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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反腐第一案:斃了兩個人,黨風好了20年!

原標題:共和國反腐第一案:斃了兩個人,黨風好了20年!


66年前的今天,1952年2月10日,農曆正月十五,星期天。經毛澤東親批斬殺劉青山、張子善兩位曾經的有功之臣。劉青山、張子善案件是在建國初期「三反」運動中查出的一起黨的領導幹部嚴重貪污盜竊國家資財案件。



劉青山、張子善


劉青山,1914年生,河北安國人,僱工出身。193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被捕前任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

張子善,1914年生,河北深縣人,學生出身。193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副書記、天津專區專員,被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



公審劉青山、張子善的現場


犯罪


他們過去在黨的培養教育下,為黨為人民做過很多有益的工作,無論是在抗日戰爭還是在解放戰爭中,都曾進行過英勇的鬥爭,建立過功績。但在和平環境中,經不起資產階級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逐漸腐化墮落,成為人民的罪人。


1950年至1951年他們在擔任天津地區領導期間,盜竊地方糧款289151萬元(注舊幣1萬元合新幣1元)、防汛水利專款30億元(還10億元)、救災糧款4億元、幹部家屬救濟糧款14000萬元,剋扣修理機場民工供應補助糧款54330萬元,賺取治河民工供應糧款37473萬元,倒賣治河民工食糧從中漁利22億元;此外還以修建為名騙取銀行貸款60億元,從事非法經營。以上共計1554954萬元。


他們還借給機關生產名義,進行非法經營,送49億巨款給奸商倒賣鋼材,使人民資產損失14億元。還派人員冒充解放軍,用救災款從東北套購木材4000立方米,嚴重影響了災民的生產和生活。在獲非法暴利、大量貪污之後,任意揮霍,過著極度腐化的生活。劉青山甚至吸食毒品成癮。經調查,劉青山貪污達1.84億元(舊幣),張子善貪污達1.94億元(舊幣)。


1951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決議,經中央華北局批准,將劉青山、張子善開除出黨。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舉行公審大會,隨後河北省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



劉青山、范勇和孩子

逮捕


1951年11月29日,即河北省委第三次代表會議進行的第9天,下午5時,省公安廳依法將張子善逮捕。張作為天津地區出席省黨代會的代表及負責人,正在下榻的保定市西關一家飯店裡吃飯。用他自己的話說:「一看到公安人員亮出逮捕證,一下子全懵了。」


逮捕劉、張的命令同時發下時,劉不在國內,而是作為以郭沫若為團長的中國青年友好代表團的正式成員,出席在維也納召開的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會去了。參觀、訪問、聯歡,到處受到歡迎和款待,年僅35歲的劉青山,能以一國代表的身份置臨這種場合,真是一種莫大的榮耀。


代表團乘火車回國。12月2日,列車在天津站停下,兩個穿便衣的陌生人,走進代表團的軟卧車廂。劉青山一瞥見來人走向自己,立刻警覺到不對頭。


「劉青山同志,請您下車。」


「不,我要隨代表團一塊兒進京。」劉青山看上去鎮定自信,內心卻非常緊張。


來人嚴肅地盯著他,話音不高,但異常威嚴堅定:「你必須下車,這是組織的決定。」


劉青山彷彿受雷擊一樣,一切都明白了。


當晚,劉青山和張子善一起,被分別關押在保定河北省公安機關後面一排灰磚平房裡。


毛主席親批死刑


1951年11月29日,即逮捕張子善那一天,華北局將河北省委的請示討論後,向黨中央、毛主席作了書面報告。


11月30日,毛澤東在中央起草的轉發這一報告的批評中指出:「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污犯,已經華北局發現,並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


據有關資料披露,周恩來拿著華北局上報中央的報告,氣憤地說:「更不能容忍的是,全國人民在轟轟烈烈地開展禁毒、反對嫖娼的運動,我們這些所謂功臣們,卻吸毒成癮,濫搞男女關係!我們怎麼向全國人民交待啊!」


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張二人的處理意見:「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12月20日,華北局經研究後向中央提出了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兩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准後執行。」之所以加「或緩期兩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有迴旋的餘地。


