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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之差,離之於末

「小圓記」是我多年來的一個夢想。曾與好友酒後戲言,如果無處可去,想開個飯店,來者皆是客。如果囊中羞澀,飯票可以是一個故事,如果故事有味,那就多送幾道菜,如果故事有淚,那就多贈幾壺酒。奈何現實總叫人清醒,自己就囊中羞澀。「小圓記」也成為了我的烏托邦。曾想這個夢想會以另外一個形式實現,也未曾想好友成了第一個客人。

好友姓李,單名一個末字。因為排行他那一輩最末位,父母便取名李末,起的草率,讀起來倒上口。性格豪爽,不拘一格,總是有很多天馬行空的想法,想著像小說里的劍客一樣,仗劍走天涯,肆意瀟洒的在這世上走一遭。卻與父母意願相悖,所以高考填志願他毅然選擇去了遠方。沒了父母的約束,當真是脫韁的野馬,放蕩不羈愛自由。去過大漠,攀過險峰,淌過激流。抽過最濃的煙,喝過最烈的酒。把生活過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你丫又出去浪,不帶我!說好一起的呢。」

「帶你就遇不到漂亮姑娘了。」

「……,@#¥%%&*@,那你倒是帶一個回來啊。」

「開個玩笑,不一樣的。」

「不一樣?哪不一樣?」

「感覺不一樣。」

「……,倒酒倒酒,滿上滿上,誰先趴下誰是狗。」

「汪汪汪。」反正我屬狗,沒在怕的。

「酒量不好么少喝喝,傷身的老鐵。」

「放屁,是你丫酒量又漲了。」

店老闆正好從我身邊走過,瞥了眼我腳邊孤單的兩空酒瓶,對我說道「你酒量也漲了,上次一瓶半就恨不得在我這小店鬼哭狼嚎了。」

「……,結賬!」走的時候瞄了一眼李末腳邊,橫七豎八,丫就是一酒桶。

每次喝酒喝大了都是李末扛著我回去。我一直覺得,人生在世,能得一好友,把酒言歡,還不用擔心喝多了回不了家,是一件幸事。不過李末有次說漏了嘴,他說如果不是怕保潔阿姨打掃路面垃圾太辛苦,他其實不想扛的。恩,人生能得一損友也值了。

那個時候我們在象牙塔里坐井觀天,我們豪情萬丈,憧憬著未來,想像著未來那座城,一定會有我們的一席之地。然而現實與夢想終究是有一段距離的,要麼妥協要麼奮不顧身。

大學畢業後,因為一些變故再加上家裡給的壓力,李末還是回到了家鄉,一座小縣城。我因為忙於工作,疲於奔命,和他聯繫也漸漸少了,如果不是因為同學結婚,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見面聚聚。那天他遠遠看見我,就沖我揮手,不管路人怎麼想,上來就是一個熊抱。還是沒變,他說過,對重要的人要有儀式感。給我沉的,壯了,都快趕上我了。我打趣他,是不是吃了化肥,事業單位伙食也太好了吧。哦對,這小子回來之後按父母的意思,考了公務員,進了事業單位。

婚禮上當年的老同學只來了一小半,勉強坐滿兩桌。同學結婚打電話邀請了所有人,幾年未見,想著趁機喊大家聚聚。有的正好有事來不了,有的說不一定有空,但最後基本也沒來,最後還是空了兩桌。對此大家心照不宣,其實我們知道,他們中很多人不是因為有事,也不是抽不出時間,只是怕曾經的同學情誼變了味,怕見了面聊得是工作房子車子,怕昔年驕傲的自己變成落寞的陪襯。很多時候我們沒有勇氣直面慘淡,想到更多的還是逃避。至今記得只有一次我們這些老同學是聚齊的,那唯一的一次還是高考成績沒出來的時候,後來就再沒聚齊過了。也休怪他們想太多、太複雜、要面子,人本就是社會的、現實的,你我都不例外,能保存最初的印象,最純粹的記憶,也挺好。當然如果有一天他們願意來,一定備上美酒,不聊其他,只言當年,敬過往的青蔥歲月,敬當年可愛的人。

這都是題外話了,但的確讓我覺得有一絲失落,因為沒來的同學裡,有曾經暗暗喜歡的姑娘,現在是早已沒了那份心思,但願她一切都好。心潮難平,那就喝酒,反正有李末這個酒缸子在,不怕回不了家。但沒想到那天,李末喝那麼猛,一杯接一杯的干,不要命一樣。

古人說: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李末用行動證明了,酒解不了憂,卻能讓你「一吐為快」,抱著馬桶像抱著寶貝一樣不撒手。婚禮結束本想叫車送他回去休息,他卻說想走走醒醒酒。我黑人問號臉,丫的你還能走?整個人都快掛我身上了,算了算了,看在之前每次都是你扛我的份上,走吧走吧,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過。

