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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實、原型、伏筆:《紅樓夢》的藝術因子

作者:胡聯浩

摘要:《紅樓夢》中的所謂史實、原型和伏筆都是為小說藝術服務的,可稱作「藝術因子」,具有若隱若顯似有若無、非意到目見不知其妙的特點。考證派、索隱派、原型論從《紅樓夢》中探索史實和原型,探佚學從《紅樓夢》的伏筆探索八十回後的故事情節,都是不切實際的。

《紅樓夢》是中國最偉大的古典小說,長期以來,紅學們家極力強調《紅樓夢》的特殊性,脫離文學作品的實際,不顧小說創作的原理和規律,把它看作是天書、秘籍。我們經常聽到有人宣稱,破解了《紅樓夢》的驚天秘密,或者發現了《紅樓夢》背後隱藏的秘事,紅學成了「任人打份的小姑娘」。

《紅樓夢》與其它古典小說相比,確實有它的特殊性。這特殊性主要有題材和寫作手法兩個方面。從題材上說,它與其之前的《三國》、《西遊》、《金瓶梅》、《三言二拍》等取材於史書、傳說、話本等不同,是以作者「親見親聞」和切身感受創作這部長篇小說,「親自經歷的一段陳跡故事」。作者一再聲明,「實錄其事」,「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從寫作手法上說,主要有兩點:

1)以假存真,虛實結合的藝術手法。「真事隱去,假語存焉」,作者既強調小說的真實性,又強調小說的虛構性,「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滿紙荒唐言」等等。

2)前後照應,彼此關合的藝術手法。薄命司中的冊子判詞及《紅樓夢》十二曲,書中人物的吟詠、謎語、酒令,還有許多伏筆,似乎都有彼此關合,互有照應。

這些手法使得小說的設置似乎有不少矛盾和混亂之處,例如,小說設置了兩個賈府和一個甄府,兩個賈府一個在都中,一個在金陵,第二回通過賈雨村之口說:「去歲我到金陵地界,因欲遊覽六朝遺迹,那日進了石頭城,從它老宅門前經過……」這是金陵老家的賈府。另外還有一個甄府,有個與賈寶玉相似的甄寶玉。這種矛盾和混亂,令讀者有撲朔迷離之感,對此有兩種解釋,一是隱身份,如果平鋪直敘,明眼人會將它與曹家的榮枯聯繫在一起,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二是隱真事,這是許多索隱派的觀點。其實,筆者認為最根本的是小說藝術的需要,這正是本文的目的。

魯迅先生說過:「說到《紅樓夢》的價值,可是在中國底小說中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點在敢於如實描寫,並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敘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敘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總之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纏綿,倒是還在其次的事。」《紅樓夢》對「傳統的思想、寫法」的空前大突破,就在於這些「真的人物」的出現,並不是因為作者曹雪芹採用實錄的手法記錄下身邊的人物、生活中的「實事」,而在於活靈活顯地表現了藝術的「真實」。

一、史實

《紅樓夢》中確實有許多曹雪芹家族史實,據現有曹學考證資料,大致可以總結如下:

一)曹家興衰史

魯迅說:「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紅樓夢》中的賈府的興衰確實與歷史上的曹家有許多相似處。第七回焦大醉罵賈蓉說:「不是焦大一個人,你們就做官兒享榮華受富貴?你祖宗九死一生掙下這家業,到如今了,不報我的恩,反和我充起主子來了。」焦大為什麼這麼牛氣?尤氏介紹了他的功勞:

只因他從小兒跟著太爺們出過三四回兵,從死人堆里把太爺背了出來,得了命;自己挨著餓,卻偷了東西來給主子吃;兩日沒得水,得了半碗水給主子喝,他自己喝馬溺。

這裡對應了曹家祖上本任武職,以軍功起家。

《紅樓夢》有多處說到曹家的興衰。第五回警幻仙姑說寧榮二公囑她:「吾家自國朝定鼎以來,功名奕世,富貴傳流,雖歷百年,奈運終數盡,不可挽回者。」第十三回王熙鳳夢中聽秦可卿說:「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一日倘或樂極悲生,若應了那句『樹倒猢猻散』的俗語,豈不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從清朝北京定都到曹雪芹曹家被抄籍沒,正好近百年。

