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違規上山後他竟「拋棄」女友害其慘死?8年前一群同樣的人害死了一個警察……
2月2日,一位花季少女在5100米海拔山上遇險,香消玉殞。
令人無比心痛的故事,卻迎來了網民鋪天蓋地的謾罵和諷刺:
「年輕人活該作死、渣男對象貪生怕死、一對巨嬰不配報警該死..."
是網友尖酸刻薄,還是另有隱情?
讓我們一起來看下,這個讓人無限唏噓的故事...
1月22日,有51名登山愛好者到達四姑娘雙橋溝景區,開始了為期7天的攀冰冬訓活動。
一周之後活動圓滿結束,所有人都心滿意足的準備撤離景區,除了一對大學生情侶韋某和黃某,以及他們的一位好朋友陳某。
因為他們還沒有玩盡興,且打算實施一個大膽的計劃:
私自攀登玄武峰。
要知道,攀登玄武峰必須要向四川省登協報備,大學生需要包括校方文件等繁瑣手續支持,還需繳納2000元費用。
說白了,獨自攀登玄武峰基本等於違背登山安全守則+逃票行為。
然而這三人,還是義無反顧的上了。2月1日清晨,三人私自重返景區,並於當晚在玄武峰大本營露宿。
第二條一早,三人穿戴整齊後便開始攀登……
後來,在攀登一陣子後,三人團中的陳某明顯體力不支,在堅持了很久後,終於決定放棄攀爬,於是他決定先下撤,回到景區等待其他兩人成功登頂後歸來。
剩下的兩位,是對情侶,他們繼續向頂峰發起衝擊。
後邊的攀登出奇地順利,二人直接攀上了頂峰:他們甚至懷疑,攀登這麼輕鬆為何還非得報備了才能上山。
然而接下來,是一系列噩夢的開始:在下山途中,女方黃某在約海拔5100米處的摔傷了腿,懸掛於崖壁。。。
也就是說,她完全走不了路了。
她的男朋友韋某趕緊向還在山下休息的好友陳某呼救,讓他去找人救援...
而陳某走遠了之後,這位男朋友發現了個更恐怖的事實:由於天氣原因,他的手機已經完全聯繫不上陳某了。
天已經黑了,一邊是完全走不了路的女朋友,另一邊是不知道何時才會趕到的救援,這位男朋友決定,自己下山求救。
據他事後表示,他對女朋友說,你在這裡好好等著不要動,我很快就回來。
這也是,他和女朋友說的最後一句話。
於是,在2月3日凌晨1點半,這位男友獨自下山求救。
而在此時,提前下山的陳某始終沒有等到二人的消息,於是他也向山下的救援人員發布了求救信息。
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救援人員才收到了提前下山陳某的求救信息並開始搜救。
4個小時後,搜救人員在海拔3000米的牛柵門,遇到下山求救的男友。
剩下的整整一天時間,他們沒有找到困在山上他女友的任何蹤跡。
耐人尋味的是,四姑娘山工作人員表示,事後發現這位男友提供的指引描述有偏差。
直到第二天下午3點半,救援人員才在(海拔5200米)崖壁上發現他的女朋友,但當時她已經沒有任何生命跡象。
回顧整個事件,是一起大學生違背規定貿然上山釀成的悲劇,兩位當事人尤其是受害者男友,必定是內心悔恨無比。
然而令這位男友沒想到的是,從這件事被曝光開始,他就在網路上成為了千夫所指,因為一個可怕的消息已經開始蔓延:
網傳他不但貪生怕死獨自拋棄女友下山,
還理直氣壯的表示自己難道一起等死么,
並在女友生死未卜的情況下在酒店呼呼大睡!!!
一夜之間,微博上對這起慘劇沒有任何憐憫,而是潮水般的指責:
首先是痛斥男友貪生怕死還撒謊的:
「
我真的很懷疑這男的是不是故意設套殺死這女的,這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建議警方還是查查這個男的…」
「讓我想起以前一個故事。男女因大雪封路而躲進個山洞,又冷又餓,男的把唯一的巧克力給了女孩吃,女孩很感動,第二天冷得失去知覺。第三天救援來了,男的得救了而女孩走不了,因為男孩為了生存,把女孩的雙腿吃了,只剩下一副白骨。」
「為什麼男朋友要自己先跑???」
「可能是男友殺害了女友」
「為什麼她懸掛於懸崖?你卻活了下來?又為什麼死不見屍?真相只有一個,你殺了她!不要臉的垃圾,你還拖延時間,絕對是個殺人犯!」
「正常遇到搜救不應該一起回去接女友???是不是人啊!!!」
然後,是痛斥這倆人根本就不配報警,活著浪費空氣的評論...