據有關資料記載,周恩來將這些報告送交毛澤東,見毛澤東看後許久不語,就問:「主席的意見呢?」


毛澤東說出兩個字:「死刑」


周恩來說:「萬一有人出面講情呢?」


毛澤東又是兩個字:「不準」。


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的黃敬,曾在冀中擔任過區黨委書記,是看著劉、張成長起來的。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他找到當時兼華北局第一書記的薄一波,說: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幹部中影響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薄一波說,中央已經決定了,恐怕不宜再提了。黃敬堅持要薄一波反映反映。薄一波說,如果一定反映,我陪你去向毛主席說,黃敬堅持不去,只是要薄一波把他的意見轉報毛澤東。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黃敬的意見,毛澤東聽後說,是黃敬叫你來的吧?薄一波只好說是。毛澤東說:人家不來,叫你來,你就那麼老實。薄一波不好說什麼,只好笑笑。毛澤東一臉嚴肅,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黃敬同志應該懂得這個道理。


而後,毛澤東對身邊工作人員下了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我一律不見!」


據不完全統計,到1952年1月,全國縣以上黨政機關參加「三反」運動中的總人數為383萬多人(未包括軍隊數字),全國共查出貪污舊幣1000萬元以上的貪污犯10萬餘人,貪污的總金額達6萬億元,對有嚴重貪污行為的罪犯,判處有期徒刑9942人,判處無期徒刑的67人,判處死刑的42人,判處死緩的9人。而這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劉青山、張子善的被處決。


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果斷決定,是再一次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決不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三反」運動的勝利,純潔了國家機關,對廣大幹部進行了一次廉潔奉公的教育,對防止幹部的貪污腐敗、保持幹部隊伍的清正廉潔有著深遠的歷史意義。同時,它也保證了我們黨的幹部十幾年的清正廉潔,即使在「文化大革命」十年的無政府狀態中,雖然缺少監察和監督,領導幹部的貪污腐敗現象也極為少見。毫不誇張地說,這個案件教育了整整一代共產黨人。有位歷經滄桑的老幹部感慨:「斃了兩個人,黨風好了20年。」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現場


執行槍決


據當年看守審訊劉青山的人講,劉自被逮捕關押,直到最後被槍斃,總的表現是比較沉悶,不愛講話,常常一個人坐在灰房子里,面壁發獃。被審訊時倒不怎麼隱瞞逃避,但需有嗎啡針注入提神,否則便無精打采。他自知罪孽深重,獨處時間髮長嘆,總是翻來覆去地這樣幾句話:「以我做個典型吧,以我做個典型吧······」


而張子善則不同了,自被捕關押那天起,就一直在講,在寫,在坦白交待,為今日留下為數可觀的書面材料。雖然其中有的地方或避重就輕,或推脫責任,但畢竟是親口所言,親筆所記,仍可視作一個蛻化變質分子的懺悔錄,一面警示後人的歷史之鏡。

據介紹,二犯被捕關押後,監審人員沒動他們一指頭,審訊是異常嚴肅認真的,在生活上遠比通常的囚犯優待。元旦和春節時,伙食更好一些,但不給酒。二犯吃、住均實行隔離。臨刑前一天,即1952年2月9日,二犯被引到一處共用晚餐,菜肴較豐盛,還有一瓶酒。


這意味著什麼?不用我說,大家都明白。所以二犯一見這場合,臉就變了。


監管人員,也是省委一位負責人,說:「明天省里開公審大會,對你們進行宣判。組織上希望你們能表現好一點,不要再給共產黨丟臉。」


劉青山問了聲這是什麼意思,監管人員沒正面回答,只是說:你們還有什麼話,有什麼要求,儘管講。


二犯一聽,全愣了。過了一會兒,劉青山提出要見一見中央來的人;張子善也說有此要求,並說要見省委領導。劉、張畢竟是多年的「高級幹部」,了解黨內情況,斷定這等大案會驚動中央。確實,有中央領導人來到保定,但沒有見他們的意思。劉青山見監管人員不應聲,又催促轉達。監管人員令二犯坐下,然後沉穩地說:「這是中央的決定,是毛主席親自批示的,你們應該向人民低頭認罪。」


「什麼決定?」張子善要問個明白。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二犯驚呆了,在令人窒息的、可怕的沉寂中,二犯流下眼淚。