二)抄家

庚辰本第二十七回畸笏叟批:「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之事,故有是批。」透露賈府最終像曹家一樣抄家敗落。另外還有江南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以及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時探春所說:「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

我們看看曹家和李家被抄的時間。李家被抄在先,據《總管內務府奏查抄李煦在京家產情形折》:「雍正元年正月初十日,李煦因奏請欲替王修德等挖參,而廢其官、革其織造之職,請咨行該地巡撫等嚴查其所欠錢糧,將李煦之子並辦理家務產業之所有在案家人,以及李煦衙門之親信人等俱行逮捕,查明其家產、店鋪、放債銀兩等,由該巡撫及地方官匯總另奏。」李家抄沒時間在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間。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帝諭江南總督范時繹云:「江寧織造曹頫,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著行文江南總督范時繹,將曹填家中財物,固封看守,並將重要家人,立即嚴拿……」范時繹接旨後對曹頫家財進行查抄,時間當在雍正六年(1728年)元月。

我們再看看《紅樓夢》中賈府被抄在八十回後,時間不得而知。賈府得知江南甄府被抄的消息是在中秋節前幾天,有甄府的「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幾個女人投奔而來,從江南到京二十日左右來推算,甄府被抄時間當在七月中下旬,這與李家被抄時間不對應。

甲戌本第一回「好防佳節元宵後」有一側批:「前後一樣,不直雲前而雲後,是諱知者。」許多人認為,這是對應曹家元宵節前被抄的史實。

三)南巡

第十六回有脂評:「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說的是借眾人議論省親修建大觀園一事,寫出曹寅、李煦承辦康熙南巡盛事:

趙嬤嬤道:「阿彌陀佛!原來如此。這樣說,咱們家也要預備接咱們大小姐了?」賈璉道:「這何用說呢!不然,這會子忙的是什麼?」鳳姐笑道:「若果如此,我可也見個大世面了。可恨我小几歲年紀,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沒見世面了。說起當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書還熱鬧,我偏沒造化趕上。」趙嬤嬤道:「噯喲喲,那可是千載希逢的!那時候我才記事兒,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都花的像倘海水似的!說起來……」鳳姐忙接道:「我們王府也預備過一次。那時候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的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

趙嬤嬤道:「那是誰不知道的?如今還有個口號兒呢,說『東海少了白玉床,龍王來請江南王』,這說的就是奶奶府上了。還有如今現在江南的甄家,噯喲喲,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若不是我們親眼看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憑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鳳姐道:「常聽見我們太爺們也這樣說,豈有不信的。只納罕他家怎麼就這麼富貴呢?」趙嬤嬤道:「告訴奶奶一句話,也不過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罷了!誰家有那些錢買這個虛熱鬧去?」

我們可注意到三點:

1)這段既有王家「預備接駕一次」,還有賈家「只預備接駕一次」,以及江南甄家「獨他家接駕四次」。有人認為對應曹家,曹寅曾在接康熙南巡四次或五次;有人認為,江南甄家正對應李煦自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三月接曹寅而出任蘇州織造,前後凡30年,其間曾四次迎駕。

2)這裡都感嘆南巡接駕豪華奢靡,揮金如土,後來「賈妃在轎內看此園如此豪華,因默默嘆息奢華過費。」賈家因此而入不敷出,漸漸衰落,是敗家的根本。這與史實中曹寅因康熙南巡的豪華接駕引起虧空而致抄家敗落相對應。

3)有人認為王熙鳳所說「那時候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的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這段話是以李家父子的史實為素材。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四年,李煦父子曾任廣東巡撫、寧波知府,正值開放海禁,對外通商,與外國商人接觸較多。

由脂批揭示的上述曹家史實我們不難發現,《紅樓夢》中涉及曹家史實有如下特點:

