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隋唐逸事:李世民臨死前想將15歲女兒強行出嫁,可惜未能如願

隋唐逸事:李世民臨死前想將15歲女兒強行出嫁,可惜未能如願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李世民即將駕崩之時,心裡最挂念就是他的兒子女兒們。《據資治通鑒》記載,李世民臨終託孤,拉著褚遂良的說:「朕佳兒佳婦,盡托於君。」

褚遂良

李世民臨終之前,已經不是那個心狠手辣的秦王,這個時候的他只是一個飽經滄桑的老人。他對於兒女的牽掛,還體現在強行嫁女的事情上。李世民在貞觀二十三年的時候,感覺到自己行將就木了。他趕緊下詔,將15歲的女兒衡山公主出降長孫詮。

李世民為什麼這麼急著把衡山公主嫁出去呢?這事就得說說中國古代婚姻制度,古代的女子,女子滿十五歲結髮,用笄貫之,這就叫「及笄」。女子及笄而嫁,這是古代的風俗。過了十五歲沒嫁人,就是晚婚,古人就認為不吉利。

衡山公主

古代還有一個風俗,那就是父親母親喪期,子女要服斬衰(因:崔)。服斬衰為期三年,在這三年里,兒子不得婚聘,女兒不得嫁人。李世民深感自己不行的時候,為了不讓自己的喪期耽擱女兒衡山公主的婚姻幸福,就想在自己大行之前,搶著把衡山公主嫁出去。

聖人云:「六禮備,謂之聘。六禮不備,謂之奔。聘者為妻,奔者為妾」。古代人結婚,必須得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否則就算是私奔。婚姻六禮是聖人言,古人必須尊崇。皇帝家為天下垂範,更加得按六禮行婚嫁之事。

李世民昭陵

李世民想把女兒趕緊嫁出去,但是也得按婚姻六禮行事。這一套禮節下來,得花好多時間,結果是到了李世民駕崩之日,衡山公主還沒嫁出去。李世民葬禮過後,唐高宗想接著把妹妹沒辦完的婚禮辦完,結果引來一場大辯論。這場辯論記載在《資治通鑒.一百九十九卷》,事情的起因是一個名叫于志寧的大臣上書高宗曰:「公主服本斬衰,縱使服隨例除,豈可事隨例改,請服三年喪畢成婚。」

李治

李治貴為皇帝,他雖然惦記著一母同胞的妹妹衡山公主的婚姻幸福,但是他怕天下臣民說他和妹妹不孝。李治沒辦法,只好准了于志寧的奏章,讓妹妹服喪三年後再嫁。順便說一下,衡山公主也是苦命娃。爸爸和哥哥為她婚姻幸福操碎了心,她的婚姻卻偏偏非常不幸。她不到三十歲就薨歿了,李治念及兄妹之情,用了皇后的葬禮安葬這個親妹妹。(此事典出《新唐書》語:「以皇后禮葬昭陵旁。」)

參考書目:《資治通鑒》《新唐書》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王福星 的精彩文章:

李世民想把女兒嫁給救命恩人,恩人寧要糟糠之妻不要公主殿下

TAG:王福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