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7-君臣相投
帝1曰:「檜朴忠過人2,朕得之喜而不寐3,蓋4聞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5也。」宗尹6欲處之經筵7,帝曰:「且與一事簡8尚書。」故有禮部之命。從行9王安道、馮由義,水砦丁不異及參議官並10改京秩11,舟人孫靖亦補12承信郎13。始,朝廷雖數14遣使,但且15守且和,而專16與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蓋檜在金庭17首唱和議,故撻懶縱18之使歸也。(元 脫脫 阿魯圖 《宋史》)
1.帝:這裡指宋高宗趙構,他是宋徽宗第九子,宋欽宗的同父異母弟弟。宋徽宗、宋欽宗金人掠走後,趙構做了南宋第一位皇帝。
2.朴忠過人:樸實忠誠超過一般人。
3.寐:入睡,睡著。
4.蓋:連詞,表示原因或理由。
5.佳士:品行才學優良的人。
6.宗尹:范宗尹,當時的宰相。
7.經筵:帝王為講論經史而特設的御前講席。
8.事簡:公務不忙。事,這裡指公務。
9.從行:隨從,隨行。
10.並:一起,一同。
11.京秩:京官。
12.補:官位有缺,選員補充。
13.承信郎:職官名,低級武官。
14.數(shuò):屢次,多次。
15.且:連接兩個動詞,表示兩個動作同時進行。
16.專:專一,單純。
17.金庭:金人的朝廷。庭,通「廷」。
18.縱:釋放,放掉。如「縱虎歸山」。
參考譯文
皇上說:「秦檜的樸實忠誠超過一般的人,我得到他高興得睡不著覺。大概是因為聽到二帝和母后的消息,又得到一個人才。」范宗尹想把他安排在御前講席,皇上說:「暫且給他一個公務簡易的尚書職務。」所以有任禮部尚書之命。跟從他的王安道、馮由義,水砦的丁及參議官都改為京官,船工孫靖也補官為承信郎。開始,朝廷雖多次派使臣,與金也只是一邊防禦一邊議和,而專一跟金人解仇議和,其實從秦檜開始。大概是因為秦檜在金國朝廷首倡和議,故撻懶放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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