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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呀 不過是你衣食無憂時的意淫

1

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十二天前,分手當天的晚上。

我又夢見了他。坦白來講,分手這麼多次後,我已經很少夢見他。夢裡情景很安逸,是和他一起打遊戲,一起聊天,吃飯。和普通戀人一樣,平靜的生活也從未擔心會失去他。每次醒來後卻總是很快就忘記,只記得,他存在這個夢裡,夢裡故事太好了想一直做下去。夢裡的最後,我說:「我想和你養一隻貓,以後我就叫它小魔王,晚上散散步,回家我給你做吃的不準嫌棄。」

話未說完,我便知道這是夢了。記得分手那天他跟我說過一句話,「我就像只貓,我也知道你喜歡貓。可貓不粘人,隨時都可能走掉。」可是你不知道啊,其實貓很粘人,比任何寵物都要。

跟他分手那天,又和往常一樣躲在樓梯間哭了很久。請了假,灰溜溜的跑回家決心去株洲見他。我依舊記得我花了將近一小時的時間折騰我的妝容,心想著如果這次真的是最後一次見面,至少也得把最漂亮的一面展現給他看。

那一天長沙依舊很冷,走在路上都忍不住想把頭埋進衣服里,從地鐵到高鐵,那是一場長久又漫長的旅程。高鐵上後排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用地道的塑普,興奮地重複他學會的第一句詩: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倒也應景。 彼時我精神並不是很好。封閉的空間,嘈雜的氛圍,耳機的音樂開到最大,重複的單曲循環一首歌,十五分鐘的高鐵卻開了將近半小時,車上的每一刻,都是坐立難安。

我從未想過自己會同株洲有這樣緊密的聯繫,從高中的學長到如今的他。命運的千迴百轉,原本就不可預期。五年的時間,我始終沒有擺脫過跟這座城市的淵源。

從株洲西站下車後,站在出站口望了很久。上次來西站,還是出去遊玩後趕回來他在出站口接我,興奮地抱住他說「外面一點也不好玩,我好想你,給你帶回了廣州的早茶,應該還沒冷。」自己一個人坐上了不能再熟悉的公車,前往市中心,路上的地標一幕幕從眼前晃過,回憶就和走馬燈一樣一幕幕播放。他那時說了什麼,我已無從想起,只記得一直抓著他的手,抬頭看著他疲倦的眼神。盼望著能早點到,想早一點見到他。

2

我是打英雄聯盟認識的X。

當時是剛接觸這遊戲的小白,剛打完定位賽沒多久,周圍的朋友一個個說要帶我上分擺脫白銀。在有一次的遊戲里,朋友說拉上一個大神帶我一起玩,結果頻繁翻車,連輸幾把後我說要趕車回家,號便扔給了朋友去往高鐵站的路上。回家後洗漱完畢就已躺下睡著,第二天醒來打開掌盟發現我的號昨晚跟朋友雙排連勝,幾乎都是我的MVP。

下午自己去了網吧想叫朋友一起玩,朋友說太累了昨晚跟X拿著我的號通宵雙排想休息讓我去叫X陪我玩。打開討論組找到X點開他頭像問他要不要一起玩,他說好。就不停歇地陪我在遊戲里度過了兩天周末,後來加了好友,也算成了朋友。

那是我第一次認識大師,我甚至都不知道超凡大師是什麼意思。平時最多遇到黃金而已。我問他,大師和黃金哪個比較厲害。

故事的開始總是稀鬆平常,如果早知道結尾,當初砸爛電腦,我也不會碰這個遊戲。

回學校後,通過朋友知道X跟我們都是同一所學校只是不同專業。周一上完課跟同學一起去網吧玩,X說要來網吧找我,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黑色的T桖,黝黑的皮膚,瘦高的身體。或許是我沒帶眼鏡的原因,意外的覺得他好看,在此之前我連他照片都沒見過。跟同學2V2內戰,他選了我最喜歡的伊澤瑞爾,我默默跟在他後面看著他把我同學電腦一次次打到黑白畫面,驕傲地跟同學吹噓,虛榮心一直在作祟。隨後他說跟朋友有約要去吃飯了,走之前還摸了摸我的頭。要說故事的開頭,真的是從他摸我頭的那一刻開始。

他走後就瘋狂想念他,他說跟朋友在學校道路上散步,我就拉上同學也陪我在學校散步,想假裝偶遇。現在想起也是愚蠢,那會才見過一面,具體長什麼樣都沒看清,就算碰見了也認不出來吧。