1)直接寫入書中,而不是隱筆寫法隱入讓人猜解。

2)廖廖幾筆直接嵌入書中,如南巡;或可能詳細描寫但細節未必與曹家史實相合,如抄家,也就是說,既有實錄,又多虛構。

由此,只有知道曹家家史的人才能在書中發現作者寫的曹家史實,體會出作者用筆之巧妙,而不是相反,我們並不能從書中發現曹雪芹隱筆寫入的曹家史實。然而,當今紅學界卻有不少學人堅持《紅樓夢》的文字就像風月寶鑒一樣,既有正面(小說表面的情節)又有背面(背後隱藏的史實),出現了許多立異標新的奇談怪論甚或異端邪說。如霍國玲的曹雪芹毒殺雍正帝說,劉心武的廢太子說等等。我們就看看霍國玲如何證明《紅樓夢》中的賈敬之死如何隱寫著雍正暴亡吧。論證有幾點:雍正的好道喜丹,賈敬與雍正均屬暴亡,雍正死後曹、竺曾作《螃蟹詠》譏諷,《螃蟹詠》如何隱寫於八月二十三,賈敬的賓天與雍正的暴亡有十五點相似之處等等。她說,《紅樓夢》中賈敬死亡一節寫得奇怪,一是用了「賓天」一詞,正是通過了這樣一個看似不通實則準確的詞,作者才暗露了隱在賈敬背後的帝王身份。事實上,「賓天」確常用作帝王之死,但亦常泛指尊者之死。如劉禹錫《唐故宣歙池等州都團練觀察處置使贈左散騎常侍王公神道碑》:「常侍諱 質,字華卿。始得姓自周靈王太子晉,賓天而仙,時人曰王子,因去姬 為王氏。」書中東府幾個人來報「老爺賓天了」並不能暗示什麼,揭秘手法大抵如此。事實上,這些所謂「史實」毫無史料依據,我們並不能找到雍正「暴亡」的任何記載。

二、原型

小說創作經常把作者自己生活經歷、所見所聞的人和事寫入書中,特別是像《紅樓夢》這樣帶有一定自傳性質的小說。其中描寫的日常生活許多場景和故事,如吃飯、送禮、唱戲、猜謎,活靈活顯地展示了那個時代的生活風貌。曾有人認為《紅樓夢》是自傳或自敘傳,這當然不符合小說實際,已少有人接受,但現在仍比較多的讀者認為是「自傳體小說」或者帶有自傳性質的小說,本文不去探究。我們可以確證的,《紅樓夢》中確有作者生活和身世經歷,是毫無疑問的。《紅樓夢》開篇一段「作者自雲」,反覆強調「親歷親聞」和「此系身前身後事」,可看作是作者「狡猾之筆」,不能完全當真,然而脂批為我們指出許多是真的,略舉兩條:

1)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混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甲戌本第二十五回側批)

2)況此亦是余舊日目睹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非捏造而成者,故迥不與小說之離合悲歡窠臼相對。想遭冷落之大族子弟見此雖事有各殊,然其情理似亦有點契於心者焉。(庚辰本第七十七回雙行夾批)

另外,書中許多脂批說「有是事」「有是語」「真有是事」「真有是語」等,一部分指出作者描寫「活像活現」,生動逼真之意,但也確有一部分是指認來源於生活實事實語。

由此,就有許多紅學研究者認定,《紅樓夢》中許多人物、地物、事件都是有原型的,進而去探究他們的原型。比如,書中的主人公賈寶玉的原型,有人認為是曹雪芹,有人認為是曹頫,還有人認為是脂硯齋,五花八門,不一而足。其實,脂硯齋一早就告訴我們:

按此書中寫一寶玉,其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目曾親睹者。又寫寶玉之發言每每令人不解,寶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獨不曾於世上親見這樣的人,即閱今古所有之小說奇傳中亦未見這樣的文字。於顰兒處更為甚。其囫圇不解之中實可解,可解之中又說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卻如真見一寶玉真聞此言者,移至第二人萬不可,亦不成文字矣。(己卯本第十九回夾批)

