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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讓你們受驚了

1

那一年,我走來走去,結果就走丟了,在縣城的燈會上。

小時候,每年的正月十五,縣城裡都辦燈會。在縣城最中心的縣府街上,一路兩邊是屬於各個單位的造型各異的花燈,一家緊接著一家,路中間是涌動的人潮,場面有點像現在的展銷會。這是記憶中,除了摸獎之外,我縣每年舉辦的最大公眾活動了。

每年,家住縣城的小姨都會請我媽去逛燈會,我和姐姐們也就跟著去了。

那年我大概七歲,我們從小姨家走著去燈會。作為幾個人中唯一的男人,沖在最前面,到了燈會所在地,一頭扎進人海。等我回頭再看時,她們都不見了。我想他們可能被人群裹著走到前面去了,就繼續往前走,一邊走一邊找著她們,這一走就到了整條街的最東頭,並沒見著她們。於是又往回走,走到最西頭,還是沒看見他們,又折返回去。

就這樣,我一遍又一遍穿梭於那條街上,看別人家家帶口攜朋帶友看著聊著笑著,就是找不見我媽她們。我像是那條街的巡邏隊員似的,循著固定的路線就那麼來回走著。不知道過去了多長時間,也不知道是第幾次,走到最西頭時,聽見有人喊我的名字,是小姨。這時候,我才知道她們已經找我找瘋了。

小姨告訴我,以後你要是不知道怎麼回去了,就找個人力三輪,讓他送你到進修學校(小姨家在教師進修學校,那時候縣城裡沒有公交車,人力三輪車是縣城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

可是,回去的路我是認識的:先沿著西關大街走,然後左轉,再右轉就到了。我沒有走丟,我只是在找她們。我知道如果我這麼說了,她們是不會相信的。不然為什麼不回去,卻在大街上走來走去呢,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孩子腦子有毛病。所以,我只好假裝自己走丟了,認不得回去的路。

2

我不僅在街上走丟過,我還在水裡游丟過。

那是比我看燈會時,還要小的年紀,在我們村的池塘里。池塘是我們夏天的主要娛樂場所之一,每天不知道要跳下去多少回,就像現在有些人對洗浴中心的熱情。那時我還不會游泳,只敢在水淺的地方玩。多次涉險的經驗,也讓我無師自通了一招:在水深超過自己的鼻孔的地方,我會鑽到水底,扒著塘底的淤泥往淺水處游。

那天,我跟村子裡的小孩子大孩子在水裡玩,我爸當時也在岸上坐著。我的一個大我好幾歲的堂哥,趴在一根木頭上浮著,他很熱情地邀請我跟他一起趴在木頭上,帶我到對岸去見見世面。這個堂哥因為比我大得多,平時不會帶我一起玩,我想當時他可能是想在我爸面前表現一下吧。在徵得我爸的同意後,他就帶著我向對岸進發了。

他像個老司機一樣,告訴我抱緊木頭,可以擺動腳,但是手一定不要松,一松我就完蛋了。當我們行進到池塘的中心,那裡是水最深的地方,讓我感到緊張又興奮。

一切都很順利,在他的帶領下,我們倆和木頭這個組合,渡過了池塘中心,離岸邊越來越近。我的膽子也越來越大。當我覺得自己可以不用依靠木頭了,就鬆了手,一頭扎進水裡,雙手趴著地游到岸邊,當我浮出水面時,不見了我的堂哥。再看,發現他已經回到了我們出發的地方,正跟我爸著急解釋著什麼。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他正經歷著人生最惶恐的時刻。在我鑽入水下的時刻,他正目視前方,準備迎接這次帶人成功橫渡的勝利,沒有察覺到我的舉動。等他轉頭髮現木頭上的我不見了的時候,心情也跟著急轉直下了。我能想像當時的他,臉色發白,而腦子比臉還要空白:我擦,人呢,完了,人呢,怎麼辦,人呢……

3

對於擅長失蹤的我,關於我的失蹤記錄,還有一次發生在井邊。

深秋,村頭樹林子里落了厚厚的葉子。我和兩個姐姐,三個人,一隻荊條編的籃子,另外每人還配備著一根一頭削得尖尖的棍子,在這裡為整個家庭出自己的一份力。棍子扎在幹了的落葉上,發出哧地一聲,一下一下扎一下去,像穿糖葫蘆般把葉子穿成一串,再把它捋進籃子里,周而復始,直到籃子裝滿了葉子,倒回家中灶屋裡,就可以當作柴禾用,可以燒水也可以煮飯。

我們在扎樹葉子的時候,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發現了那口井,便都圍在井口旁,朝下看,能看見我們的影子。我們伸手晃頭做個種動作,井下的倒影就張牙舞爪,像黑色的妖怪,很好玩。看了一會兒之後,我的兩個姐姐就發現井旁的弟弟不見了,我不知道怎麼就跑到井下去了,她們本來在開心地笑,現在變成了哭。

井裡只有一點點水,到我小腿,所以我一點也不害怕。我抬頭看著上面我的兩位姐姐,不知道她們在哭什麼,我又沒有死。後來,大人們來了。我已經記不得,我是怎麼被拉上來的了。只記得井旁邊有人抱來麥秸桿點了火堆,人們在忙碌著,議論著。

縣城的燈會已經有二十多年都沒有再辦過了,村裡的那口井也早填上,上面蓋起了房子。而長大了的我卻沒什麼長進。還是會幹出自以為普通平常,卻會引起別人驚恐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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