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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選讀】張愛玲《紅樓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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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魘》是張愛玲旅居美國研究《紅樓夢》十年的心血結晶,亦是一部學術考據之作。




像張愛玲這樣一位作家,用十年時間,對《紅樓夢》作如此近乎繁瑣的考據,似乎真是「夢魘」一般奇特。



不過,喜愛張氏作品的人都知道,她實在與這部中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小說有太深太深的關係,她從小就愛讀《紅樓夢》,以後每隔幾年又重讀一次,對,紅樓夢》真到「熟讀」的程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




她少年時代就模仿《紅樓夢》寫過作品,以後她的寫作品如《金鎖記》等,意境、手法、語言,都得《紅樓夢》之真傳。




難怪她醉心於《紅樓夢》世界的一切,甚至是:「偶偶指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兒,紅樓夢》就好了。」《紅樓夢》已經這樣融入她的生命和生活之中。真是要了解張愛玲,不可不了解這一點。





紅樓夢的研究日新月異,是否高鶚續書,已經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也有主張後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寫到後來撇開脂批中的線索,放手寫去。也有人認為後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殘稿在內。自五四時代研究起,四十年來整整轉了個圈子。單憑作風與優劣,判斷後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難免主觀之譏。文藝批評在這裡本來用不上。事實是除了考據,都是空口說白話。我把寶玉的應制詩綠蠟春猶卷斗膽對上一句紅樓夢未完,其實未完二字也已經成了疑問。



有人說過三大恨事是一恨鰣魚多刺,二恨海棠無香,第三件不記得了,也許因為我下意識的覺得應當是三恨紅樓夢未完。




小時候看紅樓夢看到八十回後,一個個人物都語言無味,面目可憎起來,我只抱怨怎麼後來不好看了?仍舊每隔幾年又從頭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點不同,跟生命的歷程在變。但是反應都是所謂撳鈕反應,一撳電鈕馬上有,而且永遠相同。很久以後才聽見說後四十回是有一個高鶚續的。怪不得!也沒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見根據脂批研究八十回後事的書,在我實在是個感情上的經驗,石破天驚,驚喜交集,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見有關的近著,總是等不及的看。




紅樓夢的研究日新月異,是否高鶚續書,已經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也有主張後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寫到後來撇開脂批中的線索,放手寫去。也有人認為後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殘稿在內。自五四時代研究起,四十年來整整轉了個圈子。單憑作風與優劣,判斷後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難免主觀之譏。文藝批評在這裡本來用不上。事實是除了考據,都是空口說白話。我把寶玉的應制詩綠蠟春猶卷斗膽對上一句紅樓夢未完,其實未完二字也已經成了疑問。




書中用古代官名、地名,當然不能提滿漢之別。作者並不隱諱是寫滿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喪禮有些細節稍異,也不說明是滿俗。鳳姐在靈前坐在一張大圈椅上哭秦氏,賈敬死後,兒孫回家奔喪,一路跪著爬進來──想是喇嘛教影響。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進香人在寺院中繞殿爬行叩首。



續書第九十二回寶玉也問了一聲妞妞好,稱巧姐為妞妞,明指是滿人。換了曹雪芹,決不肯這樣。要是被當時的人曉得十二釵是大腳,不知道作何感想?難怪這樣健步,那麼大的園子,姊妹們每頓飯出園來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的避免這問題的。書中這麼許多女性,只有一個尤三姐,脂本寫她多出一句一對金蓮或敲或並。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來,與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蔥綠苑紬小襖,紅小衣,紅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腳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誄終於明寫:捉迷屏後,蓮瓣無聲。小腳捉迷藏,竟聲息毫無,可見體態輕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見賈母,賈母細看皮膚與手,鴛鴦又揭起裙子來,賈母瞧畢,摘下眼鏡來笑說道:是個齊全孩子。脂本多出鴛鴦又揭起裙子來一句。揭起裙子來當然是看腳,是否裹得小,腳樣如何,是當時買妾慣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腳,賈家似也講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漢人,從龍入關後又久居江南,究竟漢化到什麼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會飛跑,且是長途競走,想未纏足。當然她們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個婆子向小丫頭說:那裡就走大了腳了?粗做的顯然也有裹腳的。婢媼自都是漢女。是否多數纏足?



