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期 採購年貨一定要看清這幾點
【前情提要】
年關將至,市民朋友們紛紛開始採購年貨,迎接紅紅火火的春節,年貨市場可謂是分外熱鬧。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廣大消費者還是商品經營者,大家對於食品標籤的法律強制性規定有時不夠了解,常常出現買賣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情況。如果銷售不符合規定的食品、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情簡介】
近期,淳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淳安千島湖某公司開設在千島湖鎮的某茶室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銷售的三種茶葉涉嫌標籤不符合法律規定。執法人員分別對這三個品種進行了執法抽樣,並對剩餘產品進行了扣押。後經淳安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該公司經銷的三個品種的茶葉標籤確實不符合GB7718-2011標準要求。執法人員通過立案調查取證等一系列程序,最終對淳安千島湖某公司做出了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知識簡析
什麼是預包裝食品標籤?
預包裝食品標籤是指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容器中的食品。我們平常在大中小型超市買到的多數都是預包裝食品,比如,桶裝食用油、袋裝或桶裝的速食麵、速凍水餃、袋裝食鹽、瓶裝或袋裝醬油等,這些定量包裝的、每個包裝的含量均一致的即為預包裝食品,而我們通常在菜市場購買的散稱豬肉、蔬菜、豆腐則不屬於預包裝食品的範疇。
預包裝食品標籤的作用
預包裝食品標籤是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所能接收到的對於產品最直觀的信息,消費者可以通過食品標籤了解到所購買的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是否適宜自己食用,有哪些營養成分……換言之,標籤的存在可以讓消費者購買到自己所想要購買的食品。所以,法律明確規定了食品的標籤必須真實,同時也規定了相應標準,其目的在於保護公眾的知情權,保障食品安全,以達到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權的目的。
下圖為食品標籤圖片:
預包裝食品標籤所包括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籤標註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溫馨提醒】
臨近春節,大家在採購年貨時一定要注意查看購買的預包裝食品標籤,特別是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謹防購買到不符合預包裝食品安全標籤規定的食品。同時,也要提醒廣大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履行法律規定的經營者義務,經營前取得許可,經營中以正規渠道進得貨物,做好進貨查驗等制度,保證所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消費市場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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