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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裡只有我,正如我的眼裡只有你

那個時候,我的皮膚還很細膩,白里泛紅,是少女最美麗的色澤,飽滿的上下唇,貝齒一咬透著水光,晶瑩。發是烏黑到心坎兒的,我想,若是在這四散的秀髮上點綴些明亮,那麼這便是一襲如墨夜色,星子點點似秋波含情目。只是可惜,那雙真正的霞光眼眸被厚重的眼鏡掩去了兩分狡黠,三分美麗,五分的情深意重。

現在的我,獨看我的眼,我的嘴,我的四肢,無一不透露出蒼老至瀕死的腐朽味道。所以,我開始享受陽光,希望每一回細密的親吻都能夠掃落我身上的塵埃,予我新生。漸漸的,我明白了,新生不過是我對於未知世界的恐懼,對於逃脫生老病死的妄想。於是,我選擇了靜默。

人的一生,起起落落,愛恨種種,時光帶走了你的稚氣、壯志、豪情,它把你年輕時所引以為豪的事物變為須臾,徒留一地回憶,滿滿。然而,當我覺得自己已觸到了天地餘暉的時候,我好似在這絢爛的深處,看到了二八年華的自己。

那個夏天,我剛從畫室回到家裡,穿了件帶小翻領的無袖裙,像奶油雪糕一樣的白色。赤著腳,但見白皙素凈的腳上,偏生塗了正紅的指甲油,似毒蛇吐著紅信子,老人們會說,不倫不類。可我好像就是喜歡如此張揚的色澤。我的髮髻,是挑了太陽穿越崇山冉冉升起的好時辰,對著一面可同秋水相比擬的明鏡,將青絲放下,用木梳把這襲瀑布梳順了,方閉上眼替自己繞兩隻並不十分服帖的麻花辮,再向後綰成的。就是這個模樣。我站在靠街的陽台上,身子前傾著,左臂便平放在冰冰涼的老舊白磚之上,右手撐著下巴,望向西方。遠眺這令人歆羨令人驚嘆的夕陽黃昏,一直覺得,這般景色是緣起緣滅的永久輪迴,若自己有心便可常獨醉其中。

後來,當我深知自己碌碌無為,不再對日復一日的疲憊日子心懷希望的時候,發現自己趕不上清晨初放絕麗的日出,亦看不到燃燒至無望的紅艷晚霞。

此刻,我之所以能看到從輕緩至濃重的金燦,聞到裡頭繾綣的味道。是因為我仍有大把青春歲月容我揮霍,我的內心寧靜時便可聽到身體各種器官摩擦的聲響。我悄悄打量起這片飯菜飄香,鮮有人聲的街市,有些許悵然若失,或許是發現了它的平庸無名,或許是想起了它的墮落不堪。我曾站在同樣的位置,看到有包著灰黑頭巾,背上綁著幼嬰,身後跟著孩子的黝黑婦女,成群做過。她們在一個走路顫巍,行動拖沓的老人攤前停滯,裝佯翻看衣物,其實不過是做著順手牽羊的事。我幾乎快不記得了,在我還在整日撒嬌,求外婆帶我上街的年歲里,我目光所及的這條路,便是這樣的寬度,勉強能並排行駛兩輛小轎車,所幸那時有車的人家還不多。

夏日的時辰長,所以光線還很清明,只是偶爾無意地閃地閃進意識的過往裡。如此天時地利間,目光迴轉處,驀然回首,我便瞥見依然是一身黑衣的,我的老朋友,她和她的父親,還有一條不知是否仍被喚作「菲菲」的泰迪,一道踱步前行。我的目光跟著他們的腳步移至遠方,成了一點,最後消失不見。那一刻當真是輕輕淺淺的美好,發覺自己周遭無限溫暖,思及「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大抵便是如此。

我本欲喚她的,我若喚了她,她必定會抬頭向我展顏,然後揮一揮手,繼續前行。可我當時就這麼沉默了,什麼也不說,我是怕擾了這一念的寧靜。

一輩子里,我有過眾星捧月的歡喜,亦深知生離死別的切膚之痛。但,在我賞著十里桃花曼曼輕舞的時候,心裡眼裡就是那幀畫面,那個人兒。在幽夜輾轉難眠,聽荷葉菡萏逗露水滴答,腦海里骨子裡,鐫刻的是那幀畫面,那個人兒。恰是滿山紅楓心寄相思,松濤晚竹相對成趣,亦或是陽春三月白雪裡,落落孤寒無人識,彼時此時我最常憶起的仍是那份無言。