鳳姐寶釵襲人鴛鴦的服裝都有詳細描寫:裙襖、比甲、對襟罩褂,鳳姐頭戴金絲八寶攢珠髻,還是金瓶梅里的打扮。清初女裝本來跟明朝差不多,所謂男降女不降。穿漢裝而不裹腳?




差不多時期的兒女英雄傳明寫安家是旗人,安太太、佟舅太太也穿裙襖,與當時漢裝無異。清初不禁通婚,想已趨同化,唯一的區別是纏足與否。(外人拍攝的晚清滿人婦女照片,不僅宮中,北京街頭結伴同行的貴女們也都是一律旗袍。)




寶釵是上京待選秀女的,家中又是世代皇商,應是三旗小妞妞。但是應選似是信手拈來,此後沒有交代。黛玉原籍蘇州,想也與賈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樣,同是寄籍。實際上曹家的親戚除了同宗與上代遠親,大約都是滿人或包衣。書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實不能算親戚,第六十四回寫尤老娘是再醮婦,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們姊妹倆是小腳。




同回寫尤氏無法阻止賈璉娶尤二姐,況他與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還是異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一般認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兩條作者自批,證明確是作者手筆。矛盾很多,不止這一處。追敘鮑二媳婦弔死的事,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二百兩本來是給他發送的,許他另日再挑個好媳婦給你,指丫頭擇配時指派。又此回說張華遭官司破家,給了二十兩銀子退親。第六十八回說張華好賭,傾家蕩產,被父親逐出,給了十兩退親。



周汝昌排出年表,證明書中年月準確異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為是瓜果之節,家家都上秋季的墳,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著賈璉議娶尤二姐,初三過門,當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後已是兩個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賈珍與尤三姐發生關係,被她鬧得受不了。然後賈璉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蓮,代三姐定親。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京來。那麼定親至遲是七月。怎麼三個月前已經是七月?




周汝昌根據第六十九回,臘月尤二姐說嫁過來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認為第六十四回先寫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敘。書中一直是按時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問題,一條脂批也沒有。但是寫柳湘蓮出家,不知何往,暫且不表。可見還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隱好了歌后日作強梁句下批柳湘蓮一干人。又寫薛姨媽向薛蟠說:你如今也該張羅張羅買賣,二則把你自己娶媳婦應辦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補敘,上次薛蟠出門順路探親,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親央媒,一說就成。這樣前後照應,看來這兩回大體還是原著,可能殘缺經另人補寫。是較早的稿子,白話還欠流利,屢經改寫,自相矛盾,文筆也差。這部書自稱寫了十年,其實還不止,我們眼看著他進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語言太煩,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視墨如土矣,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也評得極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對白與他本稍有出入,有幾處更生動,較散漫突兀,說話本來是那樣的。是時人評約翰?俄哈拉(JohnO,Hr)的錄音機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湊的百衲本,先後不一,筆跡相同都不一定是一個本子,所以這幾段對白與他本孰先孰後還待考。如果是後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較早的稿子,後來改得比較平順,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們要記得曹雪芹在他那時代多麼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斷外,實在毫無標準。走的路子是他漸漸暗中摸索出來的。




書中纏足天足之別,故意模糊。外來的妙玉香菱,與賈赦賈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腳。家生女兒如鴛鴦與趙姨娘──趙氏之弟趙國基是榮府僕人──該是天足。晴襲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歲入府,想已纏足未放。襲人沒提。



寫二尤小腳,因為她們在親戚間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們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蓮的幻覺。同時也像舞台上只有花旦是時裝踩蹻──姊妹倆一個是大紅小襖,一個是紅襖綠褲,純粹清裝──青衣是古裝,看不見腳。一般人印象中的釵黛總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裝美人,忘了寶玉有根大辮子。作者也正是要他們這樣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滿洲的。清朝的讀者當然以為是小腳,民國以來的讀者大概從來沒想到這一點,也是作者的成功處。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黛玉換上羊皮小靴,湘雲也穿鹿皮小靴。兩次都是小靴,彷彿是小腳。黛玉那年應當只有十二歲,湘雲比她還小。這裡涉及書中年齡問題,相當複雜。反正不是小孩的靴子就是寫女靴的纖小。