第二天睡醒,就開始給他發消息。他在上體育課,偷偷溜出來陪我吃早餐,我第一次近距離看著他。單眼皮,頭髮有點微卷,又有點棕黃,心想學校怎麼會有這麼好看的人怎麼之前就沒見到過。那天跟他在一起整整待了一天,一起在網吧打遊戲,一起走下路,就算輸了也會摸摸我的頭安慰我著我說沒事。坦白說,我被他的摸頭殺完全深陷進去了。

晚上分開各自回宿舍後也會不停地用手機來增進聯絡。我說今天謝謝你陪我一起玩,以後繼續陪我走下路吧,做我的ADC保護我好不好。他答應了我,可又說,不想只做遊戲里保護我的ADC,現實里也想保護我。突如其來的告白,我臉紅到不行高興地跟室友說我好像戀愛了。從認識到在一起,不到一禮拜。

英雄聯盟的AD輔助設定簡直就是戀愛神器。幾百上千場的遊戲,很難不產生某種難以言說的感情。默契,信任,以來,習慣。太熟悉,知道他每個走位是要補兵還是a人,知道他的伊澤瑞爾是出冰拳還是三項,知道他總把藥水瓶放在第一格,知道他總會閃現過來給我治療,E過來給我擋技能,被人殺了追著別人整張地圖為我報仇。現在遊戲改來改去,也許某一天,連紅藥水也沒有了。像眼石一樣。

真可怕,我連回憶都無處安放了。

那段時間,x跟我日常約會地點就是網吧。可就算有時候忙到不行,晚上也會一起出去散步。圍著學校一圈一圈的走,或者從工院走到師院。帶著他介紹給我朋友認識,會每天給我買好多好多小魚乾說要餵飽我,知道我喜歡五月天回去學我最喜歡的歌唱給我聽。我太喜歡他唱歌了。

和他的第一次接吻是在學校的人工湖上,悶熱的夏天,大家都願意圍在湖邊憑藉著微弱的路燈,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坐在草坪上,我們一起聊著今天的日常,他手機放著我喜歡的五月天,望著湖面看著他被他毫無預兆的吻接了上來。他的嘴唇很涼,很軟,忽明忽暗的燈光中,我的眼睛直定定的看著他,一切都是那麼不敢讓人相信。

「晚風吻進荷花葉 任我醉倒在池邊」

手機歌聲里突然放出了這句歌詞,我開始試圖去抱著他。唇齒相依,呼出的空氣又被彼此吸入。

明明是想回憶和他的好時光,卻總是筆鋒一轉變得慘淡。結局太慘淡,所以連美好的曾經都蒙上一層灰暗的紗。就像在夕陽最後的餘暉里看著大海里歡樂的魚群,他們游得太快,轉眼就消失在無盡的黑暗裡。

3

轉眼很快就到了要放暑假的日子。

我跟他家不在同一個城市,這就意味著暑假便是異地了。

還記得那會同學跟我說了一句話,「我覺得你們暑假肯定會分手」。尷尬一笑我卻並沒有反駁,那會的自己,對於未來真的沒信心吧。之前是的,如今也是。

假期的日子過的很平淡,早上去學車,下午回來跟他約好一起打遊戲。有時候晚上各自回家他走在路上會跟我視頻,跟我說這是他回家的路,這是他家的狗,我要刷牙了,要不要和我一起看直播。

說起來也神奇,到後來他帶我回家,大晚上我竟然認出了他家的路,對他說這是不是快到你家了,我還記得之前和我視頻里出現的這個門。

最終暑假我們還是見面了,第一次是他來我的城市找的我。相距275公里,4個小時車程。

時至今日,我也不知道當初自己是不是應該認真。

如果沒有認真對待,也許能夠及時脫身。

你瞧,我又再說笑了,怎麼可能全身而退。

就像一個人在寒冷的風雪裡走了很久,忽然有人牽起你的手,領你走進一間有暖氣和食物的房間,它贈你熱湯,贈你棉被,甚至告訴你,這一切都是你的,包括他,永遠都屬於你。你無法拒絕他。

即使你一早知道,他此刻給你的,正是你即將失去的。

那天太陽很大,穿了件黑色露臍背心就在車站等他出來。在出站口望了很久,最後還是他從背後摸了我的頭說我是個瞎子看不見他。從車站到市中心,一起吃飯,看電影,逛街。遮陽傘一直被我打著,他的皮膚似乎又比之前黝黑了許多,江邊散步時像個小孩子一樣在河邊玩水,落日的斜影倒影在他臉上。

