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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巴洛克」文學?

巴洛克文學指興起於十七世紀三十年代也就是文藝復興後期的一個文學流派。其與當時的古典主義文學和清教徒文學並稱為十七世紀三大文學。

巴洛克文學的命名,源於葡萄牙語巴洛克baroque一詞,該詞原意為奇珍,特別用來形容一種形狀不規則的珍珠,由此也引申出誇張、驚奇、過度雕琢等意義。此後又被用於建築領域,指代文藝復興後期義大利等過出現的一種新式的崇尚豪華、動感與裝飾之美的建築風格。後來,這一名稱又進一步被應用於繪畫、音樂和文學領域。錢鍾書先生曾將baroque翻譯為"奇崛",因而,巴洛克文學,也有奇崛的文學的另一別稱。什麼是「巴洛克」文學?

整體而言,巴洛克文學,在內容方面多宣揚具有宗教神秘色彩的生死以及人生之哀怨,宗教的狂熱、靈肉的衝突與人類的虛弱無力都是它慣常表現的主題;在藝術表現方面,多追求奇崛怪異,刻意雕琢,形式方面顯得有些瑣碎,語言誇張繁複,思想比較頹廢悲觀,但同時又表現出豐富的想像力,給人一種流動與浮華的審美體驗。什麼是「巴洛克」文學?

巴洛克文學的代表作家作品,主要有:義大利的馬里諾,其創作的大量詩歌作品,如《七弦琴《安東尼斯》等,內容繁複,語言晦澀雕琢,具有很重的貴族感傷情調;西班牙的貢戈拉,其創作的長詩《孤獨》,全詩沒有過多的情節敘述,主要以大膽的比喻,奇特的意象,對偶的句式以及生僻的用典,充分表現出巴洛克文學誇飾主義的風格特點;英國的赫里克等人為代表的玄學詩派,主要寫愛情與宗教主題,詩作充滿晦澀辯駁;德國的格里梅爾斯豪森的小說《痴兒西木傳》,講述的是主人公經歷戰爭苦難,最終皈依宗教並安然離世的故事,是一部體現巴洛克風格的小說。

什麼是「巴洛克」文學?

總之,巴洛克文學以其鮮明的藝術風格,特別是七種種想像、誇張等藝術特點,對後世的浪漫主義文學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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