這段脂批明確告訴我們,賈寶玉只是小說中塑造的人物,並不存在於現實生活中,這就徹底否定了猜測原型。那麼,書中人物是不是有原型呢?有一個疑似原型,還是脂批告訴我們的。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齡官執意要演《相約》《相罵》二齣戲一段有雙行夾批:

按近之俗語云:"寧養千軍,不養一戲。"蓋甚言優伶之不可養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業稍出眾,此一人則拿腔作勢、轄眾恃能種種可惡,使主人逐之不舍責之不可,雖欲不憐而實不能不憐,雖欲不愛而實不能不愛。余歷梨園弟子廣矣,個個皆然,亦曾與慣養梨園諸世家兄弟談議及此,眾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閱《石頭記》至"原非本角之戲,執意不作"二語,便見其恃能壓眾、喬酸嬌妒,淋漓滿紙矣。復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將和盤托出,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使言《石頭記》之為書,情之至極、言之至恰,然非領略過乃事、迷蹈過乃情,即觀此,茫然嚼蠟,亦不知其神妙也。

脂批說得很清楚,他看了這段故事,即悟到三十年前目睹親身的人就似齡官一般,她或許是齡官原型,或許是影子。並且指出,要不是親身領略過,迷蹈過,就茫然無知,味同嚼蠟,體會不到其中的神妙。這就是說,原型是用來體顯小說藝術性的,引人入勝,其妙無窮。

許多紅學研究者列舉小說的實例,說明小說《紅岩》、《林海雪原》都有人物原型,這似乎是文學常識。可是,我們卻應該留意到,這些小說的原型是如何確定的,是後人猜測出來的嗎?都不是!是作者或者熟悉作者創作內情的親友透露的。

以錢鍾書的《圍城》為例,自《圍城》面世後,許多人猜測主人公方鴻漸就是就是作者錢鍾書。對此,楊絳曾撰文《記錢鍾書與》披露此書的創作過程、故事背景及人物塑造來源,說《圍城》中的人物有的是「確有真人的影子」,有的是幾個真人拼湊起來的「複合體」,有的則是作者想像、虛構、捏造成的。她並舉出一些事實,駁斥方鴻漸即作者一說,原型的猜測很滑稽。並稱,「方鴻漸取材於兩個親戚:一個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一個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兩人都讀過《圍城》,但是誰也沒自認為方鴻漸,因為他們從未有方鴻漸的經歷。

方鴻漸就是錢鍾書與賈寶玉就是曹雪芹的猜測非常類似,小說的構思是非常複雜的過程,即使主人公某些故事情節確有作者的經歷在內,但也可能僅僅是很少一部分。比如,我們知道,賈寶玉最終是懸崖撒手出家為僧,但我們卻沒有曹雪芹出家的任何史料佐證。《圍城》中的人物後人尚難以猜測原型,更別說二三百年前的《紅樓夢》。

《紅樓夢》中有許多看似矛盾或不合理之處,許多紅研者以原型來解釋。例如,第二十八回賈寶玉對黛玉說:「我又沒個親兄弟親姊妹,雖然有兩個,你難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我也和你似的獨出,只怕同我的心一樣。」此處賈寶玉說自己是「獨出」(即獨生子女之意)顯示與事實不符。對此,有多種解釋,有人認為這是曹雪芹的筆誤或者是多次修改留下的BUG。也有人認為,「獨出」未必不合理,作者在這裡賈寶玉說「獨出」來寬慰黛玉,賈珠早已故世,元妃在皇宮難得一見,寶玉這裡說的是感覺,俯就黛玉之意,強調他和黛玉如何的同命相憐,希望黛玉明白他的一番苦心孤詣。原型論者則將「獨出」解釋為作者無意中一時忘神或者有意的透露出賈寶玉原型的真實身份「獨出」,因為他們認為曹雪芹是曹顒的遺腹子,這是不符合小說創作規律的猜測。小說藝術要求人物言行合理,即使書中人物有原型,在創作時已沉浸在角色里,不受原型的羈絆。

