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機作家是靠吃什麼維持寫作的?
我是一名小說愛好者。 口味比較雜,以前看書的目的多是好奇故事發展,或者追求官能享受(多在『那時』的起點)。偶爾也能看到一些設定新穎的作品。不過隨著閱讀年齡的增加,儘管一些設定化跟富有創造力的作品還是能對我構成吸引,但是眾多作者對角色感情的擬定略顯蒼白的問題也逐漸讓我不得不在意起來。本來就喜歡寫一些隨意想像的短篇段子,便開始有了創作的念頭。
於是在高三時期藉助幾個逃課休息日,填完了高一時開的坑。所產出第一個短篇作品在現在看來果然顯得充滿YY,不禁自己都覺得有些幼稚可笑。當然,發布後也沒什麼人氣。所以儘管早就知道『單機作家』會是一條跟自己鬥爭,在作品問世前問世後都可能面臨寂靜的道路,但還是從大學開始就不斷構思,並堅持的開始了第二部作品,寫了下來。
每個人的創作目的不同,我無法、也沒有權利評價『為了謀生而將創作內容的把關權交至經營者的手中』這種行為對寫作來說究竟是怎樣一種態度。
我個人的戀愛觀念比較扭曲也比較極端,想靠這種戀愛因素的內容取悅觀眾估計太難了。 不過取悅觀眾?我可從來沒想過這件事,可以說最終辱罵大部分觀眾,甚至藉助文字嘲諷作為創作者的自己,就是我的動力。所以也非常好奇且開心的遇到了上述幾本書同一作者的另一部作品——《罵觀眾》。(閱讀過程不是那麼有趣,收穫也難以說是理想,但不會有無用的閱讀。)
時間在流逝,想到未來馬上會開始面對現實生活跟寫作收入之間無法避免的衝突……留給像我們這樣作者的時間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多。理想作品的成功不是一件靠著熱情就可以達成的事情,大量的時間投入與虛無縹緲回報。對作品的責任感以及現實情況不斷改變的夾縫中,在這之中生存過程期間不可避免感受到的『折磨感』也許遠超過大部分人的想像。所以當大家衝動的想說『加油不要放棄』之前,一定要明白我說這段話的目的是什麼。每個真正走在路上的作者都背著自己對作品的責任感,如何選擇,這個權利應該交給作者。
讀:md臭太監你還有理了?
作:救我!!我要打工!不打工沒有友女跟我!!
大概是這樣的情況。
我認為,一部可以完本的作品至少需要四個月以上的積累。流程、腳本、素材文本、設定文本、精彩對話段落……這些準備合起來至少應該有10k字數以上才能開坑,且也只能供起篇幅大概在15W左右的作品。 現在網文作者每天嚼著訂閱,開心的用魚鉤甩出每章不到2K字的三連更。並且時不時表示來票就爆更。看著他們這種娛樂行為,心裡總是想: 網路作家皮這一下,快樂么? 當然快樂,皮這一下就有收入了。魚鉤擺的越高,收來的票就越多。但這些票換回的閱讀內容是什麼?一個已經寫了100W字標題是《性轉妹妹X愛妻X二次元》之類的東西,全文字數比指環王都要長了。但每章內容水一水,玩玩曖昧舔舔B(你怎麼能用這麼粗魯帶有色彩的字眼來形容那些作者?你沒有資格說他們!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有多努力!)甚至寫作水平有限都舔不熟練,但儘管如此,就!是!刺!激!皮一下連更個幾章下來,網路作者得到的收益可以比買一套指環王還要多。
誰也不會把帶有衝擊色彩跟一些奇怪腦洞跟表現力的作品直接交給出版社來判斷(也並沒有在這方面熟為人知的審核/出版的實體平台)……撇去這些不說,現在去樓下抓一百個人來問,讓我們猜猜會有幾個人說他們近半個月看過實體書?
不管到底是誰寫的文章『好』。最終這些年輕作者中能在戰場上活下來的,也就只剩下了『網路作家』。 魯迅說過:我棄醫從文前,每頓只吃窩窩頭。棄醫從文後,只能喝墨水。 搞什麼創作。 創不起,創不起。 什麼?迅哥沒說過?沒說過就沒說過啊,反正訊哥沒說過的話多了,也不差這一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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