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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肢解4女拍片珍藏、性器官做標本!驚傳假釋出獄

近日網路流傳香港「雨夜屠夫」林過雲將假釋出獄,這項消息引起當地民眾人心惶惶,於是懲教署出面回應,表示林過雲是否出獄為個人資料隱私,不會就個案做出評論。

據外媒報導,前電台節目主持人陳雲海在臉書表示「剛剛收到政府內部消息,80年代著名連環殺手林過雲, 經過多次申請, 將會被准許假釋出獄!」這則貼文立刻引起網友瘋傳,不過已經證實是假消息,林過雲雖做過多次假釋申請,但最終都被否決,目前並不會出獄。

而林過雲究竟犯下何罪,讓他在牢裡待了30幾年?據《香港01》報導,1982年,27歲的林過雲先後殺害並肢解了4名女子,還將她們身上的器官割下來做成標本,不過警方始終查無兇手,直到有間相片館,發現林過雲送來沖洗的照片中,有大量女性被虐待、肢解等不堪入目影像,整起案件才跟著曝光。

案件於1983審結,當年林過雲被依4項謀殺罪辦處死刑,不過隔年香港死刑廢除,因此改判終身監禁,被害的女子包括22歲酒店女子、31歲收銀員、29歲清潔工以及17歲學生,由於犯案時多在雨天,因此被稱作雨夜屠夫,手法十分兇殘,令人不寒而慄。警方從他送洗的照片中,發現多張女子性器官特寫的照片,又在他家中搜出「器官標本」,甚至是肢解錄影帶。

林過雲犯案手法兇殘,還肢解屍體。(圖/翻攝自YouTube)

香港前衛生署法醫馬宣立就表示,當年他也參與這起案件的調查,在林過雲家中他看到許多裝著藥水的瓶罐,裡面就浸泡著女性的陰道、骨頭等等器官,還有3個肢解過程的錄影帶,林過雲還為這3部影片分別取了名字,馬宣立更提到,林過雲肢解第一位受害者時,刀法非常拙劣,但到了第二位、第三位時,竟然越來越進步,如此兇殘且冷靜的殺人魔,實在令人頭皮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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