原型有人物原型、地物原型和事件原型。在這裡,筆者對人物原型和地物原型的猜測各舉一例,分析其欠合理之處。

人物原型以林如海的原型猜測為例。童力群、王曉輝的《紅樓夢研究新論》一書就有說林如海原型,根據「探花郎、巡鹽御史、揚州」為查找線索,認為魏廷珍是林如海的主要原型。可是,魏廷珍與紅樓夢中的林如海有諸多不合,年齡、籍貫等等,差別太大。比如,魏廷珍是河北景州人,而林如海「本貫姑蘇人氏」。這樣的原型推測是學術嗎?純屬猜謎。因為,林如海有沒有原型,沒證明;林如海的原型魏廷珍沒論證。為什麼要用「探花郎、巡鹽御史、揚州」這幾個條件去找呢,「探花」完全可以是作者隨便杜撰。

這樣的「原型研究」有什麼意義呢?童力群、王曉輝為我們作了有趣的「示範」。林如海的原型魏廷珍是清官,由此推出林如海也是清官,一生清廉。他們還說,曹雪芹對林如海和魏廷珍都很敬重,絕對不會在魏廷珍還沒去世就把林如海寫成「捐館揚州城」,由此推出甲戌本寫成應該在魏廷珍去世(1756年)之後。這純屬睜眼說瞎話:所謂「甲戌」是1754年,脂硯齋抄閱再評,此時怎麼可能相關章回還沒寫成呢?

《紅樓夢》第二回:「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蘭台寺大夫。」何謂「蘭台寺大夫」?脂批告訴我們說:「官制半遵古名亦好。余最喜此等半有半無,半古半今,事之所無,理之必有,極玄極幻,荒唐不經之處。」脂批說林如海的官職「半遵古名」虛構而設,由此發揮,林如海其人其事「半有半無,半古半今,事之所無,理之必有」,「荒唐不經之處」我們又何必深究,深究的結果必然是「又向荒唐演大荒」。

地物原型猜測最為人矚目的是大觀園的原型問題。大觀園在南在北的爭論尚無結論,其原型的爭論又「你方唱罷我登場」,熱鬧非凡。有人做過搜集統計,大觀園原型有二十餘種說法,比較著名的有:袁枚、童力群的隨園說,周汝昌的恭王府說,趙岡、嚴中的江寧織造署西花園說,土默熱的杭州西溪說,皮述民的蘇州李家花園說,周冠華的自怡園說,韓吉辰的水西庄說,高國藩、童力群的花塘說,霍國玲、方金爐的圓明園說,道夫的頤和園說,曹聚仁、陳斯園的蘇州拙政園說,等等。他們是如何認定的呢?無非是下面幾個方面有關合之處:

1)面積相合:童力群認曹家花園(隨園)和大觀園的面積都是三百餘畝(童力群、王曉輝《〈紅樓夢〉研究新論》第26~33頁);

2)方位相合:「芳園築向帝城西」,花塘在南京西面,恭王府、頤和園等都在北京西;

3)地名、山名、建築名關合:名稱大多不能完全相同,只是有個別相同或諧音字。水西庄中有一勝景「藕香榭」,與大觀園的「藕香榭」同名,但其它建築名則很牽強聯繫,如「秋白齋」與「秋爽齋」,「來蝶亭」與「逗蜂軒」,「靜芳閣」與「含芳閣」。

4)建築位置地形相合:頤和園的山上敞廳重翠亭、山下臨水對鷗坊的位置關係是與大觀園中凹碧山莊與凸晶館的原形。(道夫《讀紅隨筆:〈紅樓夢〉與頤和園及其他》第22頁)

中國園林講究五行風水,湖水、橋亭、曲欄、館舍的布局和形貌自有一定的規律。可以說,任何一個園林都能「找」到與大觀園某些相關合之處。關合之處的多少也不足以作為評定是否為大觀園的標準。大觀園自然有曹雪芹所熟悉的園林作藍本,也可能是多個園林的雜糅,寫入小說中必然有改變,尋找園林的相似處無法認定是否為大觀園原型,大觀園只在曹雪芹的腦海里。

