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放了9個月甲醛還超標!檢測到底誰說了算?
去年4月18日,我在家博會購買了上海品尊家具有限公司的「春木」衣櫃。幾天後,該公司安裝人員來我家裡安裝衣櫃,但是當打開衣櫃的包裝時,裡面卻散發出濃烈的異味。我當時就提出了質疑,但是安裝人員表示沒有問題,一個星期之後味道就散光了,並將一本《產品說明書》遞給了我,裡面明確標明甲醛釋放:限量值E0≤0.05,實測值0.03。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我們在敞開門窗衣櫃「散味」了半年之後,仍有異味。我妻子僅在家試住了兩天,就出現了面部高度浮腫,渾身瘙癢,頭疼不適,還到醫院輸液後,至今一直在吃中藥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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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檢測超標,商家不承認
為了查清楚問題出在哪裡,我特地購買了檢測儀對全家各個部位環境和傢具逐一檢測,結果發現家裡環境的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均極低,遠在標準之下,而獨有「春木」衣櫃,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比標準高出近10倍,成為家中唯一的「毒傢具」。
從去年11月下旬始,我聯繫「春木」售後服務,該公司一個姓張的先生接待了我,他表示,「春木」衣櫃肯定是符合承諾標準的,是我家裡環境中的甲醛超標,然後影響到「春木」衣櫃。
今年1月14日下午,張先生攜同另一位工作人員一起來我家,關閉門窗後當場檢測了「春木」衣櫃周圍的環境,發現甲醛實測值只有0.030(0.100及以上超標),最後檢測「春木」衣櫃,發現甲醛實測值為0.288(0.100及以上超標),而這已經是安裝衣櫃後第九個月了。當時我提出將檢測結果以書名形式記錄下來,並雙方簽字,但是張先生卻拒絕了。他還聲稱,除非將衣櫃打碎,取出內部的木頭芯,去相關機構檢測的結果才認可。
記者連線:要一塊一塊板拆下來檢驗才認可?
接到投訴後,記者立即撥通了上海品尊家具有限公司的「春木」售後服務電話,並告知了裴先生購買「春木」衣櫃的訂單號以及安裝地址。一位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表示,他們之前並未接到過裴先生的投訴,但是會將此情況反映給管理部門,目前他們也沒有能力解決這個問題。
10分鐘之後,記者再次撥通了「春木」的售後服務電話,這一次一位姓錢的工作人員接聽了電話,在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這位工作人員表示,裴先生自己購買檢測儀器進行檢測,這樣的檢測結果他們不會認可。
對於裴先生所說的張先生和另外一個工作人員上門檢測的結果,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也無法認可,「我們只認可專業機構的單板檢測,也就是將衣櫃拆下來之後一塊一塊進行檢測,這樣的檢測結果我們才認可。」
裴先生告訴記者,他曾經上網找過一家專業的甲醛檢測機構,並詢問了傢具檢測的相關流程,一位專業機構的工作人員給他指點迷津:即使將衣櫃拆下來檢測,對方也可以輕鬆地找個理由否定掉。從經濟上考慮,專業機構一次檢測的費用是2000元左右,即使檢測出來不合格,他們也會以「衣櫃損壞」為理由,不按原價退還,消費者怎麼做都得不償失。
律師說法:消費者可向廠家索賠
在這種情況下,裴先生如何維權呢?我們來聽聽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金瑋律師分析。
根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7條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據此,消費者有權向廠家索賠。
「考慮到衣櫃的甲醛釋放量遠超出 《產品說明書》 上約定數值,據此也可以認定廠家存在欺詐行為。」金瑋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49條、第51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如何判定衣櫃的甲醛釋放量超標以及不符合是關鍵,基於現廠家否認衣櫃產品存在甲醛釋放量超標問題,則確需要權威檢測予以判斷。」金瑋坦言,如果裴先生與廠家對於產品質量產生意見分歧而要求進行檢測的,建議經由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部門介入,出具廠家和消費者都認可的檢測委託函,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送檢,避免出現消費者單方面送檢,而廠家不認可檢測結果的情況。裴先生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廠家索賠,其間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對衣櫃的質量問題予以鑒定。
來源:上海法治報 記者:金豪
原標題:買衣櫃9個月甲醛仍超標 廠家對檢測結果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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