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街邊擺攤,你會去光顧么?
近日一篇「包裹尊嚴的慈善」的短文,在微博和朋友圈火了。原文如下:
慈善
她問道:「你的蛋怎麼賣?」
賣蛋的老頭回答:「一個蛋5盧比,女士。」
她對老頭說:「我25盧比買6個,可以嗎?不然我就走。」
老頭回答道:「回來吧,就按照你說的價拿走吧。這是我的開張,我今天一個蛋都還沒有賣出去過。」
她買了蛋,帶著勝利的感覺離開。她開著豪車和朋友到一個高檔餐廳吃飯。在那裡,她和朋友點了若干東西,只吃了其中一點點,還剩下很多。她們買單,賬單是1400盧比,她給了1500盧比,告訴餐廳老闆不用找了。
那天發生的事對於餐廳老闆,可能很平常。但是對於那個可憐的賣蛋的老頭,確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原因是:
為什麼我們向需要幫助的人買東西,卻要顯示我們高高在上的權力?而對於不是特別需要我們慷慨的人卻又如此慷慨?
有一次我讀到一篇文章:
「我爸爸經常以高價向一些窮人買東西,即使是他不需要的東西。有時候就是他習慣了多付點錢。我對他這個行為有點擔心,所以就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然後我的爸爸回答:「這是包裹著尊嚴的慈善,孩子。」
我知道你們大多數人不一定會分享這篇短文。但是如果你感覺到有人需要看到這篇短文,那麼把它傳播出去吧。
我相信作者是本著一種樸素的善意,傳達正能量,所以也得到很多人的支持與轉發。但與此同時,這篇文章也讓我感到些許的不舒服。究其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人物標籤化,故意製造衝突。
小小的短文,就塑造了一個貪小便宜且為富不仁的「富人」和可憐的老人的形象,讓我們對後者產生了深深的同情。
問題在於,這個情景與實際生活是一致的嗎?
答案是否定的,往往在街邊擺攤的不一定就是弱勢群體。早前就有類似的新聞:賣西紅柿賺了三套房,賣燒餅月入3萬。而我自己的親身經歷也是如此,在一些大城市,路邊不起眼擺攤的阿姨,可能就坐擁一兩套房子。
而跟她們討價還價的人,不一定就是文中所說吝嗇的富豪,他們有可能只是我們身邊望樓興嘆,每天精打細算過日子的人。短文為了烘托老人的凄慘,以偏概全設置的情景讓我反感。
二、「以高價向一些窮人買東西,即使是他不需要的東西」——這句話拔高了道德的標準。
生活中有不少人,看到烈日下或者寒風中辛苦擺攤的人,很願意順手買點自己需要的東西。然而現在提倡說,有尊嚴的方式是高價向窮人買,還要哪怕不需要的東西,也買一點,這會讓更多手頭本就拮据的人乾脆就不買了。
而這個道理孔子早就說過了。
魯國當時有很多戰俘在別國當奴隸,魯國政府為了解救這些奴隸就出台一個優惠政策:如果人們將魯國籍的奴隸贖回的話,不但可以到政府報銷贖金,還可以領賞。
孔子的學生子貢在齊國贖回了很多奴隸,而他呢,既不去報銷也不去領賞,於是就贏得了人們的稱讚。但是孔子卻很生氣地告訴他,說他的這個舉動將魯國的俘虜們害苦了,以後沒有人敢贖他們了。
子貢很吃驚,孔子就又說,子貢你比較富有,能用大批的錢贖奴隸並不要報酬,但是大部分的魯國人沒有這些錢,如果他們以後贖回奴隸後去報銷領賞,那麼人們肯定會拿你作比較,從而瞧不起領賞的人;但是如果不去報銷領賞的話經濟上又負擔不起。所以這個政策執行不久就廢除了。
三、究竟是包裹尊嚴的慈善,還只是你站在高處對他人的可憐?
我家之前也是做小本生意,每天起早貪黑幹活擺攤。周末我也經常會去幫忙,小手凍得通紅。但我媽總會跟我說,用辛勞的汗水換來的錢光榮。小攤販也是如此,辛辛苦苦勞動,換來養家糊口的錢。
在街邊小攤販買東西,本來就是一件你情我願的商業交易。當老人開出價格,願意你就買,覺得貴可以講價,不願意或許你可以去超市,但如果你一邊覺得貴,心理不情願;但一邊又安慰自己,這是在幫他們。那這究竟是包裹尊嚴的慈善,還只是你有點小錢,在可憐他人的表現呢?
四、港真,願意給是一種美德,不願意給是自由。切勿以道德之名,綁架我們的行為。
我在這個短文的下面,也有看到反對之聲,但無一例外,都是被噴,受到譴責。這就已經成為了道德綁架。
我們常說,我們要尊老愛幼,結果有個別老人就把弘揚變成了義務,出現了一次又一次的老人暴打不讓位的年輕人的新聞。
老實說,我更佩服的是那些說——「我只有一個站,你們年輕人要上班,你們坐」的老人。他們年齡老了,但生而為人的氣度沒老。
大超市由於進貨量大,流量也大,有些東西就是比擺攤的便宜。這個時候你還會繼續在擺攤的阿姨買么?會去砍價么?如果你願意繼續去小攤買,那我尊重你,但我去超市也是我的自由。
其實我對於倡議所代表的精神是很欣賞的,真的是用一顆善良的心去傳遞正能量。但問題在於,這種方式值得商榷。而更為重要的是,避免被「道德」之名綁架,而失去自由選擇的權利。
文中闡述僅代表作者聲音,歡迎探討留言,但拒絕未經思考的謾罵
END
作者:小明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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