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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番禺來穗人員!這有一份給你們的公開信,請查看

為加大番禺區「五類車」

綜合治理工作宣傳力度,

番禺區城市環境綜合提升指揮部辦公室

印發《致在番禺區來穗人員的一封公開信》

(以下簡稱《公開信》),

通過各鎮街網格員

向全區140多萬名來穗人員派發,

勸告來穗人員不要駕乘「五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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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公開信》有關的5項內容指出:

1

為全力壓減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廣州市統一部署,番禺區委、區政府將連續三年開展「五類車」(包括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非法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改拼裝報廢車)綜合治理工作。自2017年7月起,番禺區已全面推進「五類車」綜合治理,2018年將繼續不遺餘力強力推進「五類車」綜合治理,壓減交通事故,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

「五類車」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元兇」,2016年、2017年,番禺區每年涉「五類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均超過120人,占當年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80%左右;「五類車」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受害人的損害賠償往往難以得到保障,給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3

目前在番禺區境內行駛的摩托車、電動車都是非法的。根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摩托車行駛的通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準上道路行駛的通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番禺區自2003年起就已經停止了摩托車登記上牌,原先在番禺區登記上牌的摩托車都已進入報廢期。番禺轄區都是「限外區」,外地籍摩托車嚴禁進入番禺區行駛。此外,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也不準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4

駕駛非法車輛,將面臨一系列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對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0-1500元罰款,並吊銷駕駛證;

對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處15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對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處15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對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處1500元罰款,扣12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5000元罰款,扣12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對違反禁令標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5

《公開信》勸告來穗人員不要駕乘「五類車」;如果住所還有非法摩托車,儘快將其處理;如果有報廢摩托車,儘快到所在村(居)委申請報廢,屆時將有報廢公司上門回收;如果是有保險、年審的外地籍摩托車,借新春返鄉的機會將摩托車運回老家,不要再駕駛進入番禺區。

記者:王漢文

編輯:Li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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