不知道走了多久,興許是走累了,興許是走到地方了,李末不顧形象的跌坐在馬路牙子上,點了根煙,怔怔的看著對面。路燈照亮了半邊街,還有半邊街浸在黑暗裡,他就這麼坐在黑暗中,黑夜成了他的保護色。手中的煙忽明忽滅,路上車水馬龍,不遠的路邊攤人聲嘈雜,但他對這些渾然不覺,只是盯著對面那座大樓,那個窗口。

「給你講一個故事,」

「恩,你說。」

他和她原本是兩個世界的人,彼此有著不同的人生軌跡。可能他會一輩子在一個小縣城守著一份穩定的工作,靠著父輩積攢下來的人脈和家底,不說大富大貴,一生無憂是沒問題的,不用擔心因為沒有房子車子找不到對象,也因此極有可能因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找到一個門當戶對的良人,然後繼續這個家族的傳承。

而她,典型的女強人性格,自給自足慣了,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有追求的夢想,有冒險的精神,表面平靜內心卻渴望體味世間百態,感受波瀾壯闊的人生,像極了以前的他。他記得她說過,好像除了怕她媽媽,其他就沒什麼怕的了。不過說到這裡的時候,李末好像想到什麼,突然笑了。她騙人。他記得有次一起看電影,坐在旁邊的她看見蛇,身子不自禁往後縮了下,其實她還是有怕的東西的嘛,他真希望那天她也是騙人的。訴說這一切的李末嘴角上揚,像個孩子一樣,我彷彿若有若無的聽見一句「真好,我們還一起看過電影吶。」我知道,他就是李末自己。

我當時心裡覺得李末真的傻,就一起看過電影高興成這樣。但是換位思考下,其實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無論是做什麼事情,無論是幾個人,哪怕是吃飯聊天壓馬路這些平常事,只要她也在,就很好很好了。這讓我想到另外一個朋友,當初追一個女生的時候,每到周末就組局約大家出去玩。不管多少人,不管去哪,不管玩什麼,最終目的就是要把女生也叫上。只要她在,就樂呵樂呵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很巧,那個朋友也姓李,他喜歡的女生,是我工作上的搭檔。當時我沒少當電燈泡,最多的時候算上我有五個電燈泡圍著他們,也不知道他當時覺不覺得刺眼。現在嘛,可能是當電燈泡的報應吧,天天被撒狗糧。那個朋友是幸運的,可能李末少了那份運氣吧。

李末繼續自顧自說著。沒認識之前,他天天朝九晚五,偶爾加個班,日子平淡的和白開水一樣,再不復當年的豐富多彩。上下班的路線是固定的,辦公室的綠植一直是那幾盆,桌子上都留下了盆底的印記。每天的日子像是循環播放的電視劇。

而她,朝九晚六,不定時加班,卻把日子過的有聲有色。上下班有時一時興起探索下新路線,遲到了也只是懊惱一下下,依然樂此不疲,每次踩著點進辦公室,坐下的時候長舒一口氣滿是劫後餘生的欣喜。辦公桌上的花一直換著花樣,因為好看的花可以開心一整天。天南地北的跑,不折騰,不生活。她每天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樂在其中。

他和她原本是在馬路上面對面走過,可能都不知道彼此是誰的關係。卻偶然因為幾個共同的朋友而相識。就這樣,他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一抹亮色。聽到這,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有同樣的感受,就是有時候總感覺我們像是提線木偶,命運是一雙大手,總是在生活趨於平靜的時候,捉弄我們幾下,讓我們的人生有了新的軌跡,新的景象。你不知道未來你還會遇見多少人,多少事,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現在。

對面那座大樓亮著的燈越來越少,我們看著那些燈一盞一盞的熄滅,但那個窗口的燈還亮著。李末繼續說著故事。

最早認識的時候,他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有幾次順路送她回家知道她住哪。他是個路痴,不認路,她坐在副駕給他指路,沿途還給他講解,比導航軟體強多了,聲音也比林志玲好聽。她神采奕奕的告訴他這裡舊時有多熱鬧,人來人往,是她孩童時玩耍的天堂。有時會跟在她哥哥屁股後面走街串巷,逗貓遛狗。也會一個人到處轉悠瘋玩到累了才想起回家。他看著她的側臉,覺得那時的她一定像極了巡視一方的小女將。後來這個地方拆了,變了模樣,昔日的孩童也長大了,俏皮活潑,落落大方。她像個孩子一樣訴說著童年,卻不知道的是,他的副駕還從沒有女生坐過。

是她加的他微信,簡單直接「我是XXX」,他看了一眼不認識,本不想去管,以為又是中介保險,點開頭像才發現原來是她,他就這樣知道了女生的名字,與此同時這個名字在他生命里也留下了烙印,隨著日子往前,越來越深。

(她和他認識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樣,不是因為她有多漂亮。

「你說啥?信不信我把你喜歡那誰誰誰說出去,她最美!」

「好為,我知道了老鐵!我重寫!」)

