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吧,你讓我沒有慾望
文:鹿小漠
「嫁給不喜歡卻合適結婚的人,以後會後悔嗎?」
知乎上有一個點贊很多的評論:
「愛到沒有對方就活不下去的程度才去結婚!這樣才能經得起婚後平淡瑣碎的糙磨,無法做到理解對方和發自內心的關心和溝通,不夠愛或者不愛,在漫長、無聊、平淡、瑣碎的婚姻生活里,簡直就像禿子頭頂上的虱子一樣明顯!」
記得上學的時候我的同桌有點早熟,他曾經問過我一個問題,長大後是會選擇愛的人還是被愛。
當時我和他一致覺得,選擇被愛的人比較幸福。
後來長大後,又一次和朋友喝酒,喝多了她開始哭,哭到最後拉著我的手一遍遍念叨,你一定要嫁給你愛的人,不然太苦了。
朋友是通過相親認識的另一半,門當戶對,工作穩定,她當時也覺得這樣的日子最多乏味一點,但大家相濡以沫總還是可以過下去的。
兩個人本來準備相處半年,等到再熟悉一點就訂婚,直到有一次他們約會,氣氛剛好,男生主動湊過來吻她,她下意識地推開了。
那時候她才明白,有些事情,光靠明白是做不到的。
我們總是想的很好,但事實上,面對不愛的人,你甚至連親吻都做不到,更不要說今後和他一起生活,包容他的一切了。
小玉是一個典型的「隨便」女孩,用現在的話來說,叫佛系。
她媽問她願意相親嗎,她說隨便;問她喜歡什麼樣的,她說隨便;相親對象問她去哪裡,她還是隨便。
所有相親對象對她的第一印象都是,這姑娘性子很隨和。可是要不了多久,又會和她說分手。
對方說,小玉太淡了,無論是精神還是生理,都沒有一丁點慾望,看上去就像是逢場作戲。
「我是覺得他們都很好啊,門當戶對,人也可以,和他們在一起我也很開心,怎麼就說我用情不專了。」
「那如果讓你和他們結婚呢?」
「應該可以吧,又或者不可以,我也不知道。」
對誰都有好感,覺得誰都可以,然後發現兩個人相處也沒有什麼不合適,可是等到真正要踏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內心又充滿忐忑與不安。
這似乎是現在無數單身女性的通病,於是她們說,感覺自己要孤獨終老了。
西式婚禮上,牧師通常都會問新婚夫妻這樣一個問題。
「你願意嫁給這個男人(娶這個女人)嗎?愛他(她)、忠誠於他(她),無論貧困、疾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你願意嗎?」
而每一對夫妻的回答都是「我願意」。
我覺得這是需要足夠的愛,足夠的勇氣才能說出這三個字的,可儘管如此,每年的離婚率依然在上升。
你看,連那些兩情相悅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有可能勞燕分飛,更何況是沒有愛情基礎的「隨便婚姻」呢?
結婚,是一個滿足慾望的過程,無論是生理還是精神,你都想要和這個人在一起,你才會願意和他結婚,才會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離不棄陪在他的身邊。
合適的人也許會讓你每天都笑得很開心,但只有你愛的人,才會讓你哭,只有愛你的人才會捨不得讓你哭。
朋友小可和上任男友分手的時候,他們甚至已經快要結婚了。
他們相處的很不錯,即便用相敬如賓來形容也不為過,身邊的朋友也經常會說,他們是模範情侶。
分手那天,小可男朋友拿出了自己的手機,翻開了聊天記錄。
他們的聊天內容很佛系,就如同上班打卡一樣每天問候對方,關心對方。小可是個骨子裡帶著幾分任性的女孩,卻很少和男朋友撒嬌耍脾氣,她男友是個很大男子主義的人,卻也很少霸道的宣誓主權。
「我們很合適,我們相處的很舒服,我爸媽也很喜歡你,我甚至有時候也想過我們結婚你會是一個好妻子,可是每當我和你在一起,牽你的手的時候,我都沒有心跳加速,或者觸電的感覺。」
「如果我們已經七十歲了,我拉你的手如同在握自己的手一般毫無察覺,那說明我們已經被生活磨成了一個整圓。可我們還年輕,我們甚至都沒有結婚,尚未體驗到被對方的壞習慣氣的暴跳如雷的感覺,就已經如此平淡如常了,我真的沒有辦法想像未來的幾十年,究竟要怎麼過。」
不要小看喜歡這件事,當你真正愛一個人的時候就會明白,你會變得不像自己,愛是一件很瘋狂並且會讓人不斷產生不同慾望的化學反應。
我一直很羨慕一種人,明明自己一身的臭毛病,長得也沒有很好看,卻依然驕傲霸氣地拉著自己的愛人走在大街上,絲毫不顧及別人的眼光,也不擔心對方會被自己的「惡劣行為」嚇走。
就像張小嫻曾說的,「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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