在神態正常後,張子善對監管人員留下遺言:我對判處死刑、立即立即執行,沒有意見。這對黨有好處,只有這樣做,才能教育全黨。因為我罪惡深重。我沒什麼挂念。我XX在村裡任支部副書記,和區委宣傳委員關係不好,這點請黨注意。我毫無意見,請轉告省委、華北局、中央,這樣處理我很感激。上刑場我會做到,第一不罵黨,第二不喊「共產黨萬歲」。和省委說一下,處決我自己吧,留下青山。


劉青山是個工農幹部,高大粗實,說話辦事大大咧咧,罵人訓人時而有之,但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審訊他時他就說過:「反正我錯了,省委趕快把材料整理整理算了。在反貪污浪費的今天,拿我當典型,處理我來教育全黨。南方北方的幹部認識我的不少,把幹部教育一番,在歷史上說也有用。」最後一旦知錯知罪,認賬也就不再含糊。他表示伏法後,只提出一條:「我還有一句話,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這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沒有犯法。」


劉青山抹了一把淚,說:「我不求饒,死了比活著有價值。」「告訴我弟弟,把屍首取走。還有津市局(劉在天津住所)有大小皮包,那是黨的財產,交給黨」。


1952年2月10日,農曆正月十五,是個星期天。


保定市體育場坐滿了21800多人,主席台上拉起巨幅,「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北京電影製片廠新聞攝影隊架起兩台攝影機,記錄了歷史一幕,與此同時,唐山市組織了6.7萬人,石家莊市組織了5.5萬多人,全省各地近20萬人有組織地收聽大會實況。


中午12點大會開始,劉青山、張子善由民警押入會場。劉青山頭戴水獺皮帽,身空藏青色呢子大衣,足蹬皮鞋;張子善穿一身板挺的深藍色呢子制服,腳下也是一雙新皮鞋。二人從頭到腳都是當地委書記,當專員時去開會或赴宴時的穿戴,只是手腳多一幅手銬,胸前多一塊白布,上面分別用毛筆書寫;「大貪污犯劉青山」、「大貪污犯張子善。」 這有照片為證。


張子善此時口中還喃喃自語:「照吧!照個相吧,最後一張了,讓後人受受教育······劉青山則始至終緊繃著嘴角,一言不發。


會議議程為由省委組織部長薛迅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控告二犯罪行,由寶抵縣農民孫樹林代表災民進行控訴,由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宣判判決主文。而後,4名警察將劉、張用繩綁起,押赴保定市東關大校場刑執行槍決,劉青山自己走,走得挺穩;張子善則腳脖子發軟,只能由民警架著走了。


刑場上兩口通體紫紅的松木大棺材,格外刺目。


河北省委根據中央領導的指示,做出四項決定,交待行刑人員及善後單位執行:


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後心;

二、 斂屍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


三、 二犯之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


四、 二犯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這些決議事先也對劉青山、張子善講明。二犯聽後,放聲大哭。


兩聲槍響同時爆出,震徹長空大地。全保定市、全河北省、全中國都聽到了。


作為共和國第一反腐大案,毛澤東親批斬殺有功之臣,又要求當地政府撫慰其後代,如此決策,在新中國歷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


後話


張子善無後,劉青山則有三個孩子, 孩子的撫養和上學問題是他最關心的。在劉青山被處決後,中共中央、華北局、河北省委三級領導研究後作出決定:劉青山長子和次子由國家供給,每人每月15元生活費,老三由劉青山的妻子范勇撫養。當時的15元,摺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滿足一個月生活所需要的。


1954年范勇改嫁後,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一度被取消,後在省委的干預下又恢復了供給。1961年劉青山之弟向石家莊地委反映劉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難,又領到了補助款幾十元。


1962年老大劉鐵騎上高中後開支加大,省委決定將其生活費提高為20元,老二劉鐵甲的生活費仍為15元,並給老三劉鐵兵補為每月15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維持到1970年劉鐵騎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之時。「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欠發998元,1981年省紀委查明後也予以補發。

在三個孩子中,劉鐵騎學習刻苦,成績優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學院,1970年被分配到撫順石油一廠,1975年調到廊坊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供應處。劉鐵甲吃苦最大,「文革」開始時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級,「文革」後期便回農村務農,曾到東北編籮筐賣錢。老三劉鐵兵高中畢業後在家務農,曾想入伍參軍,因父親的事被刷下來。不久縣裡給了他一個指標去曲陽煤礦下煤窯,才得以農轉非,後調回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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