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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之九:為母埋兒

又名「郭巨埋兒」、「埋兒奉母」,是《二十四孝》里最引爭議也招致批評最多的一篇,魯迅先生也在《二十四孝圖》一文中對該故事表達了深深的反感。爭議的焦點在兩個方面。第一,進孝與埋兒有如此不可調和的衝突嗎,養活一個嬰兒有如此難嗎,一定要埋一個活一個?第二,傳說郭巨原本家道殷實,分家時將財產全都分給兩個弟弟,獨取老母奉養。無能力養母卻不留奉養之資,又拒絕兄弟進孝而獨攬孝權,如此,豈不是重兄弟之情而輕父母之養了?先棄財而取愛弟之「悌」名,又埋兒而搏養母之「孝」名,豈不成了沽名釣譽之大偽!

該故事帶著如此兩大詬病而相傳了近兩千年未曾刪改,大約是取其兩點:第一,郭巨在孝敬父母與撫養兒女上,做到了多數人難以做到的愛父母勝於愛兒女。民間有句俗話「人都往下疼」,就是說,人往往對子女無限疼愛,無微不至,無以復加,言外之意,對子女的愛勝過對父母。第二,郭巨雖欲忍痛埋兒,但最終悲劇沒有出現,而代以感天賜金的喜劇,情節雖明顯不實,但順應了善有善報的民意,起到了「人在做天在看」「天佑孝行」的教化作用,故成美談而流傳至今。

前段時間流傳一個勸孝的小視頻,主題是:「要像孝敬領導一樣孝敬父母」,針砭時弊,很有意義。我有個九零後的親戚,從小嬌慣,脾氣很大,成人之後有了主見,不受管束,時時與父母爭吵,直到自己做了父親,仍時不時得跟父母吼叫,事後就後悔,恨自己脾氣壞,罵自己不孝順,父母也經常對我哀嘆「管不了了」。一次我私下跟這位九零後的親戚說,你只要做到「如何對待自己的孩子就如何對待父母」就行了。這孩子悟性還真好,從此就再沒聽到過他們父子爭吵的事了。由心而論,他就是至孝的人。

傳播孝行故事,旨在培養孝心,弘揚孝文化,而反對照葫蘆畫瓢依樣效仿,那樣豈不成做樣子、走形式、給人看,成了「偽孝」?!所以,讀者朋友們要多從主人公的孝心去感悟,不要執著糾結於「負米」、「賣身」、「卧冰」、「埋兒」這些外在形式。

為母埋兒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郭巨思供給,埋兒願母存。

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

【譯文】

郭巨,東漢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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