總而言之,生活實事隱入書中,不等於書中有原型。書中有原型,不等於可以猜原型。可以猜原型,不等於能確認原型。這對原型論者來說是一個不能不提醒的邏輯。

三、伏筆

所謂伏筆,就是在記敘、描寫的過程中,對將要在文中出現的特殊或重要事件預先作出情節線索,並在事件發展的另一階段與之呼應的一種表現手法。實際就是小說前段為後段埋伏的線索,也可以理解為上文對下文的提示,而後段的呼應就叫照應或應筆,有伏必有應。伏筆與照應的作用是交待含蓄,使文章結構嚴密。第五回的紅樓夢曲十二支和金陵十二釵判詞是不是伏筆呢?筆者認為不算。因為這些都是明確預示金陵十二釵命運,相當於電視連續劇的片尾預告,雖然其中的詞曲有些難以解讀,但並不影響它的屬性。

脂批為我們揭示了《紅樓夢》中的許多伏筆,常有「伏後文」、「伏得妙」等,極力讚歎這種寫作技巧的藝術效果,「不見後文,不見此筆之妙」。縱觀《紅樓夢》中的伏筆,大體有如下幾種:

1)人物語言伏筆:如賈瑞回應鳳姐之死時說「我怎麼不來,死了也願意」,金釧對寶玉說的「"金簪子掉在井裡頭,有你的只是有你的」。

2)情節伏筆:如脂批「茜香羅暗繫於襲人腰中,系伏線之文。」如第十三回在甲戌本在「只見秦業、秦鍾並尤氏的幾個眷屬尤氏姊妹也都來了」處有側批:「伏後文。」這是為六十三回後尤二姐、尤三姐等尤氏眷屬留下伏筆。

3)事物伏筆:與情節有關的某個事物作為埋設的線索,如蒙府本第七十四回回前有這麼一條批語:「司棋一事在七十一回敘明,暗用山石伏線,七十三回用綉春囊在山石上一逗便住,至此回可直敘去……」,脂批提出,綉春囊事件中前文第七十一回的「山石」是伏筆。

4)戲曲繪畫伏筆:如脂批指出,第十八回元妃省親時點的四齣戲「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分別「伏賈家之敗」、「伏元妃之死」、「伏甄寶玉送玉」、「伏黛玉之死」。

從伏筆的作用上說,我們可以分成以下三種:

1)讖語式:如人物語言預示其結局;

2)線索式:如上面的山石、茜香羅;

3)暗示式:如《牡丹亭》的某個情節「伏黛玉之死」。

伏筆與照應之間的關係我們叫做伏應關係,有以下類型:

1)全應型:如寶玉所說「你死了我做和尚」;

2)關合型:《牡丹亭》與「伏黛玉之死」之間必然是某個方面,如死亡方式、死亡時間或其它能某種關合;

3)連貫型:伏筆與照應之間起某種連貫作用,如山石。

伏筆是一種寫作技巧,產生一種特殊的藝術效果。脂批說,伏筆就猶如「常山之蛇,擊首則尾應,擊尾則首應,擊腹則首尾俱應」。這種前後呼應使小說的情節結構連成一條顯著的脈胳,組成整體的美感,產生韻味。從西方術語說,屬於「議論美學」的範疇。然而,只有讀者讀了全書,才能體味到前文哪些是為後文預留的伏線,我們看過後文得知賈瑞中了鳳姐毒設相思局的圈套,才領悟到此前賈瑞那句「我怎麼不來,死了也願意」就是賈瑞之死的伏筆。正因脂硯齋看過《石頭記》全稿,他才能為我們揭示這些伏筆。

