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我把孩子給了前夫
01
前段時間看了一則新聞,記者們在大街上隨機採訪路人:「離婚了是要房子還是要孩子?」
幾乎所有的男人都選擇要房子,理由是:孩子可以再生,房子卻不容易再買。
而女人卻恰恰相反,百分百的選擇要孩子,理由是:房子雖然重要,但是沒有孩子重要!
於是乎,這條新聞迅速在朋友圈廣為流傳,其中多為已婚婦女。而評論區也一時間炸開了鍋,當然也是多為女性。所評論的也無非是什麼「男人就沒有好東西」、「母愛最偉大」之類。
在大家眼裡女人為孩子付出似乎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在我離婚的時候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了前夫立刻得到了眾人的一致譴責。
這「眾人」之中以我媽為首。
從剛開始的「前方留一子,到死心不死!」「寧可跟著要飯的媽,不能跟著當官的爹!」到後來的「你說你咋那麼狠心呢?孩子還那麼小!你就放心啊!」
當然,除了我媽以外,家裡的親朋好友,平時幾乎不聯繫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沒少關心我,例如:
「為了孩子還是將就著過吧!」
「要是沒有孩子怎麼都行,有孩子了就好好過吧!」
「孩子你得自己帶啊!交給別人不放心啊!」
對於大家的苦口婆心,我總是語重心長地嘆氣:「我明白。」
可其實,我想說的是,你們不明白!
02
能過我會不好好過,誰是為了離婚而離婚呢?
我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難道我不心疼?
可是我那前夫,不去當演員真是演藝圈的損失!
我懷孕前對我千好百好,婆家對我也算不錯。可是孩子落了地的當天就不是他們了。
在我月子里老公就和我藏私房錢不說,連他家辦滿月酒都沒有通知我一聲。我家的親戚,婆婆沒一個放在眼裡,別人來看我和孩子,她就往那一躺不理人。
別人跟她說恭喜,她沒好氣的說不喜歡孩子!
剛開始,我是一忍再忍,但是狗急了跳牆,兔子急了咬人。
於是,在老公將近大半年一分錢生活費都沒有給我的時候,我終於跟他提出了離婚。
誰知道這貨居然舔臉問我,他的錢沒給我,但是給他媽了有什麼不對?
我說:「我知道你們條件不好,結婚的時候沒有讓你們買房子。也就是說,結婚你家也沒花多少錢。我生孩子你家更是一分錢沒出。為了辦滿月酒那點錢,你們竟然沒有通知我!」那貨不說話了。
我也不想多說。我只想離婚。
只能怪自己瞎了眼,誰也不能怪!
要知道,他不給我生活費的這大半年,我還在家餵奶,根本沒有收入,只能靠我媽那點退休金。而婆家呢,卻將本應屬於我們母子的生活費任意揮霍。
我這樣說,是有憑據的。因為婆婆實在是個大手大腳不會過日子的人。公公和老公掙的都不少,可是他家卻從來沒有存過錢。婆婆的思想是,有錢就花,沒錢就跟兒子要。所以,他家的條件才會這麼差。
現在問題來了。
我可以選擇要孩子,但是他們是一分錢不可能出。我必須獨自撫養孩子。當然,我苦點累點無所謂,可是孩子呢?小小年紀也要跟著我吃苦嗎?
孩子在婆婆家,畢竟是親爸爸,親爺爺,親奶奶。
他們捨得花錢,難道能虧了孩子?
孩子在我這,一切花銷都得我獨立承擔,而他們那大手大腳的習慣也不可能給孩子攢一分錢。
而孩子在那邊,他們就必須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而我也可以存一些錢留著孩子上學和結婚用。
03
我覺得我想的也不能算錯。
從情感上講,孩子是待在媽媽身邊好。但是從現實出發,我覺得還是把撫養權給前夫好。
因為我對於孩子的愛是不會改變的。他是我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來的,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愛他。但是我也要為他的將來打算。
等他大一點,上學了,我還是要把他接回我身邊的。只是現在孩子還小,把他接回來我就不能出去工作。所以我只能狠下心,做一個別人眼中的「不合格媽媽」了!
因為別人不會明白,在每一個加班的深夜,在每一次工作的難題。我是怎麼來克服一個個難題。我放棄了安逸的生活,難道不是我對於孩子的愛嗎?
雖然說陪伴比物質更重要,但物質畢竟也還是重要。我不想將來只能跟孩子說:「當初媽媽為了你,怎麼怎麼的不容易。」就如同我的媽媽一樣。我也不想我的孩子小小年紀,就如同當初的我一樣,小孩的零食,小孩的玩具,從來不敢開口跟媽媽要,因為我害怕看到媽媽眼中那無能為力的痛苦。
也許我的選擇不能說正確。但我只能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多去看看他。加倍疼愛他。總有一天,我的兒子會明白,媽媽會用盡全部的力氣去愛他,直到他長大,直到我變老。我對他的愛也不會有分毫的減少。
文/有情皆孽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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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轉身,空留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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