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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失去了寫作的能力

想說些什麼,但是又不願意好好寫下來。

那就隨便寫點東西了,如果有什麼想說的,直接發過來好了,反正我也不會看。

我寫過一些粗製濫造的東西,也在一些網站上發表過,還有更多的,亂七八糟,甚至短小到連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東西,雖然沒有多少人關注,但是我還是樂此不疲。

有人說稱呼我為作者,每一次有人這麼和我說的時候,我都想揍他,我真的想破口大罵,和他說我去你大爺的,養不活自己的人,寫的東西,那就是瞎扯淡。

前段時間,在知乎上,有人邀請我回答了這樣的一個問題,大概是這樣的

「寫作是一件孤獨的事情嗎?」

回答這道問題的時候,我很想哭,我很想寫一寫矯情的話,說:

「我是個有夢想的人,可是沒有人能明白我的夢想,所以我很孤獨。」

我真的說不出口這種話,於是我是這麼說的

「寫作自然不是一件孤獨的事。

感覺孤獨,只是因為你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寫的有什麼價值。

而已。

如果你寫的東西有一萬個人,不,一百個人和你一起欣賞,你還會孤獨嗎。

感覺孤獨,只是因為,你寫的不夠好。」

是的,一切原因都是出在你自己的身上,只是因為你還不夠好,你不夠努力,不夠優秀,做不到字字珠璣,也做不到引人入勝,

我甚至都吸引不了自己。

有的時候,我感覺自己特別可憐,特別像只小蟲子,想要找個陰暗潮濕的地方一頭扎進去,就怎麼窩在那裡,一動不動的,沒有夢想不需要陽光,

但是我骨子裡面的確不是這樣的蟲子啊,我也想著有朝一日,可以化繭成蝶,然後飛上天空,哪怕還沒飛多遠,就被人抓走好一點做成標本,壞一點被人折斷翅膀,更壞一點直接弄死,更更壞一點就是還沒變成繭就直接被雞給吃了,

媽呀,這麼一想的確是太慘了...不然還是沒有夢想不需要陽光好了...

今天再看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集《守夜》,最吸引我的不是裡面的故事,而是開頭約翰·D·麥克唐納為史蒂芬金做的導讀,他是怎麼寫的

「史蒂芬金一直想寫,他就寫了。

就這樣,他創作了《魔女卡麗》、《撒冷鎮》和《閃靈》,以及這本書里收錄的優秀短篇故事。除此之外,他還寫過許許多多其他的短篇、長篇、片段、詩歌、散文和一些無法歸類的作品,但很不幸,大都沒有出版。

這就是作家的必經之路。

必經之路,別無選擇。

執著和勤奮是必需的,但還遠遠不夠。你必須愛好文字。你必須對文字痴迷。你必須如饑似渴。你必須閱讀成千上萬他人的作品。

你博覽群書,心懷極度的妒忌,抑或是無比的蔑視。

有些人為了掩蓋他們的無能而求助於華麗的詞藻、日耳曼風格的句型和牽強的比喻,他們的作品缺少合理的情節,節奏感不強,而且,毫無個性可言。這樣的作家是你最為鄙視的。

接下來,你得開始了解自己;在此基礎上,你開始了解他人。在每一個走進我們生活的人身上,我們都可以捕捉到我們自己的影子。

嗯,很好。執著、勤奮,以及對文字的熱愛和感情的投入,從某種程度上說,為日後客觀的創作態度奠定了基礎,而且,這種客觀性是來之不易的。

不可能達到絕對的客觀。

在這個脆弱的時刻,我敲打著我這台藍色打字機的鍵盤,導讀部分已經完成了一頁零七行。我心裡完全清楚,自己追求的風格和價值是什麼,但是否已經接近這個目標,還很難說。

我的寫作生涯是斯蒂芬的兩倍長,相比較來說,我對自己創作的認識更加客觀。

達到這種客觀境界的過程極其痛苦、極其漫長。

你把自己的作品送交給讀者,但你對它們始終念念不忘。它們就是些任性、執著的孩子,不管遭遇多少障礙,仍舊不放棄,想盡辦法獲取成功。相反,對於我,我寧願它們都回來,挨個再好好把它們修理一番。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研究、打掃、清洗、拋光。讓它們煥然一新。

斯蒂芬·金在三十歲的時候獲得的成就比我三十歲甚至四十歲時都要大。

按理說,我應該妒忌他。

我知道,在他的前方,有十幾個妖魔潛伏在路邊的灌木叢中,即使我有辦法提醒他,也無濟於事。他征服他們,或者被他們征服。

就這麼簡單。

寫作就這些條件嗎?

