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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名古屋高院首次裁定2017年眾院選舉違反憲法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在2017年10月舉行的日本眾院選舉中,日本岐阜、愛知和三重縣民眾認為,選舉中「一票之差」(每名議員代表的選民人數差異)最大達到1.98倍,並以此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認定選舉無效。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審判長藤山雅行)2月7日在判決中裁定選舉屬於「違憲狀態」,但駁回了選舉無效的訴求。

據日本共同社2月8日報道,這是日本全國14處高等法院及高等法院支部就2017年眾院選舉接到訴訟中作出判決的第11起,也是首起裁定為「違憲狀態」的訴訟。東京高等法院等10起訴訟均裁定為「合憲」。今後將在各地訴訟判決均作出後,由最高法院出示統一判斷。

1994年採用小選區與比例代表並立制以來,一票之差首次不到2倍,但日本國會仍被要求採取進一步糾正措施。

作為被告的上述三縣選舉管理委員會方面主張認為,根據過去最高法院判決,已將差距縮小至不到2倍,但藤山指出「判決不能被理解為允許不到2倍的差距」。

關於47個都道府縣先各分配一席、剩下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的「額外一人方式」,判決指出「對沒有採取完全廢除、從結構上消除問題點的措施等進行綜合考慮,屬於有悖於《憲法》所要求的投票價值平等的狀態(即違憲狀態)」。

另一方面,判決對國會糾正差距的措施予以肯定稱「正朝著實現投票價值平等作出努力」,沒有認定「違憲」。

宣判後舉行記者會的原告代理律師伊藤真肯定稱:「判決明確指出因為不到2倍就合憲的想法是錯誤的。」律師團希望在進一步分析判決內容後,再考慮是否上訴。

2009年眾院選舉的「一票之差」最大達2.30倍,日本最高法院曾裁定此次選舉屬於「違憲狀態」,要求廢除額外一人方式。日本高法其後也裁定最大差距分別為2.43倍和2.13倍的2012年、2014年眾院選舉屬於「違憲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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