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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環保十大新聞出爐 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列首位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侯津剛)山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山西加大力度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意見、山西建立黨政領導帶頭領辦環保問題長效機制……2月7日,山西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省環保廳評選出的2017年山西環保十大新聞。其中,山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位列首位。

1.山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

我省綜合施策治理大氣污染見成效,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23.4%,圓滿完成國家任務,大氣環境質量穩定改善。

2017年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一階段考核之年,也是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之年。一年來,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特別是10份以來,省政府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打出量化問責、強化督查、強化督查信息公開、宣傳報道、獎懲考核的組合拳,圍繞重點污染源、重點污染時段,對症下藥,精準治污,推進完成了100萬戶以上「煤改氣」「煤改電」及集中供熱清潔取暖工程,拆除1.1萬台燃煤小鍋爐,關停淘汰7439家「散亂污」企業,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污染問題,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效果明顯。

監測數據表明,2017年11—12月採暖期,全省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6%,二氧化硫同比下降51.7%,老百姓感受的藍天更多了。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達到59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23.4%,圓滿完成國務院「大氣十條」下達我省的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20%的任務;較2016年下降1.7%,完成了PM2.5平均濃度從2017年年初大幅度上升到年底同比下降的逆轉,實現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較上年好轉的目標。

2.山西加大力度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意見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進駐督察。7月30日,中央環保督察正式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指出了我省存在4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二是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多見。三是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四是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特彆強調了礦山開採造成的生態破壞問題。

根據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我省制定印發了《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將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問題細化分解為60項具體任務和474項具體工作措施,並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8月30日正式上報國務院,9月25日,我省召開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動員部署會,標誌著我省整改工作進入了抓落實、見真章的關鍵階段,全省上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駱惠寧書記「五個強化」和樓陽生省長「四鐵精神」嚴格要求,以高度的自覺全力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整改方案確定的60項整改任務中,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的任務有32項,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的任務有7項,分年度實施的中長期整改任務有21項。據統計,截至12月底,已有32項完成,28項正在積極推進。

3.山西建立黨政領導帶頭領辦環保問題長效機制

為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2017年5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建立了「332」黨政主要領導領辦中央環保督察環境整改事項工作機制,要求省、市、縣(市、區)三級黨政領導幹部主動帶頭,領辦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行清單管理,限期整改,對單消號,並以此為契機,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半年多來,省、市、縣三級領導共領辦1463項,推動解決了一批重點難點環境問題,為全省各級領導幹部做出了表率。

據了解,省、市、縣三級領導領辦的事項,主要是中央環保督察環境整改事項和「散亂污」企業取締、散煤治理、煤改電煤改氣工程,斷面水質達標治理工程、黑臭水體治理、垃圾治理、工業企業違法排污、礦山生態破壞、農村畜禽養殖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治。

2017年年底,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對我省主要領導領辦的環境整改問題進行了專項督察。省委書記駱惠寧領辦的3項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問題整改事項中,太原市黑臭水體治理工程正在緊張施工;太原市散煤清潔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晉祠賓館排向農田的污水管線已封堵,污水治理項目正在進行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省長樓陽生領辦的3項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問題整改事項中,臨汾市區規劃區內清潔取暖工程基本完成;汾河臨汾城區段污水截污治理工程和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治理工程建成;霍州市58家副食品加工戶燃煤替代工作已全部完成。副省長賀天才領辦的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寧武涔山鄉春景窪村私挖濫采、露天開採煤礦問題,當地政府開展了為期1個月集中整治,同時制定生態修復治理方案,落實生態修復工作。

在省領導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的帶動下,各級黨政主要領導真抓實幹,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持續發力,促進一大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省上下形成了親力親為抓環保、全心全意促整改的良好氛圍。

4.山西省級環保督察實現全覆蓋

2017年11月,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分別完成對太原、大同、朔州、運城4市的進駐督察,從而實現了省級環保督察對11個省轄市的全覆蓋。

自2016年7月以來,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先後組織開展了4批次省級環保督察,其中2016年7月至8月進駐長治、晉城2市,在全國率先部署啟動了省級環保督察。2016年11月至12月,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開展了第二批對陽泉、臨汾2個市的進駐督察;2017年5月至6月,對忻州、呂梁、晉中3個市開展督察;2017年10月至11月,對剩餘的太原等4個市進行督察,實現首輪省級環保督察順利收官。

本輪督察特色明顯,突出頂層設計,完善環保督察工作機制;突出環保特色,創新環保督察工作模式;突出從嚴督政,推動部門履行環保職責;突出邊督邊改,提高群眾獲得感。督察期間,累計受理信訪舉報5718件,轉辦5326件,截至目前已全部辦結。督察期間,共整治違法排污問題4507起,其中責令立即改正1953起、限期整改451起、立案查處503起、查封扣押20起、關停取締157起、移送公安45起,罰款金額4856萬元,累計批評問責1163人,為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推動環境質量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

