣、張文楷兄弟在河邊洗澡,正大聲談論王檉符被殺案時,碰巧被韓泳和吳廷聽到,他們懷疑二人知道案情,便將張小扣抓走。居民張泳錫和張耀隆受張掄元之託,探訪涉案兇手,在談論案情時被韓泳和吳廷聽到,也被帶走。族人張文儀、張安仁因買賣土地而與王允中有矛盾,也被列入嫌疑。這些被列入嫌犯的人清一色都是張姓人,可經過查驗,均無證據證明他們就是兇手,只好釋放。


然而,在王允中的眼裡,兒子死在張掄元的田地里,而疑似涉案的人又都是張姓人,張姓人殺死了自己的兒子應是確定無疑的事實。縣衙之所以沒有對張姓人採取措施,是因為張姓同族的張繼玲在縣裡擔任縣書,對張姓人進行了包庇。於是,王允中一怒之下先後將張繼玲等張姓人控告於知州、道台,可是得到的答覆都是「嚴批飭審,並勒緝正凶究辦」。在等待結果的日子裡,王允中因病身故,臨終前他囑咐兒媳,也就是死者的妻子王滕氏,兒子一定是張姓人陰謀殺害的,一定要繼續控告張繼玲等人,遂有了後來王檉魁赴京將張繼玲等人告到都察院的事情。



林則徐

林則徐在對案件進行了反覆梳理後,暗自思忖:


此案王檉符受傷身死,事隔十有餘年,即使所控之張繼玲等並非兇犯,亦必須究出實在正凶,審明擬抵,方足以伸法紀而慰幽魂;豈宜僅以另行緝兇一語相率因循,致令死者含冤,正凶漏網?雖承緝接緝無獲之歷任州縣,皆已照例開參,分別議處,並無徇飾回護,而王檉符究被何人致死,豈竟訊無端倪?


筆者之所以能清晰地了解到林則徐的內心想法,是因為林則徐將這些想法清清楚楚地寫在了奏摺中上報了皇帝,以上這段話,就是從林則徐的奏摺中摘錄出來的。那麼接下來林則徐會怎樣去做呢?他再次將案卷及歷次控詞反覆推究,一個細節引起了他的注意,這就是第一次驗屍報告中載明的,死者的下體有精液流出。難道這樁案子與男女私情有關?林則徐經過思考斷定,王檉符被殺,必系因奸而起,於是,他順著這個思路開始了調查。


經過走訪,林則徐果然有了發現,一個叫張景世的女人出現了。據村民們反映,王檉符與張家莊的張景世歷來關係很好,被害那天,王檉符先到張景世家閑談,而後二人一起又前往張掄元家探望,不一會兒,張掄元將他們送出門外,二人向東走去,此後再也沒有回來,再後來,王檉符的屍體就出現在了張掄元的田地里。


江蘇巡撫衙門舊址


林則徐在調查中發現,張家莊不過有數十家村民居住,如果庄中有人往來住宿,鄰里無不知曉。王檉符和張景世離開張掄元家,如果依然在張家莊住宿,必有村民知道。可是林則徐派人了解了所有村民家庭,均無人知道有王檉符在庄住宿之事。再者,屍體所在田地也全無血跡,說明屍體是從別處移來的。如果是從庄內移屍,半夜必有很大動靜,而當夜該庄並未聽到聲響。這一切情況都表明,王檉符是在張家莊以外的地方被害的,死後被移屍於張掄元的田地里。那麼,殺害王檉符的第一現場究竟在哪裡呢?


林則徐秘密派出手下,喬裝打扮,在張家莊一帶進行暗查,不久就得到了一種說法。有村民說,王檉符如果在張家莊被害,斷不能蒙蔽至今。在張家莊附近有一條通行河道,是海、贛行船的必由之路,河上有若干船隻,王檉符定是與張景世上船偷情,被人發現遭殺害移屍,等人發現報官時,這條船已經開遠。十三年過去了,第一現場永遠不會被發現了。林則徐聽到這一說法恍然大悟,這一說法完全可以解釋本案所存在的疑問,是近乎情理的。於是,他把重點放在這條河上,繼續進行周密調查。然而,案子畢竟過去了十三年,這條日夜流淌不息的河流早已物是人非,承載第一案發現場的那艘船也不可能再被找到了,最終林則徐推斷:王檉符是在船上與人偷情時被害的,案犯將屍體移送上岸後,便開船逃之夭夭,此案與上述所列張姓人無干。隨後作出了如下判決:


此案王滕氏添砌情節,遣夫弟王檉魁京控,本屬失實,但究因王允中控告在先,且其夫死於非命,正凶無獲。王滕氏砌詞京控,由於痛夫情切,應請免其置議。王檉魁不行查明阻止,輒聽王滕氏一面之詞,作抱京控,究屬不合,應照不應重律,杖八十,折責發落。縣差韓泳、吳廷雖訊無情弊,惟將案外之張小扣等遽行解縣,以致屍親借口疊控,殊屬冒昧,亦應照不應重律,杖八十,酌加枷號一個月,滿日折責革役。張繼玲、張小扣,訊無謀害移屍;張文儀、張安仁並地保章占魁,亦無勸息徇縱情事,概毋庸議。王檉符屍棺,王滕氏情願領埋,已斷令地保章占魁赴張掄元地內,眼同送交該氏領回埋葬。仍飭沭陽縣嚴緝正凶務獲究辦。無干省釋,未到免提。



林則徐塑像


在大量人證和入情入理的分析面前,王滕氏和王檉魁表示認同,接受判決。就這樣,一樁懸了十三年的舊案得到了解決,結束了無休止的爭糾,避免了一樁錯案,還張姓人以清白,恢復了張家莊平靜的生活。當然,追查兇手的工作並沒有停止,還將進行下去。


在這一案子中,林則徐雖然沒有將真兇擒拿歸案,但他通過自己的智慧,解除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穩定了當地的社會秩序。


(此文選自馬駿傑著《走近林則徐》一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來源:黨建網)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福州市林則徐紀念館 的精彩文章:

【家風家訓】秦州胡氏家族:立德立功 言忠言孝
【福州黨史】血灑蕉嶺的英雄戰士——緬懷陳亨光烈士

TAG:福州市林則徐紀念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