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媽媽溫柔有餘,堅定不足?
現在很多的育兒理念中,都會提倡類似溫和而堅定的理念。但在實踐的過程中,似乎困難重重。特別是一部分媽媽是很難和孩子堅持規則,難道是這些媽媽不知道規則的重要嗎?並不是。她們可以說出很多給孩子樹立規則的好處,但是就是做不到。並不是這個理念有什麼問題,而是做到溫柔而堅定之前,還需要對自己了解的更多。
對於有些媽媽而言,對孩子談規則似乎會傷害到孩子。為什麼談規則就會是傷害了呢?因為規則總是讓人不舒服的,不舒服會產生負面的情緒。對於一部分人,當自己的行為對別人造成負面的情緒,自身會產生內疚。這種情況,往往是早年和重要養育人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一個自動反應。在這段互動的關係中,她的負面情緒也未曾被很好的接納和處理過,對她而言所有的恨,憤怒等負面情緒是可怕和不能被接納的。因此,會直到孩子的行為激惹到她能夠承受情緒的極限的時候才會爆發,就如同曾經的己的重要養育人一樣。
同時,對於一個媽媽,很多的輿論或者文化中都有這樣的壓力:媽媽難道不應該是需要去包容和愛孩子的嗎?怎麼可能會對孩子有攻擊與敵意呢?但其實,媽媽對孩子的恨總是在的,只是我們把他們藏了起來,甚至都意識不到。
媽媽怎麼會恨自己的孩子的呢?有很多情況會讓媽媽對孩子產生這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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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些,其實都會引起媽媽對孩子的恨。但我們都會用類似「媽媽應該要忍受這些」這樣的話來壓抑我們對孩子的恨。但卻會咬牙切齒的對孩子說:「我這都是為你好!」(情緒與言語的不一致~)
其實以上這些例子想說的是,媽媽對孩子有恨是正常的(當然並不是恨就可以打罵)。但我們似乎無法接受,在一個需要長久維持的關係中,是可以有恨的。但沒有恨只有愛的母愛是分裂的,這也會導致媽媽無法在關係中表達自己的憤怒。無法順暢的表達憤怒,就無法長期堅定給到孩子以規則。因為無法直面媽媽對孩子應該有的恨,那麼一旦產生恨就會轉變成對孩子的內疚以及恐懼。而所有這些矛盾的情緒,孩子是清清楚楚地能夠感受得到。
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對孩子的恨,是無法真正表達對孩子的愛,因為我們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去合理化我們時而產生對孩子的憤怒等負面情緒。很多看似愛的行為,更多的只是補償和控制。補償是因為內疚,控制是因為害怕孩子出現自己憎惡的行為,而讓自己產生面對不願也無法處理的負面情緒。
在一段健康的親子關係裡面,當我們不用擔心表達憤怒會破壞關係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更好的處理憤怒產生後,關係的維護和連接,從而轉化為愛的部分。
那麼,怎麼才能夠表達我們的憤怒而不害怕破壞關係呢?只要在一段安全的關係里,你都可以獲得。一個人,一個情境,一個團體只要是安全的,就能讓你反覆體驗到表達恨表達憤怒是可以被接受的。當你內化了這部分的體驗和能力後,你就能慢慢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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