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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放開虛擬銀行申請限制 傳微眾平安有意赴港求牌照

香港擬放開虛擬銀行申請限制 傳微眾平安有意赴港求牌照

香港近年來試圖加快金融科技的發展步伐,雷鋒網AI金融評論報道,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日前宣布將修訂虛擬銀行相關條例,放開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機構參與的限制。

為推動香港邁向「智慧銀行新紀元」,金管局於2017年9月公布一系列措施,其中一項措施就是在香港引入虛擬銀行,並檢視在2000年5月5日首次發出的《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據悉,該指引曾於2012年9月21日更新,用於闡釋金管局決定是否發牌予虛擬銀行在香港經營的原則。

金管局歡迎在香港設立虛擬銀行,相信虛擬銀行的發展可推動香港的金融科技和創新,並能為銀行客戶提供新體驗。此外,由於虛擬銀行一般以零售客戶為服務對象,當中包括中小型企業,因此有助促進普惠金融。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恆表示,不會對虛擬銀行的業務進行限制或指引,亦不會對有關貸款業務等設立額度上限。香港的虛擬銀行可以實現與傳統銀行間的轉帳服務,虛擬銀行卡本身不需要綁定金融機構的銀行卡。

在指引修訂本內,「虛擬銀行」的定義為,主要透過互聯網或其他形式的電子管道而非實體分行提供零售銀行服務的銀行。當局認為,2000年制定的指引的基本原則依然合適,當中包括規定虛擬銀行提出具體及可信的業務計劃、妥善管理虛擬銀行業務涉及的風險、公平待客,以及維持與虛擬銀行的性質和營運規模相稱的充足資本。

此次金管局擬修訂相關條例,最引人注意的一點莫過於「銀行、金融機構及科技公司均可申請在香港持有和經營虛擬銀行」。官方文件顯示,原指引要求在港註冊成立的虛擬銀行,必須由一家受官方認可且信譽良好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持股至少50%;新條例則建議非金融機構在成立虛擬銀行時,先註冊一個「中間控股公司」,再由此公司控股虛擬銀行。這也就是意味港當局放開對虛擬銀行申請者金融資質的限制,包括科技公司在內的非金融機構同樣可以在香港申請擁有和經營虛擬銀行。

但文件也指出,虛擬銀行尚屬較新的業務領域,在運營之初或將面臨相對更高風險,須有實力雄厚的母公司為其提供管理、財務和技術上的支持。舊指引規定,香港成立銀行的最低股本要求為3億港元(約合人民幣2.41億元)。阮國恆表示,暫無意為虛擬銀行降低門檻。

金管局同時表示,


  • 虛擬銀行仍須遵守適用於傳統銀行的同一套監管原則及主要規定,部分規定將因其商業模式而適當調整。虛擬銀行提供銀行服務時,應在促進普及金融方面扮演積極角色。

  • 雖然虛擬銀行不設立實體分行,但可以設立客戶支援中心。它們應顧及個人或中小企客戶的需要,故此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

  • 由於虛擬銀行主要從事零售業務,所以應以本地註冊銀行形式經營。這與現有對經營零售銀行業務銀行的處理一致。

  • 虛擬銀行要在申請時提交退出計劃,以備業務結束時可有序退場。

在風控管理方面,新方案與舊指引差異不大,仍要求申請者向當局提交專家獨立評估的技術報告,定期審查系統安全;並針對現有監管框架下所確定的八種基本類型的風險(即信貸,利率,市場,流動性,可操作性,聲譽,法律和戰略風險)作出相應控制措施。

阮國恆表示,目前已有超過10家機構,向金管局表達了在港開設虛擬銀行的意向,其中一半為科技公司。據香港媒體報道,微眾銀行與平安科技均有意赴港申請這一牌照;亞洲銀行、TNG、18 Financial等當地機構亦有興趣。但據財新網消息,接近微眾銀行的人士表示,目前微眾銀行並無計劃在境外開設機構。之所以有前述傳言,有可能是因為香港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曾於2017年6月到訪微眾銀行和平安科技,雙方在此期間就相關話題進行過交流。

據雷鋒網了解,本次修訂將向公眾展開諮詢以獲取建議,諮詢期為2月6日至3月15日,新指引預計於2018年5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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