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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貞-廣東新會人-明洪武元年任為新會縣訓導

黎貞(1348~1407)

黎貞,字彥晦,晚年號秫坡,世稱秫坡先生,廣東新會人。少年時期隨父外出就學,成年後隨名學者孫艹賁讀書。時值元朝末年,時局動蕩,他居鄉不出,以詩酒自娛。

明洪武元年(1368),其師孫艹賁輔佐元江西福建行中書省(以廣州為省治)右丞何真奉表歸降明太祖,時局大定,黎貞才入補郡廩生。洪武八年,地方長官舉薦黎為明經,赴南京吏部應考。但他除參加議禮外,未赴部應考,兩個月後即返回廣東。黎在南京時與學者名士多有交流,備受各方器重。返抵廣東後,朝廷表彰他的學問品行,任為新會縣訓導。但黎貞無意仕途,辭職,築釣魚台於新居宅前。

洪武十二年(1379)因事被誣陷,遣戍遼東,當地軍事長官慕其才識人品,以賓客之禮相待。洪武二十六年,黎貞的老師孫艹賁因藍玉案受株連,在遼陽被處死。黎以師生情誼,變賣衣物為辦理喪葬事宜。洪武三十年,遇赦返鄉,到達時已薄暮,仍乘月色泛舟登上釣魚台,吟嘯許久才回家,其為人胸懷曠達可見一斑。

黎貞在故鄉十年,四方學者慕其名,紛紛前來求學,他量材施教,諄諄以孝悌忠信為訓,造就人材甚眾。名學者陳獻章(白沙先生)曾說道:「我新會以文章品行教誨後進的,百多年來,秫坡先生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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