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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還是低配?婚姻穩固的基礎是什麼?

在上一篇文章《付出太多的女人,最後只會招致男人的遺棄》中,風月君告訴大家,妻子或丈夫都不可付出太多,把對方捧得太高,高到學問跟不上,社會地位跟不上,掙錢也跟不上。

因為一旦出現如此巨大的差距,雙方在交流、生活習慣、文化品位,甚至交際上都難以有重合之處,感情出現分裂是必然的。

當然,有人不認同這種觀點,他們認為一個人有道德是最重要的,有道德的人會克制自己的慾望,以「天理」為重,以「人慾」為輕。

這只是美好的願望。道德的教化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通常道德的規則落後於實踐。如果道德全部管用的話,那還要法律幹嘛?人性與道德,從來都是既有重合,也有悖逆。

有人拿胡適和江冬秀為例,說兩個人即使學問水平一個在天,一個在地,也能美滿幸福一輩子。

這就以偏蓋全了,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雖然持續到人生的終點,但並非全是幸福美滿。

相反,在婚姻期間,胡適有過多次「不軌」行為。

江冬秀是舊式女人,裹小腳,大字不識幾個,這樁婚姻是包辦的。否則作為名滿天下的留學生怎麼會和她結婚。

陳獨秀就曾拍著桌子指責胡適太窩囊,規勸他儘早離婚。雖然胡博士不願離婚,但面對真愛的誘惑,他也不能不動心。

在胡適結婚的儀式上,他見到了表妹曹誠英,埋下了婚外戀的種子。1923年,胡適到杭州療養疾病,和在此求學的曹誠英重逢。此時,曹誠英剛剛離婚。

胡適和侄子胡思聰租了煙霞洞(所以此段戀情又叫「煙霞之戀」)和尚廟的三個房間,暑假,曹誠英過來,照顧他們生活。此時,江冬秀遠在北京,「煙霞之戀」有了發展的機會。

三間房,胡適住在最東頭,曹誠英住中間,胡適出入房間,必定要經過曹誠英的房間。在這種情況下,不發生故事顯然是不可能的。他們在這裡住了三個月的時間,真正是「洞府神仙」的幸福生活。當時徐志摩、陶行知等人對此心知肚明,但都樂見其成,不予干涉。

三個月後,胡適回京,想和江冬秀離婚。江冬秀聞言後,既不大哭,也不大鬧,而是平靜地拿著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同時把兩個兒子摟在身前,聲色俱厲地對胡適說:「你好!你好!你要那個狐狸精,要和我離婚!好!好!我先殺掉你兩個兒子,再殺我自己,我們娘兒仨都死在你面前……」

眼看要鬧出人命,胡博士只有舉手投降,放棄離婚的念頭。

但是,此時的曹誠英已經懷孕。雖然他們情投意合、更為般配,但作為一個小三,她可以得到表哥的心,但得不到他的人。無奈之下,她打掉了腹中的胎兒,到國外留學去了。

幾年後回國,曹誠英到四川大學農學院任教,認識了一個姓曾的老師,已準備結婚。豈料曾某的親戚和江冬秀較熟,聊天時說了這事。江冬秀豈能放過這個報復的機會,她把曹誠英給胡適當小三並懷孕的事全說了出來,曾某聞知,遂和曹誠英取消了婚約。

曹誠英此後終生未嫁。1973年去世後,她把墳墓選擇在通往胡適老家的路邊,她是希望能在這路上再看到回家的表哥吧。生不能在一起,只有寄希望於死後相逢。

在留學期間,胡適就美國姑娘韋蓮司戀愛。對於和江冬秀的婚姻,胡適這樣對韋蓮司說:「我早已放棄讓她(江冬秀)來做我知識上的伴侶了。這不能說是沒有遺憾的。」

顯然,對於和江冬秀的婚姻,胡適有遺憾,有隱忍,有無奈。直到今天,仍有人認為他的選擇值得同情,但其實是舊制度的犧牲品。

無論是主流的思想,還是日常的實踐,都說明男女婚姻「般配」的重要性,高攀、低配皆不可取,兩人剛剛好才叫配,才能給婚姻一個穩定的基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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