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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求你不要離開,現在我準備再婚了,你想復婚,對不起,晚了

我和我的前妻是相親認識的,我們相處了幾個月就結婚了。

當時雙方父母都很滿意,我和她都有正式的工作,也算門當戶對,兩家家裡條件都差不多。

結婚之後才發現,前妻特別小氣,很重視金錢。一分錢都得掰成兩半花,用她的話說,錢要花在刀刃上。

剛開始覺得前妻算是會過日子,勤儉持家。前期從不捨得多花一分錢,假如不得已去餐廳吃飯,要麼吃的乾乾淨淨,要麼打包。如果是自己家裡人也就罷了,有時候和同事聚餐也這麼干。

有時候我也說她,我們兩個人掙的錢也不少,你沒有必要這麼小氣,掙錢就是花的,你何必讓自己過得這樣拘謹。

就這樣我們磕磕絆絆過了十年,我們結婚之後生了一個女兒,前期不僅對我們自己苛刻,對女兒也苛刻。別的小孩都有玩具,我女兒沒有,出去玩的時候,女兒就眼巴巴的看著別人玩,我十分看不過去。我也想給孩子買,但是我的工資卡在前妻手裡。我平時花一分錢都得向她報備,兜里比臉還乾淨, 平時同事的聚餐我能躲就躲。

有一次,公司發了一筆獎金,是現金。可把我高興壞了,我給女兒買了她想要的芭比娃娃。前期問起來,我就說,是同事送給女兒的生日禮物,因為我以前幫過他,他是還的人情。

我沒打算把這筆錢給前妻,也沒打算把這筆錢揮霍,只是想放在我自己這兒,不想讓自己因為沒有錢過得可憐。

後來,前妻知道了這筆錢的存在,和我大吵了一架,並且非要離婚。我苦苦哀求她,看在女兒的面子上,不要離婚。

結果還是沒有說服前妻,我們去領了離婚證,女兒歸我,房子歸她,我幾乎是凈身出戶。

我和女兒搬去了父母家,讓我的父母暫時幫忙照看女兒。

前期覺得我會求她復婚,她甚至都放出去風聲,說我遲早有一天會回去求她。

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我打定主意不去跟她復婚。

我更加努力的工作,沒多久,我就升職了。

後來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她不嫌棄我帶著女兒,我們共同付首付,買了婚房。

我們結婚之前前妻來找我,她讓我看在女兒的面子上和他復婚,我拒絕了。

後來我如期和妻子舉行了婚禮,妻子對女兒很好,我們特別幸福。

現在我總結了一下,和前妻婚姻失敗的原因。一開始我太過忍讓,在家裡沒有地位,而且我和前妻三觀不合,前妻太過視財如命。開始我為了女兒千分萬分的忍讓,可是前妻一點都不改變,太過自以為是,所以才造就了今天的局面。希望各位女性能引以為戒,好好的經營自己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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