伏筆是為小說藝術服務的,曹雪芹和脂硯齋們那時並沒想到二百年後有人據伏筆進行「探佚」,而將它們一一註明。伏筆不能作為探佚的依據,這或許令許多紅學研究者感到不解,不是有許多伏筆能明確暗示人物結局嗎?似乎是這樣,但我們仔細考察一下就不難發現,所謂伏筆具有指明人物結局的,其實還是脂批為我們提前揭示了人物結局。如賈寶玉「懸崖撒手」「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仍「棄而為僧」,因而寶玉兩次說「你死了,我做和尚」就是能指明結局的伏筆。

《紅樓夢》中是否存在脂硯齋們沒有揭示的伏筆呢?回答當然是肯定的,而且數量當不會少。例如,金釧兒與賈寶玉開玩笑說的話「金簪子掉在井裡頭,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成了她後來跳井自殺的讖語,自然是毫無疑問的。然而,當我們還沒看完全書,就不能斷定哪些是伏筆。伏筆並不是無處不在,如果我們草木皆兵,甚至認為,從多活靈活現、躍然紙上的人物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都在暗示著什麼,這就把《紅樓夢》這部高超的藝術傑作視為充滿了啞謎的作品。例如,第十一回秦可卿對鳳姐說的「我自想著,未必熬的過年去」,鳳姐對她說的「若是不治,怕的是春天不好呢」也沒成為讖語,事實上,秦氏次年春天過後才亡故。

脂硯齋們雖然為告訴指明許多伏筆,但我們並不知道伏筆的類型和伏筆關係如何,因而無法探究後八十回具體故事情節。如「《一捧雪》中伏賈家之敗」、「《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牡丹亭》中伏黛玉死」,這些伏筆雖然也點明了八十回後故事的結局,即:賈府衰敗,元妃、黛玉早卒。然而,這個結局早已由脂批指出,還有第五回的紅樓夢曲及冊子提前預告。問題在於所點戲曲與賈府如何衰敗,元妃、黛玉因何而亡必然有聯繫,但到底以何種方式聯繫呢?我們根本無從探究。

伏線隱晦抽象,脂批語焉不詳,也是伏線難以對探佚有所幫助的原因。例如「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對史湘雲結局也沒有什麼探佚價值。「白首」是白頭,「雙星」是牽牛、織女二星,這是沒什麼分歧的。然而,白首有和好、偕老之意,是不是夫妻白頭到老呢?牽牛、織女是夫妻不似夫妻,是分離又每年相聚一次,因而,憑「白首雙星」來推測人物結局就產生多解性。

首先,「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所伏的人物對象是誰?與金麒麟情節有關的人物有湘雲、寶玉、衛若蘭。之所以與衛若蘭有關,是因一條脂批:「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庚辰本第三十一回)那麼,雙星是湘雲與寶玉,還是湘雲與衛若蘭,甚或其它人?俞平伯、朱彤斷定史湘雲嫁給了衛若蘭,周汝昌則推出寶湘結合,梁歸智先生則在周汝昌的基礎上進一步推斷說:「白首雙星」是指一對白頭到老的夫婦,而「這『一對夫婦』就是賈芸和小紅」。

其次,「白首雙星」意味著難成夫妻、夫妻分離還是白頭偕老呢?神話中銀河兩岸相望的牽牛、織女雙星,雖然都活著,卻不得離劍再合,破鏡重圓,永抱白頭之嘆。但他們卻在鳥鵲搭橋的幫助下一年一度夜裡相會,不似夫妻,勝似夫妻。在古代詩詞中,「雙星」有用於夫妻分離,如元好問「春波澹澹無盡情,雙星盈盈不得語。」(《後平湖曲》)也有用於夫妻歡會,如吳承恩「何時當七夕,雲雨會雙星。」(《臨江仙》)這是取自「雙星」的不同側面而有不同的隱寓。伏應關係不清對人物結局的猜測也就歧見迭出。朱彤認為,「白首雙星」伏湘雲與衛若蘭婚後被拆散,不得重聚。王湘浩則認為湘雲守寡後有一段漂泊生活,後改嫁賈寶玉,共隱青山,白頭偕老。