5.山西「鐵腕治污」對環境違法形成強大震懾

201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鐵腕治污」,全省環保執法強勢出擊,嚴查環境違法行為,共下達行政處罰決定5502件,行政處罰金額5.8億元,是2016年的2.23倍,查處四類環境違法典型案件1851件,對環境違法形成強大震懾。

開展「鐵腕治污」行動是省委、省政府委改善山西環境質量作出的重大決策。2016年12月15日,山西省政府召開「鐵腕治污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拉開了我省「鐵腕治污行動」的序幕。2017年3月27日,樓陽生省長在臨汾調研時強調指出,治污永遠要鐵腕,鐵腕治污無期限。

為推動「鐵腕治污」紮實開展,從2017年7月開始,省環保廳認真組織駐市強化督查,採取廳領導包片,處長包市的督察機制,對11個市展開不間斷的強化督查,累計檢查企業6345家,發現各類環境問題4891件,督促完成整改4452件,責令整改2133家,立案處罰889家、罰款4383萬元,關停取締567家、查封扣押23件、行政拘留19人,對推動各市解決環境問題,提升環境質量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6.新修訂的《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3月1日開始施行

2017年3月1日,新修訂的《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1996年1月1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標誌著我省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翻開了新的一頁。20年來,《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為推動我省環境保護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有著「史上最嚴環保法」之稱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施行後,我省現行條例在發展理念、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方面,已不能滿足當前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亟須修改。

修訂案結合山西省近年來對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進行防治的實踐,對上位法進行補充細化,增強環境執法實踐指導性,主要突出了「四個強化」。一是強化責任追究,體現從嚴管理。二是強化源頭治理,體現協同管控。三是強化綜合施策,突出防治重點。四是強化制度建設,推動改革創新。

7.山西排污權交易「明碼標價」

2017年3月,我省印發《關於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排污權交易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

通知明確,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採取「一次性補償」的辦法分類核定。基準價格仍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變,二氧化硫1.8萬元/噸,氮氧化物1.9萬元/噸,化學需氧量2.9萬元/噸,氨氮3萬元/噸,工業粉塵5900元/噸,煙塵6000元/噸,排污權交易價格不得低於排污權交易基準價,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手續費標準另行制定。

通知要求,山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應在部門網站及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價格、收費標準及政策依據,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8.山西環保與司法聯手開展打擊污染犯罪專項行動

2017年6月至12月,山西省委政法委、省環保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開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主要包括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等17種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專項行動期間,全省法院共受理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1起40人,現已依法審理並結案9起。全省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污染環境涉刑案件52件66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30件37人,批捕15件22人,起訴34件69人。全省公安機關共受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92起、行政案件407起,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14人、行政處罰417人;全省環保部門共向公安機關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01件,涉刑案件28件。

近日,省有關部門公布了其中的一些典型案例。陽泉市郊區平坦鎮辛興村趙某違反國家規定,私自收購、拆解廢舊油桶,拆解過程中未採取有效防滲措施,嚴重污染環境,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約183萬元。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趙某構成污染環境罪,處以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運城市新絳縣澤掌鎮王某等16人非法購買、拆解廢舊電瓶和廢鉛板,未採取任何有效防護措施,直接將電瓶液和鉛廢物排在廠外滲坑內和土地上,造成環境污染。新絳縣人民法院判決王某等16人構成污染環境罪,分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目前,179.22噸涉案含鉛廢物已被安全轉移。

9.山西如期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

2017年6月6日,晉中市環境保護局向山西瑞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頒發了山西省首張國家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這標誌著山西省排污制度改革邁出了全新的一步。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和時限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我省要完成全省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涉及的重點行業以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

截至2017年年底,山西順利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全省共核發國家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539張,涉及15個行業,其中,火電行業137張,造紙行業41張,鋼鐵行業18張,水泥行業133張,焦化行業130張,石化行業3張,平板玻璃行業3張,有色金屬行業3張,氮肥行業20張,紡織印染行業11張,原料葯製造行業18張,製革行業1張,電鍍行業12張,農藥行業7張,其他行業2張。

10.山西省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7年11月17日,樓陽生省長主持召開省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山西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對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省情調查,是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省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2007年開展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顯著成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工業經濟和社會人口結構,以及污染源的類型、分布、規模和性質等都發生巨大變化。同時,農村面源、非道路移動源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對環境質量的影響逐漸顯現,亟須對其排放情況開展系統性調查。

2017年6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出台了《關於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開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普查任務。

《山西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明確了普查工作目標、時點、對象、範圍。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普查對象為山西省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範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普查的總體時間安排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目前,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進展順利。省政府成立了分管副省長任領導的山西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各市也成立了相應機構,工作方案、制度和技術規範都已出台,普查信息系統開發建設、清查建庫、伴生放射性礦企業初測、普查試點等工作均已完成。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新聞媒體及各種宣傳平台開展普查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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