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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賊盜走價值10萬元的包包,和朋友換了個僅29元的地攤貨!

名牌包是廣受眾多女性朋友所喜愛的

不僅提升個人品味

它高昂的價格也是身份的象徵

所以不少女生路過許多賣包的商店

都忍不住停留在展品包包前

有些人想買?但是又沒錢咋辦?

只好順手牽羊了...

近日,一皮具洗護公司在海濱城商場做宣傳活動,將一個價值約10萬元的包包作為展示商品放置在櫃檯上展示,一個轉身就不見了。

大家四處尋找

並沒有發現拿走包包的人

由於這個包包是顧客的,丟失了損失很嚴重

隨即,徐先生立即報警

可由於該商場人員流動量大、進出口多

要想從中找出嫌疑人,可謂是大海撈

茫茫人海

要怎麼才能找到這位識貨的嫌疑人呢?

(沉思中...)

為此,警方擴大了搜索範圍

接下來的4天里,民警反覆調看商場內部監控

終於通過監控視頻

在商場一個出口處發現可疑人物

一名女子右手拿黃色手提包

左手挽著一名男子,兩人從商場中走了出來

「這個包包跟丟失的包十分相像」

在工作人員確認包包後

民警順著兩人的行走路徑一路摸排下去

找到車主姜某,卻稱

「包包不是我偷的,是從朋友周某那裡換的」

姜某在開車回家的路上

她看到朋友周某偷來的包款式不錯,還是名牌

便提議用自己的包與她進行交換

由於周某不認識該品牌,加上自己也不喜歡

於是便將偷來的包包跟朋友姜某對換了

這款手提包價值10萬元

而姜某用來換愛馬仕的小粉包才29元

給街坊們開開眼看看這兩款手提包

價值約10萬的名牌包

價值29元的粉紅小包包

小編算了一算

10萬元和29元之間

差了整整3488個粉紅小包包

最終周某被刑事拘留

而其友人姜某在明知包為盜竊所得的情況下

用自己的包換取盜竊所得的包並據為己有

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也將面臨刑事處罰

得手後沒有轉賣賺錢,因為不夠喜歡這包

用一個10萬元的包包換一個29元的粉色小包

你換不換?

所以DV君覺著沒事看看時尚雜誌

還是有必要的

不然你永遠也不知道這些包有多貴

用偷盜得來的東西不管怎樣都是髒的

DV君奉勸想要的東西自己買

切勿做「第三隻手」

一步錯,步步錯

一個錯誤的念頭只需要一瞬間

而這個瞬間卻會讓你悔恨終身!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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