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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種刑罰,十分殘酷,殺頭與之比起來,已算皇恩浩蕩了

明朝很多刑具,讓人聞風喪膽,寧願早點死,也別碰上它。

枷號就是其中一種。

一、什麼是枷?

枷就是方形木板,中間挖個洞,劈成兩塊。用的時候,可以分開,卡到犯人脖子上。有的再加兩個洞,把手也卡住。

二、枷有什麼作用?

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篇》中寫到,「三木囊頭,自古有之,蓋如桎梏示辱耳……本朝枷號,始漸濫行,如正統間王振、正德間劉瑾,二閹盜柄,始以重枷示威,至及士大夫」。

明朝一種刑罰,十分殘酷,殺頭與之比起來,已算皇恩浩蕩了

(枷號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也就是說,這玩意自古即有,是用來羞辱人的。戴著枷讓人跪在衙門之前示眾,讓大家都來看,千萬別像他一樣犯事。如果說最初這種羞辱還有警示世人的意味,到了王振、劉瑾手裡,則純粹是為了向不給他們面子的士大夫示威。而且,把本來不是很重的枷加重加厚,違背祖制。

三、明朝的枷有多重?

《明史》記載,「枷,自十五斤至二十五斤止,刻其上為長短輕重之數。長五尺五寸,頭廣尺五寸,杻長尺六寸,厚一寸,男子死罪者用之。」

理論上,枷只十五到二十五斤重。且枷號上還刻著長短輕重——明朝的刑具製作,都有標準化的流程——且,只有犯死罪的男子才用這個。

但太監用事,向大臣示威。他們不但把本來只用於死刑犯的枷加諸一般罪犯身上,且將其重量加到「百五十斤」,整整加重十倍。導致犯人「不數日輒死」。

明朝一種刑罰,十分殘酷,殺頭與之比起來,已算皇恩浩蕩了

(枷刑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萬曆野獲篇》里還說,「近來(萬曆年間)廠衛多用重枷,以施御囚。其頭號者,至重三百斤,為期至二月,已百無一全。」

被戴重枷的人,百個裡面活不了一個。

四、枷有什麼「高級」用法?

《明史》記載,劉瑾「創立枷,錦衣獄常用之」。到明神宗時,「朱應轂具言其慘,請除之。不聽」。

立枷與枷有什麼區別呢?

枷是戴在脖子上的,犯人尚可坐於地上,使枷一邊觸地,不至於太累。就算不能坐,好歹能站著。

立枷呢?主體是籠子,頂部蓋個枷。犯人頭吊在枷上,腳尖踩於籠底。沈德符寫到,「最毒則為立枷,荷此者不旬日必絕;偶有稍延者,命坐低三數寸,則頃刻殞矣」。

明朝一種刑罰,十分殘酷,殺頭與之比起來,已算皇恩浩蕩了

(立枷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更有甚者,明朝被枷,是有時間規定的。「凡枷未滿期而死,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滿以請,始奏聞領埋。若值炎暑,則所存僅空骸耳。」

如果時間未滿而犯人已死,則用土將整個籠子埋起來,時間到了,才准領屍。酷暑時節,常常就剩骨架了。

因此沈德符感慨,此刑「酷於大辟」。

大辟即殺頭。

何止是酷於大辟啊,大辟與此比起來,真是皇恩浩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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