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

晚上瞞著爸媽說今晚去同學家住,卻又訂了間房跟他睡在一起。

「女朋友,能把我包里的衣服拿過來給我嗎。」他在洗澡時說道。慌慌張張地透過打開門的一小縫,浴室里滿是熱氣奔涌而出。坐在沙發上,當時更多的是不知措施。

這個晚上整個的記憶,是兩個人在一張床上,縮進他懷裡。電視前放著當時熱播的電視劇,我們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天。他握著我的手,我的臉貼在他的左胸膛,他的心跳沉穩而有力。睡前溫柔的親吻和一直未放手的擁抱,才知道,原來在喜歡的人懷裡睡著是這麼的安心。

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總在問我自己,喜歡X什麼。他並沒有像別的男朋友一樣溫柔體貼懂得照顧人,一米七七的身高,小孩子脾氣,除了打遊戲沒有過多的閃光點。嚴格來說他跟我很多地方都不同,我喜歡的風花雪月和詩詞歌賦,他大抵連人名都沒聽說過。他也問過我,我到底喜歡他什麼呢。

當時的我說不清楚,時至今日我也未曾全部明白。也許他讓我著迷的地方,是他對我的喜歡。是他向我捧出的一顆心,惶惶不安的,卻又義無反顧,乾淨不加掩飾的心。我喜歡他的真實和純粹。

這就足夠。

畢竟很多人終其一生,也得不到這樣一顆心。

回家睡的第二天大清早買了早餐跑去酒店找他,叫他起床,看著他對著鏡子刷牙。我至今記得我買了兩份米粉和奶茶,坐在小小的沙發上,對著傻笑。記憶里一直吃的早餐,那日卻額外份的甜。

原諒我的語言描述不出那兩天的萬分之一,時隔一年,我連他的聲音都在無從回憶。燥熱的夏天,出門隨時都能被融化,外面是商場路人的吆喝聲。陽光從窗戶透進來,我看著他,長長的手指,薄薄的嘴唇,笑起來眼角細細的魚尾紋,偶爾看向我的圓圓小鹿眼。他整個人都在陽光里,全世界只剩下他的聲音,和他身上的光。

4

回憶總是甜蜜而殘忍,更準確來說,越甜蜜,越殘忍。

開學後日子和往常一樣。有時也會有小吵小鬧,可每次鬧脾氣時只要一見到他就忍不住的笑了。他有時會跟我傾訴他發生的事情,像個小孩子一樣委屈的在我懷裡。即便在外人看來他有多包庇自己多麼堅強,在我眼裡他始終是一個沒長大的孩子,也會有委屈,難過與開心。我時常想,如果我早一點認識他,在他生命中每一個難堪困苦的時候在他身邊,該有多好。

就像他總是在我噩夢驚醒的時候,把我抱的更緊,摸著我的頭溫柔地一字一句地告訴我,別怕,我在。

回憶關於他的種種,落在筆上,感覺事情又重新經歷了一邊。寫下的越多,後悔的越多。全部寫完的時候,我也許可以重新開始。生活總要繼續向前,過去的就留在過去,X總和我這樣說。

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國慶假期,X帶我去了他家。

當時只是想著去他的城市和他生活的地方看看,沒想過去到他家,見到他爸媽,奶奶,以及,他家的親戚。

如今的我回憶這一段,就像站在那是的我和他對面,看著自己靠在他懷裡,他一隻手攬著我,一邊說道我生活了20年吃過好吃的地方,這幾天全部都帶你吃完了。跟著他走過他走過的路,他從小生活的地方,學校,朋友。每天玩到很晚才回去,看著車窗外的天一點點暗下去,睡意朦朧的我抬頭看他,他的鼻樑,眼睛和睫毛都在陰影。我的手在他手心裡微微出汗。

見到他爸媽的那一刻其實我是非常緊張的,卻又想滿足自己好奇心不停張望。擔心自己說錯什麼做錯什麼給他爸媽留下不好的印象。記憶中他媽媽做飯很好吃,他家的那條狗從我進門那一刻起一直在我身邊打轉直到在我旁邊睡著,電視機前的升國旗新聞報道,反反覆復重播好幾遍,緊張時接過他爸遞來的水果都能掉在地上,只想落荒而逃。

寫到這裡,我此時此刻又一次沒用的濕了眼眶。所有的過往,細節,對話,他的眼神,語氣,甚至他說話時抖動的睫毛,都鮮明起來。原來我一刻都未曾忘記。我好想回到他生活的那個地方,晚風溫柔,每個人碌碌忙忙卻又悠閑自在生活。天上的星星很亮,映在他眼睛裡,映在我回憶里,閃爍至今。