「
「自己作死,還苦了救援隊,自己能去有種就別求救xx東西,還真以為自己是貝爾格里爾斯」
「總有人把不知死活當勇敢,把違反規則當冒險」
「上次好像也是四姑娘山救驢友,還犧牲了一個小民警,這種不知死活的遇險麻煩別報警好嘛,民警也是爹生娘養的,他們犧牲父母也會悲傷也會難過」
「求仁得仁,作死得死,死了還拖累一波消防員。違規啊違規,杠蛆和聖母看清楚」
「不僅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而且也在拿別人的命開玩笑 這種極端不負責任的人相當討厭」
「我不反對他們怎麼作死,但麻煩他們把搜救的錢付了,公共資源是稀缺資源,老弱病殘還沒活路呢。」
「死就死了,還搭著這麼多人去救他幹嘛,他自己都不拿自己的命當回事,別人何必當回事」
「這樣死了都活該,不同情。人家警察沒有那登山的雅興卻要冒著嚴寒搜救你,一個不小心還丟命!就不能老實點」
不過前往救援的人員表示,當時遇難者男友的確儘力救援了:
他說當時山上極度缺氧,也擔心夥伴下山出事,所以守到3號凌晨1點半,他才決定自己下山求救。
而且在救援隊遇到這位男友之時,他的體力已經嚴重透支,但他堅決選擇和救援隊一起搜救自己的女朋友。
而在抵達4900米高原之時,他出現了強烈的高原反應,已經不能再繼續前行了,但依然想繼續找女朋友。
救援人員甚至不得不把他強行帶下山,因為繼續走下去,他也會有危險。
而且這位男友在接受採訪時還表示,寧願在山上死的是自己。
但無論如何,一切已經無法挽回。
究其根本,都是貿然違規登山惹的禍。
這些年,無論條例規定如何限制,依然有人不斷以身試法...
而他們的不理智行為,不但讓自己身處絕境,甚至讓無數救援人員舉步維艱、乃至寶貴的生命...
2010年12月11日,一支包括復旦在校學生、復旦校友在內的18人探險隊啟程,「穿越野黃山」。12日晚,探險隊迷路後報警。救援過程中,24歲民警張寧海意外摔下懸崖犧牲。
2013年8月3日,23名驢友進入湖北省宜昌市龍井溪瀑布進行溪降,全部失蹤。經過11個小時搜救,失蹤的23名驢友獲救。因長時間補給不足,有2名消防戰士、2名公安民警因極度缺水而虛脫,一度生命危急。
2017年12月3日,一名58歲驢友帶著一隻狗,從鄠邑區紫閣峪進山,當晚家人與其失聯。12月5日,警方尋找無果後,秦嶺救援隊深入秦嶺展開營救。途中,骨幹隊員黃忠文不幸墜落懸崖身亡。
而這些相關事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2010年發生的,俗稱為「復旦驢友門」一事。
2010年,十八名復旦大學學生進入黃山一段未開放的區域「探險」,並非通過買票進入一般景點。
也就是說,他們和我們本文主角一樣,屬於違規登山。
不過他們更誇張,部分人僅為旅行者裝扮,連專業的裝備都沒有。
而且這18名「驢友」是通過網貼召集,一起來黃山「探險」的。這些人不但不熟悉彼此,
且總共只有一台GPS和等高線圖,雨衣都沒一件。
在這種情況下,接到報警信號的上海警方與安徽警方聯動,在景區雲谷寺一號區域成功找到了18名迷路大學生。
在下撤過程中,參與救援的警察張寧海因為下雨路滑,不幸墜入懸崖,年僅24歲。
然而真正令這件事聞名於世的,是網友曝出的,復旦學生的反應。
就在許多復旦學子哀悼遇難民警、批評18驢友、討論回報民警家屬的同時,卻同時存在著另一些聲音:
一些復旦學子在論壇大談面對媒體如何公關,甚至說出了「警察就該為納稅人服務」這樣的話語。
比如復旦大學bbs的站內信發信人ciang在信中說,「現在媒體都在宣揚復旦學生的推卸責任,是一件很糟糕的事。」
「復旦的新聞人若能在更廣泛的媒體上客觀地報道這件事,針對復旦的情緒就會很快消失。」
他還表揚了上海某記者(復旦畢業)的報道,對復旦效果好,如果換另一個記者寫,絕對是反效果。
這封信中還提到,「黃山事件」的根本原因在於公共資源的提供和個人自由的矛盾,也是中國收入差距擴大必然經過的階段,沒什麼可討論的。
人家屍骨未寒,你卻醉心危機公關,給誰都接受不了。
然而更令人心寒的,莫過於復旦校內論壇上還出現了「事件中最不負責的表現是警察找到隊伍後,要求立即下山,導致了警察墜崖」的言論,
包括「做這個決定的人就是最大責任人」,「危險區不能進去是不成立的,爬雪山的人怎麼不禁止」等說辭。
而最後,這件事也以憤怒的網友人肉復旦這18名驢友為結束...
今天的故事無論當中有多少對錯,有一件事一定是毋庸置疑的,
那就是,任何人都需要對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但正如網友所說,每年都有因為違規登山喪命的,但每年依然有人義無反顧的違規登山。
別人流血的時候你意識不到疼,等你自己流血的時候幡然悔悟卻已為時已晚。
但願從這些故事中,我們都能吸取一個教訓:
生命可以不精彩,可以艱難曲折,但請一定尊重它。
編輯:假日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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