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健康 > 救死扶傷,和錢

救死扶傷,和錢

我們在談救死扶傷的時候,不願意談錢,我們在談錢的時候,不太願意談救死扶傷,雖然這兩者總是緊密的聯繫在一起,但是在救死扶傷的時候,突然談到錢,總有點傷感情。

當我們聊到救死扶傷,我們願意跟高尚,善良,憐憫,悲天憫人慈善等等聯繫在一起,我們不願意聯繫到錢。

想想看,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天你因為生病或其他意外事件,叫了一輛120救護車。初步處理之後在車上或者到了醫院,馬上就有醫務人員找你要求收費。

這個時候你心裡是如何的感想?

雖然從出車、到司機,搬運工,醫生護士配備、到車上的藥物、器材使用等等等方面收費應該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類似的緊急事件中,由醫護人員來提出收費總是有點怪怪的感覺。

以前也跟過120出車,不過還未曾注意到這個問題,昨天的一次120出車突然讓我重視到這個問題:,昨天晚上17:59接到120電話,是18:00開始出車,跟著120出車,到市區去搶救一個煤氣中毒的小孩。到了之後發現是一個11歲的女孩,在浴室洗澡超過一個小時,家長發現患兒暈倒在地,還好我們到現場的時候,患兒已經清醒只是頭暈,幫助做好初步處理,監測生命體征比較平穩,給予高流量吸氧後儘快的轉到有條件的醫院,進行下一步的高壓氧等治療。我們是A醫院出車到B醫院的(120出車的原則應該是這樣,優先考慮能夠馬上到達事發地點的選擇距離近的醫院,接到患兒後,優先考慮到達能夠處理的最有條件的醫院)。

當我們送患兒到B醫院後,一起出發的工作人員這個時候拿出一張收費單,向患兒的家屬要求收費。不是太貴,大概是200塊。

這個時候因為事發緊急,患兒的媽媽身上既沒有帶錢也沒有帶手機。無法完成付費。

只有等患兒的父親到到達後再進行付費。

當時我找跟隨的工作人員諮詢了一個問題,我們能否記錄患兒母親的手機號碼或身份證等個人信息,待患兒治療結束後,我們再向其家長發收費收據等傳單由家長進行付費呢。工作人員提到不行,目前我國沒有此類的規定。

就同樣的問題,第二天起來後,我諮詢了全國各地不同的醫生同行,很多醫生都表示當他們,進行120任務時,同樣是需要向患者家屬收費的,而這一部分費用無法體現在住院費用或門診急診費用里,只能在院前收。

筆者非常理解,目前這部分費用可能按照相關制度,只能按院前收現金,只是這種做法無疑會加重老百姓對醫療工作的不理解,甚至認為醫生護士都是白眼狼,救個命都要錢,不給錢就不救命,如果能把這部分費用,安排在急診門診費用裡面收,或者住院費用裡面收或者,座位醫保社保的一部分,從醫患關係上講,肯定都好過於讓急救的醫生護士去收。

大家想想看,這麼冷的天,半夜三更,護士醫生,司機千里迢迢跑過來搶救病人難道真的為了幾百塊錢嗎?給你幾百塊錢這種事您願意幹嗎?而這種讓醫生護士收錢的方式,無疑增加了醫患之間的不理解跟矛盾隱患。

博學淺見,不足上大雅之堂,只是希望從某個細節的改善,讓醫療更加美好。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白衣奶爸 的精彩文章:

去藥店買葯,醫生教您如何不「被宰」!

TAG:白衣奶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