我想起分開的時候,我絕望中想抓住他手,坐在我旁邊我一句話都沒敢說。不過兩年,曾帶我上天堂的人,親手推我下地獄。大致就是那個瞬間,我對他有了怨恨,心酸。

你瞧,人真苦呀。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蘊盛苦。那有什麼長長久久的美好,越美好的越易逝。你啊你,你哭什麼呢?你明明都懂,你明明一早都懂。

5

他在學校外租了一間房子,邀請我跟他一起,說這樣以後就不用擔心每天晚上宿舍10點半的門禁了。

那時的我拒絕了他,可又時常跑去他那。給他買床單,枕頭,衣架,當時淘寶逛的最多的就是家居生活用品,恨不得看見所有好的都想買下來放在他房間里。每天一起打遊戲,吃飯,午睡。凌晨12點趕在麻辣燙店關門前一起共同吃一大碗,有時一起牽手散步,有時在房間里一起看電視,有時回家把鑰匙交到我手裡叫我等他回來。甚至天冷時,每天晚上手腳冰冷,我的手鑽進他衣服里,一遍遍撫摸他光滑細膩的後背。

明明一切是那麼美好,我卻開始作,鬧著要跟他分手。

一發不可收拾。

我們的感情開始變得冷淡,漠不關心,也會找各種理由推脫見面。他說,自從上次我說分手後,他就對我沒感情了。

再後來啊,他要離校去實習了。整整一禮拜沒跟我有任何聯繫,再次見面等來的卻是分手。那會哭著求他別走,抱著他不肯放手,他把我一個人扔在男生宿舍樓下,路人和看另類一樣,看著我一個人站在那哭的像個小丑。

無數次夢裡的短暫相距,我很快明白這是夢。我緊緊抱著他,吻他。他嘴唇涼而軟,我掉下淚來。我問他怎麼辦,「我要怎麼辦」。

因為無法面對,所以像個落魄者一樣在他離校那天我也落荒而逃回家。待我醒來已是中午。枕頭濕了大半,媽媽在旁邊開導我,我咬著唇,想起浮士德臨終時說的話,「你真美啊,請停留一會吧。」我側過身,看著暖風吹動鵝黃色的窗帘,窗外的城市忙碌而熱鬧,陽光有些刺眼,與我無關。

幾天後,他說他要回來辦手續,我急急忙忙從家裡買了車票又回了學校。見面後他依舊對我很冷漠,想挽著他的手卻被無情甩開,等了他整整一天最後卻得知他出門跟同學喝酒了。跑出校門,想去找他。可是,可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站在馬路邊上,穿流而過的車輛,刺眼的路燈和稀少的人群。我再一次,沒用的哭了。

再見到他是他喝醉酒後,同學送他回來交到我手裡。濃厚的酒味和模糊的意識,帶著他開了間房,把他安頓在床上後手機不停百度「如何解酒」。他可真是傻子啊,明明每次不能喝,每次喝了就難受,每次卻總是弄成這樣回來。百度說,牛奶喝了就不會太難受,當我起身準備出門給他下樓買牛奶時,他卻抓住了我的手,嘴裡不停嘀囔,低頭想側身聽他說什麼,卻被反手抱進懷裡,夾雜這酒味和他身上的氣息說,「你別走。」

願陷入溫柔鄉,也願在溫柔鄉下溺死。

我忽然很想X,想和別人聊聊他。

可我不想再主動找他,朋友說他現在挺好,人模人樣。那我,自揭傷疤?算了吧。

行文至此,我寫得越來越艱難,越來越錯亂,不知道要如何往下寫,不知道要如何寫後來發生的事情。無邊雨季,迷迷濛蒙迷迷,我努力想抓住回憶中的他,卻發現回憶也下起了雨,蒙蒙迷迷濛蒙,我看不清他的臉,也看不清自己的臉。

6

我不記得我跟他分手有多少次了,只記得,每次都真的難過。

我不想寫我們之間瑣碎的難堪,這些讓我感到再一次的心酸和真切實意的難受。隨著那段歲月的遠去,隨著我反覆審視我們之間的點滴過往,我越來越明白我們之間最好的結局,就是如此結局,儘管這讓我到現在還是難過。激情弱化了我們之間無法契合的鋒利矛盾,也是這些矛盾為我們的激情蒙上了一層凄美的面紗。我們愛著面紗下的彼此,也愛著彼此的面紗。

我試過吵架時凌晨一點跑出去自己一個人望著江面吹了一整晚的冷風再回到他懷裡,試過怕他失望凌晨兩點買了車票坐到株洲去只為了早點見到他,試過不管每次鬧矛盾還是吵架分手,只要他一句「想我了」,毫無顧忌不管在多遠買票回去出現在他面前。