我是知道的,在青煙色的夢裡,有一味叫「冷藏」的葯。初嘗時總說不出是什麼味道,就理所應當把它視為無味,卻不料一年、十年、五十年,以光陰為慢火,清風作伴,竟將它溫存成永恆。

學校在周六仍是上課的,我去得很早,在父親的車裡,觸到喜人的陽光,心裡卻因為繁忙冗雜的功課不痛快。教室里的人還很少,冷冷清清,到的人也凈是不熟悉的,各管各零零散散,了無趣味。我有些後悔,來的這般早,不過是消遣用的。看著透過窗折射進的陽光,思緒飄飛,注意到他踏著那束光進來,下意識地去看那雙眼睛,我好像是朝他笑了笑,又好像這樣肅靜著不帶表情,我本意是想打個招呼的。許是同我一樣,感覺到教室裡頭的壓抑,他徑直走到我桌前,靠著前桌的椅子,稍許俯身同我講話。真的不記得是誰先開的口,只記得後來侃侃而談的是自己。我想到了幾天前看的電影,便順勢說了下去,「你不知道那部片子有多無聊,明明是羅曼史,可從頭到尾都是Jesse和Celine在維也納一天中的悠閑對話,如果說有火花,也全在一字一眼裡顯現。」其實,當時是我不明白,僅一天的露水情緣,即使相擁看了黎明破曉,為期半年的約定,長達九年的牽掛,怎麼都是不現實的。「我就這樣聽他們了絮絮叨叨了一百多分鐘,天馬行空,簡直就是天底下最簡單的故事。」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話一直都不少,但那天,我不曾想起他說過什麼,只是恍惚察覺到他嘴邊的笑意。

後來的星期六我會習慣的來得早些,而他似是同我約定好了的,亦來得比別人早。見到了,會說些近日裡的或是時間久了的瑣事。有一次,我提起很久之前大掃除時的一幕。那時我們也才剛認識,座位便是前後桌,偏了頭就能聊,旁人急著擦黑板、窗戶還有頭頂的電扇,我們卻偷了懶在座位上胡鬧,把《木蘭辭》改編成了文筆拙劣的艷詞,將不遠處忙得焦頭爛額的班主任視若無物。笑得那般肆無忌憚,窗外紫藤倒也是了三分顏色。我以為他不記得了,不想我抬頭剛好觸上他的目光,然後聽到他小心翼翼地說:「記得的。」我本欲言,聽此,頓了頓,臉上燒得厲害,竟一個字都說不出來了。

我曾摘過一句話: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有些事物在沒有來臨時就能揣度出其中的滋味,一二。這句話就是如此。我天性喜歡傷悲的景緻,認為難過的事能記得清楚些,想來孩子想法還是有點別緻的。

在分別的那天,每個人都心餘力絀地填著身邊朋友傳來的同學錄,有的人甚至在替誰寫都不曉得,胡亂塗了幾個字,趕忙應付下一個。我四下找他的身影,但見他被滿滿一圈朋友圍著,我怎麼好意思再過去。左不是右不是,只能緩了緩心神,淡然地坐下,把心思放在了眼前這片成天打鬧的冤家好友身上,看著嘴裡直嚷「捨不得」的姐妹們,怔怔的出神。待我再轉過身時,身邊坐著個他。「阿珠,幫我寫一頁。」,我沒敢看他的眼睛,接過他手裡的同學錄,把自己的遞給了他。我向來喜歡一筆一划工工整整,不願含糊,只是寫到最後,對著留言板愣住了。我有很多話想說,有的敢說有的就是爛在肚子里也不願講。想起他以前捉弄我的情景,自從知道了我怕癢的小秘密,就常用筆頭戳我的後背,有時候是英語老師提了問題,他有了稀奇古怪的答案,急著告訴我,後來笑得太起勁,全班都曉得了。我常常無理取鬧的和他打機鋒,亦說他和隔壁女生的玩笑話,開始時他聽過也不同我計較,之後聽著不耐煩了,就讓我背了個「大黑鍋」。

他應該不知道,我雖表面上是十萬分厭惡那些閑言碎語,心底卻從未計較過。他溫聲細語賠禮道歉時,我才真心不自在。我在歡鬧聲里看到了被自己虛擲了的時光,不知不覺,清秀小字在筆尖緩緩流淌:煢煢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他一直陪在我身邊,直到一切都結束。

我做了一場夢,夢裡的我都九十九了,怎的還這般少女懷春。

鏡子里的自己也不過雙十年華,溫柔含笑的眉眼裡,映出淺淺的一句話:相逢如夢,總有一天,在樓花浪漫的街道,重逢。

這大概是世上最美的事了。沒有過去不提將來,你的眼裡只有我,正如我的眼裡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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