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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監管加密貨幣?各國數字貨幣政策情況概覽

大數據文摘作品

編譯:白丁、笪潔瓊 、小魚

當前各國對加密數字貨幣的監管差異很大,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還會有許多變數;與此同時,了解各國政府對數字加密貨幣監管所持的態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美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美國國稅局(IRS))、中國、韓國、日本和歐盟作為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大潮的中堅力量,任意一方或幾方在監管方面的改變對整個市場而言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巨大影響。本文總結了以上國家和地區的有關監管政策和當局表態,為未來趨勢的解讀和分析提供了較為全面的信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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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責任是保護投資者,維護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場環境,為資本形成提供便利。」1934年,美國國會創立了證交會,成為了第一個證券市場的聯邦監管機構。在1929年股市崩盤後,就暴露出許多公司都向投資者提供了有關其業績和未來前景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從那以後,SEC的主要職能一直是核實企業發布的聲明,並確保證券機構(如經紀商、交易商和交易所)公平、誠實地對待投資者。

截至目前,SEC尚未批准任何持有數字虛擬貨幣的交易產品(如ETF基金等),或用於上市或交易的與數字虛擬貨幣有關的任何其他資產;也沒有註冊任何用於交易的數字貨幣。

更多SEC關於數字虛擬貨幣的意見,請見2017年12月11日的聲明。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表示,「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職責是營造開放、透明、競爭且具有金融穩定性的市場環境。通過避免系統性風險,期貨交易委員會希望為市場使用者及其資金、消費者和公眾提供保護,避免涉及衍生品和其他產品的欺詐、操縱和恣意妄為對其造成損害。」

CFTC認定比特幣屬於大宗商品,並在聲明中表示其監管對象包括洲際貿易中涉及比特幣的欺詐、操縱等行為,以及與比特幣直接掛鉤的大宗商品期貨交易。

2018年1月19日,CFTC發布聲明,對兩起加密數字貨幣欺詐案例提起公訴。面對數不勝數的旁氏騙局,此類監管的出現恰逢其時。

更多CFTC關於加密數字貨幣立場的報道,請參見2017年10月17日的消息。

美國國稅局(IRS):出於稅收考慮,IRS將比特幣和其他加密數字貨幣認定為財產而非貨幣,並出台了相應規定。儘管部分交易所可以正常出具1099報稅表格,個人仍需針對比特幣及其他加密數字貨幣的盈利部分繳納相應稅款。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帶來的長期和短期資本盈利或損失都需按要求進行申報。

中國

中國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加密數字貨幣交易的措施。首先,自2017年9月4日起禁止首次代幣發行眾籌(ICO),也就是新款虛擬貨幣的首次公開發售;此外,中國還向各家地區交易所下發通知,叫停加密數字貨幣交易,並出台相應措施打擊比特幣挖礦行為。上述措施很可能改變比特幣挖礦的行業形態,推高有關成本。比特幣價格便宜、地處晶元製造廠、低廉的勞動力成本等因素在最初階段吸引了大批礦工湧入中國,但現在他們可能不得不另謀出路了。政府希望下架那些提供用戶登錄入口的加密數字貨幣在線平台,或具有類似交易所服務功能的手機應用程序。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網信辦和中國工信部共同開展了針對加密數字貨幣的限制行動。比特幣和替代數字貨幣依然可以在海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中國鏡內有關交易活動進行地點已經調整至中國香港。

然而,中國並不反對加密貨幣這種技術。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測試自家的數字加密貨幣,在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的大型央行路上又前進了一大步。為避免比特幣和虛擬貨幣泛濫,中國希望能夠對數字交易實行全面監管。

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可接受、使用或出售虛擬貨幣。儘管虛擬貨幣的用途是合法的,中國人民銀行仍要求各交易所在相應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同時建議其密切跟蹤市場情況。有消息稱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向涉及虛擬貨幣業務的銀行提出了警告。

韓國

據報道,韓國司法部於2017年1月11日確認了一項叫停所有加密數字貨幣交易的計劃。然而,韓國總統辦公室很快發布了一份聲明,表示該政策尚未通過最終批准。模糊不清的態度遭到了韓國民眾和政界人士的強烈反彈。政府在監管問題上的表態導致加密數字貨幣價格出現顯著變化,而政府官員在相關交易中大賺特賺的消息一經曝出,對事態的影響不亞於火上澆油。

韓國政府可能將於2018年1月25日就加密數字貨幣監管一事發表最終聲明。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政府)正在考慮關閉本地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或者是禁止那些違法交易的人」。然而韓國銀行(韓中央銀行)行長Lee Ju-yeol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加密數字貨幣不是合法貨幣,目前的使用情況也與貨幣有所不同。」

日本

2017年4月1日,日本金融廳頒布了一項新法律,允許在支付中使用數字貨幣。《虛擬貨幣法》對虛擬貨幣進行了定義和描述,並對比特幣有關情況加以澄清:比特幣是一種資產,也可以用於支付。然而,該項法律並未將比特幣認定為合法貨幣。經過數個月的激烈討論,最終該項法律認為比特幣交易違反了《反洗錢法》和「了解你的客戶」(KYC)等相關規定,而比特幣也因此被歸入預付款工具類目下。2017年9月29日,日本金融廳向11家公司發放了首批數字貨幣交易許可證。

在本文涉及的國家和地區中,日本在加密數字貨幣監管上走到了最前沿,政府開始與交易所共同開展監管工作而非徹底關停。

2017年4月起,比特幣支付已經成為合法的支付方式,目前日本有超過4500家商戶接受比特幣支付。

歐盟

歐洲銀行管理局此前向公眾就虛擬貨幣相關風險發布警告,並於近期表示將採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相關規定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

整體來說,儘管多國政府已經在其聲明中表示正在評估數字加密貨幣的未來潛力,除避免洗錢和為恐怖組織提供資金的意願外,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定論。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對加密數字貨幣貨幣執行更加嚴格的監管。

未來

近期,有關各方一致認為2018年加密數字貨幣將面臨更加嚴格、更大力度的監管態勢,政策落地的國家或地區以及落地方式將會推動虛擬貨幣價格上漲。長期來看,避免龐氏騙局及其他詐騙手段有利於市場的健康發展,但同時這也意味無法在中國和韓國境內進行交易,而有關虛擬貨幣的價格,在未來一段時間可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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