黛玉初出場,批:不寫衣裙妝飾,正是寶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見。寶玉何嘗不注意衣服,如第十九回談襲人姨妹嘆息,襲人說:想是說他那裡配穿紅的。可見常批評人不配穿。




作者更注意。百廿回抄本里寶釵出場穿水綠色棉襖,他本都作蜜合色,似是後改的。但是通部書不提黛玉衣飾,只有那次賞雪,為了襯托那岫煙的寒酸,逐個交代每人的外衣。黛玉披著大紅羽縐面,白狐里子的鶴氅,束著腰帶,穿靴。鶴氅想必有披肩式袖子,如鶴之掩翅,否則斗篷無法系腰帶。氅衣、腰帶、靴子,都是古裝也有的──就連在現代也很普遍。




唯一的另一次,第八回黛玉到薛姨媽家,寶玉見他外面罩著大紅羽緞對襟褂子,便問:下雪了么?也是下雪,也是一色大紅的外衣,沒有鑲滾,沒有時間性,該不是偶然的。世外仙姝寂寞林應當有一種飄渺的感覺,不一定屬於什麼時代。



寶釵雖高雅,在這些人里數她受禮教的薰陶最深,世故也深,所以比較是他們那時代的人。




寫湘雲的衣服只限男裝。




晴雯天天打扮得像個西施的樣子(王善保家的語),但是只寫她的褻衣睡鞋。膈肢芳官那次,剛起身,只穿著內衣。臨死與寶玉交換的也是一件貼身穿的舊紅綾襖。唯一的一次穿上衣服去見王夫人,並沒十分妝飾釵軃髻松,衫垂帶褪,有春睡捧心之遺風依舊含糊籠統。衫垂帶褪似是古裝,也跟黛玉一樣,沒有一定的時代。




寶玉祭晴雯,要別開生面,另立排場,風流奇異,與世無涉,方不負我二人之為人。晴雯是不甘心受環境拘束的,處處託大,不守女奴的本份,而是個典型的女孩子,可以是任何時代的。寶玉這樣自矜我二人之為人,在續書中竟說:晴雯到底是個丫頭,也沒有什麼大好處。(第一○四回)




黛玉抽籤抽著芙蓉花,而晴雯封芙蓉花神,芙蓉誄又兼挽黛玉。怡紅院的海棠死了,寶玉認為是晴雯死的預兆。海棠紅暈若施脂,輕弱似扶病。纏足正是為了造成扶病的姿勢。寫晴雯纏足,已經隱隱約約,黛玉更嬌弱,但是她不可能纏足,也不會寫她纏足。纏足究竟還是有時間性。寫黛玉,就連面貌也幾乎純是神情,唯一具體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沒有一點細節,只是一種姿態,一個聲音。



俞平伯根據百廿回抄本校正別的脂本,第七十九回有一句抄錯為好影妙事,原文是如影紗事,紗窗後朦朧的人影與情事。作者這種地方深得浪漫主義文藝的竅訣。




所以我第一次讀到後四十回黛玉穿著水紅花襖,頭上插著赤金扁簪,(第八十九回)非常刺目。那是一種石印的程甲本,他本甲乙都作月白花小毛皮襖,加上銀鼠坎肩,金簪同,腰下系著楊妃色繡花棉裙,真如亭亭玉樹臨風立,冉冉香蓮帶露開。




百廿回抄本本來沒有這一段描寫,是夾行添補的。俞平伯分析這抄本,所改與程乙本相同,後四十回的原底大概比程高本早。哈佛大學的圖書館有影印本,我看了,後四十回中有十四回未加塗改,不是謄清就是照抄。如果是由乙本抄配,舊本只有三分之二,但是所有的重要場面與對白都在這裡。