下大雨時,他說這麼大的雨你晚點再過來,可我跟朋友說了再見就坐上車跑了。見面後還在各自高冷,氣的一個人往前走。被他拽回來凶我說「你再往前走一步試試看」,我停下來看著他,就在想這樣值不值得?我們明明之前在鬧分手啊。然後他突然說你知道我最開心的一件事是什麼嗎 我一定要告訴你,「 還能見到你挺開心的」,哦了句,可又忍不住撇過臉去偷笑,值得吧,就僅僅是為了這一刻的溫柔。

他說,我跟他在一起我變得不像自己了。

或許吧。

跟他在一起後我的確改變了很多。他說為什麼我總穿帆布鞋,我便換上了高跟鞋時常被自己崴腳。他說我洗髮水味道不好聞,我一個個換直到他喜歡的味道。他說我穿衣風格不成熟,我把那些JK裝,軟妹服全部壓在了箱底換上V領襯衫A字裙。他說喜歡短髮女孩子,及腰長發便被我剪去成了很短。他說喜歡黑色的bra,導致如今我的衣櫃里買的全是黑色。他說不喜歡異地戀,我便想努力縮短與他的距離,甚至有一次我說不然以後我去你的城市實習工作吧。

寫到這裡,我扇了自己一巴掌。

回憶越來越難,我每寫下一個字,就像心裡剜去一塊肉,鮮血淋漓。這個詞真好,鮮血淋漓。

我寫不下去了。

7

暑假跟他徹底分過一次。

把他聯繫方式都刪了,我說,放過我自己,不想留著一個不喜歡我的人。

那時我恨他。

一個人毫無準備買了張機票就出國散心了。外面的世界真好啊,可惜,你不在身邊。當年說好一起去旅行,怎麼如今就成我一個人了。

兩個月沒有任何聯繫,直到後來他假裝學弟來找我。我知道是他,可我沒拆穿。就像後來,你看我們都分手了,我還是選擇來了長沙,不聽家人的反對。他說他不喜歡異地,長沙離株洲近,這樣會不會就好一點了。

七夕我們還是和好了,再次見到他恍惚一場夢,一直緊緊抓住他,真實又害怕是夢境。兩個月沒見,他似乎變瘦了,肌肉更多了,看來沒少去健身房。一起吃飯,見他朋友,約會。仔細一想,那是我跟他在一起一年多的時間,在他身邊過的第一個情人節。

他會主動把我頭按到他胸上,會主動要求我抱他親他。晚上夜深人靜之時,他說他想我,讓我別再離開他。雙手抱住他整個身體,我說好。我以為,這次再也不會離開了,我們會結婚。

可事實卻一直在證明,我們不合適。

8

分手後,我們又再一次把所有聯繫方式都刪了。

他說我們有緣無份,就算那天晚上我去了株洲,見到了他。可兩個人卻和陌生人一樣,我不敢抬頭看他,他跟朋友聊的如此歡快,我也不會多說一句話。隨後,我提前離席頭也沒回的走掉。

第二天我告別了株洲,跟這座城市說了再見。

選擇了去他家那的城際站坐車回長沙,站在馬路對面望著他家那棟樓看了很久。此時他會在家嗎,現在吃飯了嗎,現在是在房間打遊戲嗎。

渾渾噩噩到現在,我始終還在長沙。哪都不想去。

有時候喝醉,有時候崩潰。不停給他打電話發簡訊哭著說你回來吧,他說,算了吧。

我並沒有多想他。

他送的口紅我還在用,姨媽痛時給我買的熱水袋每天晚上依舊抱著睡,辦公室的毛毯,下雨時的雨傘,最喜歡的小裙子。

所有人都說他對我不好,分手對我來說是解脫。

可我知道,一直是我在患得患失太在意把他給弄丟了。

有什麼好想的呢?歲月如流,富貴冷灰,不過是五穀雜糧的俗人,蠅營狗苟,已是大幸。

長的是磨難,短的是人生。相比較瑣碎的生活,衣食住行,安身立命,愛算什麼呢?不過是吹毛求疵的小恩小惠。

愛有生病時的葯重要嗎?愛有饑寒交迫時的麵包棉被重要嗎?愛有睡眠重要嗎?愛有難過時的酒重要嗎?愛有頹廢時的錦繡前程重要嗎?

愛呀,不過是你衣食無憂時的意淫。

要知道長的是磨難,短的是人生。

真慶幸曾經遇見你。

真希望從未遇見你。

於2018年1月18日。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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