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的死讓孫中山決心走上武裝革命道路,但革命黨內部卻爭論不休以致軍事上一籌莫展
革命黨的主要領導人,在民國元年一直抱著與袁世凱合作建國的思想,缺乏備戰應變的準備。自宋案發生後,形勢急轉直下。1913年3月25日,孫中山訪問日本後回到了上海,當天晚上,他立即與陳其美、居正、戴季陶等會集黃興寓所,商討解決宋案的策略。
1913年2月26日,東京,日本貿易協會歡迎紀念
然而,革命黨人在反袁策略上發生了嚴重的分歧。黃興認為,「民國已經成立,法律非無效力」,主張按法律程序推倒袁世凱。戴季陶一貫主張二次革命,竭力反對黃的意見。黃興仍認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發難,必致大局糜爛」。他主張「以其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即「欲以暗殺袁世凱,省事免犧牲」。孫中山一向認為暗殺不足取,對法律解決也不以為然。他指出:「總統指使暗殺,則斷非法律所能解決,所能解決者只有武力」他分析了當時的形勢,強烈主張:「袁氏手握大權,發號施令,遣兵調將,行動極稱自由。在我惟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迅雷不及掩耳,先發始足制人。」他並強調說:「宋案證據既已確鑿,人心激昂,民氣憤張,正可及時利用。否則時機一縱即逝後悔終嗟無及。」在血的教訓面前,孫中山決心重新走上武裝革命的道路。
宋教仁遇難照
然而,孫中山要領導革命黨人轉入革命戰爭的軌道,誠非易事。在宋案之前,李烈鈞等人雖有備戰應變的思想,並且時斷時續地有建立都督聯盟的活動,但當時國民黨內妥協空氣濃郁,總希望通過和平的、合法的手段取得政權。
孫中山、黃興
當時,孫、黃爭論不決,遂分電粵、湘兩省徵求意見。胡漢民和譚延闓因戰備不足,都複電不贊成馬上起兵。胡漢民反袁比較堅決,曾和護軍使陳炯明聯名通電,但軍權在陳的手裡,而陳對起兵討袁表示冷淡。譚延閭則態度相當曖昧,只是因湖南革命黨人力量頗強,他不能不附和革命黨人的政治主張。贛督李烈鈞剛剛取得民政長事件的勝利,宋案後強烈主戰,他並積極與各省聯絡,建立了贛、皖、粵、湘、閩等省的聯盟。他甚至遣使至鄂遊說,企圖爭取黎元洪,但「黎公不為所動」。
李烈鈞(1882-1946年2月20日),字俠如,號俠黃,[1] 漢族,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羅溪坪源
1913年4月中下旬革命黨人在上海召開了第一次秘密軍事會議,皖督柏文蔚、贛督李烈鈞及湘、粵等省代表周震鱗鱗、覃鎏欽等參加了會議。雖然李、柏兩督主戰,柏文蔚且表示「願首先在皖發難」,但當時孫、黃之間仍爭論不決,而革命黨的統兵將領普遍認為,「我方兵力不能敵袁,與其速戰失敗,莫若練軍觀變,袁尚不敢過於輕視」。軍事會議的結果,僅議定進行全面布置的準備工作。
柏文蔚(1876-1947年4月26日),字烈武,安徽壽州人
「宋案」證據公布後,革命黨人對袁世凱的義憤,達到了高潮,違法大借款案的簽字,更是火上澆油。4月27日,《民權報》刊布徐謙《布告國民》一文,曆數袁世凱政府十四大罪,這幾乎是一篇討袁檄文了。孫中山主張乘民氣高漲之機,「速興問罪之師」。皖、贛兩督在滬上軍事會議後,積極備戰。
民權報
然而當袁世凱調兵遣將,積極備戰的時候,革命黨人起兵討袁的計劃,卻再次受到挫折。穩健派由於怯戰依然把倒袁的希望寄托在法律解決上。當「宋案」證據公布之後,穩健派的主要喉舌《民立報》卻於4月27日、28日、29日連續刊載徐血兒的《綜論大暗殺案》,他不顧籠罩著中國大地的戰爭烏雲,仍在從容認為以國會依法彈劾袁世凱。即便是對於袁世凱為了戰爭而簽訂的大借款他們也認為可以和平地打消。
孫道仁(1865-1932),湖南慈利縣人
由於革命黨人遲疑動搖,閩督孫道仁退出了與贛、皖、粵、湘四督的聯盟。1913年5月初在上海召開的革命黨人的第二次軍事會議,竟一籌莫展,武力討袁的計劃就這樣被擱置了。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當真是窮得響叮噹,只能靠借債度日
※袁世凱政治手段高明,左逼孫中山讓出大總統,右逼清皇帝溥儀退位,最後都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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