舊本雖簡,並不是完全不寫服裝,只不提黛玉的,過生日也只說她略換了幾件新鮮衣服,打扮得如同嫦娥下界,倒符合原著精神。寶玉出家後的大紅猩猩氈斗篷很受批評,還這樣闊氣。將舊本與甲乙本一對,猩猩氈三字原來是甲本加的。舊本船頭微微雪影裡面一個人光著頭赤著腳,身上披著一領大紅斗篷,向賈政倒身下拜,確是神來之筆,意境很美。袈裟本來都是鮮艷的橙黃或紅色。氣候寒冷的地方,也披簡陋的斗篷。都怪甲本熟讀紅樓夢,記得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中都是大紅猩猩氈斗篷,忍不住手癢,加上這三個字。




後四十回舊本的特點之一是強調書中所寫是滿人。第一百六回抄家後,賈政查賬,再查東省地租,近年交不及祖上一半。第一百七回賈母問賈政:咱們西府里的銀庫和東省地土,你知道還剩了多少?




曹寅棟亭文鈔東皋草堂記提及河北予家受田地點。周汝昌在紅樓夢新證里說:八旗圈地,多在京東一帶紅樓夢所寫烏進孝行一月零兩日步行或推車進京動輒旬月,二則厚雪暖化,道路泥濘,三則曹寅榮府﹝與﹞寧府黑山村相去又八百多里地,當更在東賈蓉向烏進孝說:你們山坳海沿子的人,曹寅的地也去海不百里。




曹俯初上任時,奏明曹寅遺產,有田在通州、江南含山縣、蕪湖。參看後來抄家的報告,恐還不實不盡。




舊本抄家後,同回又有:賈璉又將地畝暫賣千金,卻為監中使費。賈璉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見主勢敗,也趁此弄鬼,指名借用。




甲本這裡加上一大段,內有賈璉只得暗暗差人下屯,將地畝暫賣了數千金,作為監中使費。賈璉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見主家勢敗,也便趁此弄鬼,並將東庄租稅,也就指名借用些。




東庄顯指京東,不會遠在東三省,卻合第五十三回所寫,距黑山村八百多里的榮府田莊,交糧可步行上京。寧府有八九個莊子,榮府八個,是兩府主要收入。




原續書者既不理會第五十三回,曹家各地的產業他大概也不清楚,只說榮府的田地在東三省,想必是為了點明他們是滿人,同時也是以意度之。皇室與八旗的田莊叫庄屯,東北的屯最多。




第三十九回賈母說劉姥姥是鄉屯裡的人,周汝昌發現戚本改屯為村,俗本也都作村裡人,顯然都不懂這名詞。曹雪芹也只用了這一次,底下劉姥姥一直說我們莊子、我們村莊上。百廿回抄本與其他脂本不同,連唯一的一個鄉屯都沒有,作鄉里的人,力求通俗。續書卻屢用屯字。劉姥姥三進榮國府,口口聲聲我們屯裡。第一百十九回賈璉見門前停著幾輛屯車,是鄉下來的。




第一百十二回賈母出殯後,賈政回家,到書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滿俗,一般似只限在靈前席地坐卧。




寶玉稱巧姐為妞妞,又說:我瞧大妞妞這個小模樣兒大妞妞是否因為根據一個較早的脂本續書,巧姐是鳳姐長女?說見趙岡紅樓夢考證拾遺第一三六頁。巧姐、大姐兒姊妹倆後並為一人,故高鶚將後四十回大姐兒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驚風症,舊本也作巧姐,而且有無數巧姐,絕非筆誤。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媽擰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兒,是屢經校改的唯一漏網之魚。抄本第一○一回不是舊本,但是舊本想必總也是大姐兒,否則程本的大姐兒從何而來?被擰大哭,鳳姐先發脾氣,然後慨嘆:明兒我要是死了,撂下這小孽障,還不知怎麼樣呢!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個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兒,是另有一個長女巧姐。一頁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兒患驚風,早期脂本流行不廣,抄手過錄時根據後期脂本代改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舊本,當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個大姐兒字樣,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兩次校閱,也沒注意,仍作大姐兒。下文撂下這小孽障,僅提次女,因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兩個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刪去兩個二字。在同一段內忽而疏忽,忽而警覺,卻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來沒有兩個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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