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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鑒二十四簡史之荒怪的晉書

兩年時間,二十多部參考史書,二十一個人,將156年的歷史記錄在這本書中——《晉書》

晉書分為十本紀,七十列傳,二十志,三十載記,共一百三十二卷,一百一十五萬餘字。晉書,於公元684年撰寫而成,歷時不到三年。在二十四史中,與前四史不同,晉書是一部官修史書。

李世民下令修撰晉書

隋唐更替,唐太宗特別重視從歷史中吸取經驗,晉代是一個短命的統一王朝,這引起了唐太宗的關注。此前已有十幾種晉書,但唐太宗都覺得不滿意,因此下詔修撰晉書。

因為欣賞王羲之的藝術成就,唐太宗特意為其傳記編寫了贊論。

不僅下詔修書,唐太宗還親自為晉書,撰寫了四篇史論。在正史的體例中,每個傳記都有史官贊論,以表達修史者的觀點和看法。晉書中唐太宗為晉宣帝、晉武帝撰寫贊論,表達他對晉代興亡的看法。同時因為欣賞陸機和王羲之的藝術成就,他也為此二人的傳編寫了贊論。

晉朝皇帝列表

晉書有多部晉史著述作為參考,大量藍本作為依據,同時借鑒采正典與雜說,等數十部史料,以及引用十六國所編寫的史籍,成書相對比較容易。同時有政府作為後盾,在人力、物力、財力和圖書檔案資料上都有保證,這也是私人修史無法比擬的。作為官方統一修撰的史書,晉書卻存在著大量的錯誤,晉書由二十多人參與編纂,眾人成稿之後,沒有經過仔細地統稿,又因成書時間短,導致許多地方其實是前後矛盾的。如書中常見:見《百官志》,語在《郊祀志》等語句。但在晉書中其實根本沒有《百官志》和《郊祀志》。

《晉書》繼承了前代晉史著作的缺點,記述了大量的神怪故事,《搜神錄》中一些荒誕之談也加以收錄

晉書好采小說家之言,經常記載一些神神鬼鬼的故事,像死而復生,驅使鬼神這類的故事層出不窮,顯得荒誕不經,所以後世評價《晉書》為荒怪,這一點真不為過。雖說晉書存在一定的問題,但是晉書在體例和內容上的創新,為後世留下了重要的研究史料。

死於自己之手的變法者——李悝(詳見註解)

晉書中的志,在一定程度上對魏晉時期的政治、經濟、法律、制度,都有詳細的記載。尤其是《刑法志》,其中引用了李悝《法經》的片段,這是我們現在,得以窺見這位先秦法家先驅思想所能依據的唯一材料。後人評價,晉書雖不及史記、漢書、三國志諸書,然以視唐宋以下諸史,尤當較勝一籌。

李悝像

註解:死於自己之手的變法者——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戰國時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陽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

李悝在魏國實施變法過程中,身兼大法官,審理案件。有一天,和以往一樣,這個審理的案件也不算複雜,但被告人在審問中主動招出了三年前的一場謀殺案。案情有了突破性的進展,本來是件好事,但李悝的臉卻變得煞白。

由於三年前那案件現已結案了,也是他親身審案的,也就是說有一個人在三年前被誤判為兇手並處決了,由於李悝的誤判,害死了無辜的人。李悝為此束手無策,依照他自個定下來的《法經》,這是死罪!最後,李悝寫好遺書,自殺了。李悝最後死於自己制定的法律下,對他來說,或許是件幸事,也充分說明李悝變法已經成功了,按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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