勤奮,對文字的熱愛,以及和日漸增長的客觀性劃等號的情感共鳴。除此之外還有別的嗎?

故事,故事,該死的,還有故事!

故事指的是發生在某一個你關心的人身上的事情。故事可以發生在任何空間——物質的、思想的、精神的——或者是這些空間的集合。

沒有作者的介入。

作者介入表現在:「我的天哪!媽媽,你瞧,我寫得多麼精彩!」

另一種介入表現為風格怪異。以下是我喜歡的一句話,摘自去年暢銷榜上的一部作品:「他的目光在她胸前從上到下滑過。」

作者介入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說法,讀者一旦意識到這一點,他會退出他正在閱讀的故事。他被嚇得從故事裡撤退了。

作者介入的另一種形式是故事中嵌入的簡短說教。很不幸,這正是我的缺點之一。

畫面可以乾脆利落,可以出人意料,也可以具有魔力。這本書里有一個短篇,標題是《重型卡車》,斯蒂芬·金描寫人們在一家卡車停車場等待時的緊張情緒。他寫道:「他是一個推銷員,展品包就放在身邊,像一隻正在熟睡的寵物狗。」

我發現這句話夠乾脆,夠利落。

在另一個故事裡,他展示了他超凡的聽覺、精準的描述,以及對對白的把握。一對夫婦外出旅遊。他們行駛在一條鄉村公路上。她說:「我知道,伯特,我知道這裡是內布拉斯加,但是,伯特,我想知道具體的位置。」他回答說:「你不是有道路交通圖嗎,查一查。你不會不識字吧?」

太妙了,就這麼簡單,像腦外科手術。刀有刀鋒,你握住刀,往下切!

可能有人會說我是一個抨擊流行風的人,但此時我還是要說,對斯蒂芬感興趣的主題,我不叫好。他目前熱衷描寫幽靈、符咒,以及地窖里蠕動的蛇蠍,依我看,那些描述作用不大,讀者很難因此將它們與作家聯繫在一起。

這本書里有許多蠕動的蛇蠍,還有一台讓你我噩夢不斷的熨燙機。二月的每一個星期天,迪士尼樂園裡滿是惡作劇的小壞蛋,可最主要的還是故事。

讀者因此而被感染。

請注意: 最難涉及的兩個方面是幽默和神秘。在笨人的筆下,幽默變成了輓歌,神秘變成了滑稽。

然而,一旦掌握了要領,無論是何主題,一樣遊刃有餘。

斯蒂芬·金不會把自己永遠局限在現如今狂熱追捧的領域。

這本書中最讓人產生共鳴,最讓人感動的莫過於《梯子最後的一根橫檔》。一塊寶石。沒有來自地獄的低語,也沒有魔鬼的喘息。

最後一點。

他寫作的目的不是取悅讀者。他寫作的目的是自娛自樂。我也一樣。如果作家自己開心,讀者也一定會喜歡。本集中的故事,斯蒂芬·金都很喜歡,我也一樣。

我寫導讀的那一天,很巧,斯蒂芬·金的小說《閃靈》和我的小說《私人公寓》雙雙登上了暢銷榜。我們不是為了得到讀者的關注而相互競爭,我們,我想,競爭的對象是那些家喻戶曉的作家,他們無能、做作、嘩眾取寵,他們根本不願意付出努力,以掌握相應的技巧。

就故事而言,就快樂而言,斯蒂芬·金的追求永無止境。

如果你從頭到尾閱讀了我寫的導讀,那麼,你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你很可能一直都在讀小說。」

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段話,我總感覺這就好像是雷神的鎚子,一鎚頭砸在了我的腦門上,然後死死的嵌在了裡面,拔都拔不出,也許只有我的品質變得足夠優秀,我才能拔出這把雷神之錘,獲得雷神的力量,

然後褲衩一聲的驚天巨雷,接著是嘩啦啦啦的大雨瓢潑,我就成了一名真正的作者,一位作家。

說到底,的確還是我不夠優秀,明明沒有過人的天賦卻還那樣子的懶惰。

如果我足夠的優秀,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子懷疑自己。

老舊的機箱,風扇快速轉動著,機箱的蓋板已經被我拆下來了,但是散熱還是有些困難,現在是2018年的2月3日,丁酉年癸丑月丙寅日,11點01分,已經是深夜,

去年的那本粉色的日曆已經失去了它的價值,今年也已經開始了兩個月,我也已經是22歲了,原本以為我會有些進步,可是發現自己還是一事無成,

還是那樣的害怕未來。

晚安。

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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