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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中的殺傷力規則

如果我們留意那些在溝通交往中,經常振振有詞的人,往往在人際關係之中很難得到真正的坦率的溝通,也因此不能得到和諧的人際關係。這些人的內心深處實際上存在著兩個非常有破壞性和殺傷力的規則:我是對的、我這麼做是為對方好。

一、我是對的

「這件事我沒有錯,是我們主管的問題,大不了辭職不幹!」

「這不是我的問題,是他不講道理,大不了分手!」

「是孩子不聽話,不懂事,還離家出走,有本事永遠不要回來!」

「是他太過分,蠻不講理,說說他還不行!」

在溝通交往中,堅持「我是對的」人,不會得到真正的效果。他們甚至會因為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顧及和對方的關係。

這就是許多溝通不良者心態上的盲點,看不到自己身上的責任,而總是一味地希望外界環境發生改變。我們不可以改變別人,我們只可以改變自己的行為。許多人不明白這一點,卻只徒勞地期待別人改變。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錯。結果對方也是和他一樣的心態,這樣的結果可想而知。這樣的人生當然會有很大的無力感,因為我們無法改變和操控別人。

事實上,每個人都有堅持「我是對的」的思維,只不過有的表現得較為含蓄。為什麼會如此呢?這是為了維持自我對身份的認同。創造優越感是自我的核心價值觀,因此「我對你錯」便成為自我意識的關鍵信念。在這種情況下,自我會將任何對其觀念的否定,等同於對身份的否定;等同於對自我價值的剝奪;甚至會認為是對自身存在的致命威脅。自我會對這些否定本能地撐起保護傘,或者發起猛烈的攻擊。也因此溝通者的心智完全被自我所控制,當事人將完全喪失察覺能力,負面情緒完全主導了當事人的思想和行為。

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的經驗:

1、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不同,所以形成的BVR(信念、價值觀和規則)也會不同。在對同一件事情上,不可能會持有完全相同的觀點。

2、溝通時每個人因為所處的角色身份不同,因此很容易產生互相矛盾衝突的觀念。

3、道理永遠是相對的,每個人的標準不會完全一致。

4、關鍵在於我們在溝通中究竟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目標?我們通過爭論究竟希望得到一些什麼?是希望證明你是對的,或者希望有一個共識的達成?

二、我這樣做是為對方好

這一條表面來看是非常善意的出發點,事實上卻往往演變成為人際關係的另一個最具殺傷力的規則。堅持把「我這樣做是為對方好」掛在嘴上的人,行為上不易有真正的效果。

內心有這個觀念的人,實際上是將自己的位置更多地凌駕與對方之上,認為自己的一套BVR(信念、價值觀和規則)才是好的,比對方的要正確。他也就不會去真正尊重、在乎對方的感受。

效果比道理更重要。溝通不良的人不懂得這一點,所以他們可以成為最佳辯手,他們會抱怨別人不理解他們的苦心,但絕對無法擁有和諧的人際關係。因為他們看不到自己的心態的盲區,也不清楚這樣會導致的不良結果:

1、沒有效果。

2、對方的辛苦。

3、每這樣做一次都會讓雙方的關係更疏遠。

「我是對的,我這樣做對是為你好」的觀念,在婚姻關係里會讓對方產生窒息感,在親子關係里會讓彼此的距離越來越遠,在人際關係里會讓朋友的溝通越來越少,在企業里會壓抑團隊每個個體的潛能發揮及使得工作效率低下。

溝通的心態應該是這樣:我本身不確定哪一個標準為好,哪一個選擇最適合。我只是有一個想法或目標,一個真正「三贏」(我好,你好,世界好)的目標,然後加入對方認可我的這個目標,也願意達成此目標,那麼我們便可以繼續更深入地探討能夠實現這個目標和效果的可行方案。最後,在所有可行的選擇中,選出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方案並加以落實。

加入對方不接受,我也不應感到不快。因為不快是來自於操控對方的企圖,其實質是對對方界限的侵犯。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有成功的權利,也有失敗的權利。然而,很多人曲解了溝通的含義,他們認為憑自己的地位、身份、學歷、經驗等等,就完全可以凌駕於對方之上。他們似乎認為自己掌握了世界的真理,他們的價值標準才是最正確的,因而對方應該無條件地接受。所以,他們會一再侵犯甚至踐踏對方的界限,無視事實真相,無視對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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