情人眼裡出西施。她的美是溫婉恬靜的,彷彿與生俱來,就是坐在那就會讓你心安,你不用抬頭,就知道她一直在。恬靜,和善,俏皮,可愛…總之李末把能想到的所有美好的辭彙不管是不是她,都一股腦的說出來了,這還是我認識的李末嗎?可見他對她是真的喜歡。喜歡一個人是會為其改變的,以前的李末只會說「不一樣」三個字,惜字如金。

「那他是什麼時候覺得喜歡她的呢?」

「他也說不清了。」

虛無縹緲的東西,的確很難追述吧。也許是他那天送她回家堵車,她說換個路線,帶你走一走這座城最美的三條小路吧;也許是那天他喝多了,最想見到最想說話的人是她吧;也許是那天看到她以前對家園的幻想吧,因為很巧,他也曾幻想有這樣一個家,和山水相依,有菜園果林,閑來無事扮魚翁,看書喝茶,好不愜意。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契合的靈魂萬里挑一。就像李宗盛晚婚里唱的:我從來不想獨身,卻有預感晚婚。我還在等,這世上唯一契合靈魂。

反正,他就這麼喜歡上了,五分喜歡的人,恨不得把她掛在嘴上招搖過市,有七分喜歡,就只能跟至親密友分享。有十分喜歡,那就誰也不捨得說了,憋著,每天憋著一點小高興。同事經常看見他嘴角不自覺上揚,紛紛調侃他是哪個姑娘撩撥了他的心弦。他推說是因為最近工作順心順意,領導也不找他麻煩,人逢喜事精神爽。其實卻是暗搓搓的在電腦上聊著微信,界面縮的不能再小。不時的嘴角上揚,因為她回了他微信。

「這些她知道嗎?」

「當然是不知道的。」

他也樂得偷著樂呵,不露聲色。他們聊的很多,聊美食聊電影聊夢想,總是感覺有說不完的話題。不突兀,不無趣,每一個梗都接的恰到好處,很合拍。他問她生日幾時,其實早已翻遍她的朋友圈知道了她的生日,只是為了告訴她自己的生日;她說同事在吃雞米花很香,聞得都餓了,他假裝在附近,問她想吃什麼順路給她買了送去。其實他才從家裡出發,如果是她,去哪都順路。他記下了她喜歡喝的奶茶的口味,甜度,溫度,記下了她愛吃和不愛吃的食物;他記下了她的一些習慣並且自己也慢慢養成了同樣的習慣。他就這樣慢慢的用自己的方式朝她靠近,但他獨獨忘記了一件事,感情是兩個人的事。

到這故事戛然而止,對面那座大樓早已只剩下了星星點點的幾盞燈,那扇窗戶正好這時也暗了。李末手上的煙早已燃盡,落了一地的灰,似對那一團火熱的祭奠。一陣風過,漸漸飄散,無影無蹤。原本以為李末會等她出來,遠遠的看她一眼。但是他沒有。

踉蹌起身,得,還得扶著他。

「這就走了?不看一眼?」

「走了。」說完卻哼起了歌。

滄海笑 滔滔兩岸潮

浮沉隨浪記今朝

蒼天笑 紛紛世上潮

誰負誰勝出天知曉

江山笑 煙雨遙

濤浪淘盡 紅塵俗世知多少

我沒有問李末那個問題,但我猜應該是沒有的。她不假思索告訴他生日,只是因為朋友之間生日不是秘密;她和他說餓了,只是朋友之間分享心情罷了;她告訴他奶茶要的口味甜度溫度,只是因為那天想喝那個,記下又如何,並不是只喝這一個味道的。給她一車蘋果但她其實只想要一顆梨;她告訴他的生活習慣,也只是朋友之間分享瑣事;終究是自作多情,僅此而已。

「你和她說了?」

「恩。」

「所以?」

「今晚月光很美。」

「……」

人千萬不要自己感動自己,自以為是的感覺和行動感動得了自己,卻感動不了面前的人。對一個女生,別急著搞定,如果是喜歡的人,一天在,一個禮拜在,一個月,六個月都在,感情是慢慢來的。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答應一個人的追求卻是因為喜歡。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當然有可能最後成了閨蜜。

李末和她就像兩條直線。原本是平行的,不近不遠的距離。有天他以為找到了兩條線重合的那個點,卻沒想到成為了交點。其實如果一開始就能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李末應該會選擇平行線吧,畢竟還能陪伴著對方。而相交之後的直線,只會距離越來越遠。但是喜歡一個人的時候還有多少人能保持理智呢,都是傻傻的飛蛾。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選擇平行線還是相交線?

後記

這是第一個故事,花了很多時間精力,但奈何文筆有限,書到用時方恨少,總是感覺有些地方詞不達意,無法描述到位,還望諸位海涵,湊活看。希望以後能越寫越好吧。來者皆是客,喜歡故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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