四、藝術因子

酒主要由乙醇和水組成,為什麼茅台、五糧液深得人們喜愛,因為它們含有讓人尋味的特殊成分。小說都是講述故事的,為什麼《紅樓夢》吸引千千萬萬的讀者,還產生了特別的學科——紅學,就在於它具有強大的藝術魅力。這種藝術魅力來自於散布在文本中的各種藝術元素組合在一起所產生的讓人回味無窮的藝術效果。我們把這些藝術元素定義為藝術因子,小說中常見的藝術因子有意象、虛實、留白、哲理、伏筆等等。《紅樓夢》有豐富多彩的藝術因子,既有傳統小說中常見的,也有它獨特的藝術因子,如真假、史實、原型。筆者特別指出,伏筆是眾所周知藝術因子,探佚學者卻忽視了這個常識,而史實和原型則是被人們未曾留意的藝術因子。

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仔細品味、認真體會、深刻領悟而得到的藝術享受,文學造詣、閱歷經驗、學識功底的高低決定了讀者不同程度的快感,藝術因子就是讀者獲得這種藝術享受的各個方面。這些藝術因子有如下特點:

1)若隱若顯,似有若無。藝術因子散布在文學作品的細節當中,不細細品讀難以發現。閱讀中你只覺得它們隱約存在,認真計較的話又好像沒有。脂批指出的史實,如果你不知道曹雪芹家史,所謂南巡、抄家或許只是作者隨意寫入或杜撰而已。那些伏筆更是如此,如草蛇灰線一般貫穿於情節之中若有若無的線索。

2)非意到目見,不知其妙。只有意識到,見到過,才能體會其中的奧妙。像脂硯齋由齡官故事聯想那個三十幾年前「目睹身親之人」才體會到作者所寫合情合理,生動逼真,「然非領略過乃事、迷蹈過乃情,即觀此,茫然嚼蠟,亦不知其神妙也」。只有知道後續故事情節,才能體會到伏筆,認識能作者前後照應的巧妙。

正因為藝術因子通過感悟而獲得,文學作品的的藝術分析就屬於感性研究。感性研究不存在對錯之分,無法證明。若隱若顯,無法坐實。自傳說也好,原型論也罷,都把這種藝術領悟證明為實事,試圖從小說中探索史實,其錯誤就在於信奉小說的真實性,忽略了虛構。將脂硯齋嘆謂、感悟之批過於坐實,就會錯誤地理解為原型之批。如庚辰本第十七八回寶玉「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處有側批:「批書人領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這條批語純屬脂硯齋的聯想和感嘆,不少人將賈元春原型指為脂硯齋之「先姊」,因而得出脂硯齋就是賈寶玉的原型。考證派認為,作者描寫的是他的自身經歷,那麼,他必須具備享受賈府「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的繁華生活。然而,按考證出曹雪芹出生於1724年,則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抄家罹禍時他年僅五歲,並沒有經過曹家的全盛時期,如何寫出如此一部宏篇巨制。依照這樣的思路,他們只好採取新的解決辦法。有的把《紅樓夢》的作者或原稿作者改作他人,如洪升、曹頫,或是像周汝昌那樣,提出二次中興說,到了北京後曹家再次中興,後來又遭第二次抄沒,才徹底敗落的。這些都是沒有任何史料依據的揣測。

史實,原型、伏筆都是藝術因子,是為小說的藝術需要而布設。只有作者或熟悉小說創作內情的親友揭示告訴我們的,才能作為我們分析、探討、品讀的依據,否則只能陷入無謂的猜謎之中,成為龍門紅學,徒增笑談。各種猜測眾說紛紜,熱鬧非凡,卻對紅學研究毫無益處,給品讀《紅樓夢》的人們帶來混亂。我們只能通過史料考證了解曹雪芹家庭相關的史實和可能的小說原型,並由此更深刻地理解《紅樓夢》,體味其藝術魅力。而不是相反,先感悟小說,再從中試圖尋找「隱去」的虛無縹緲的「真事」。

展望未來紅學發展,索隱派、原型論必將逐漸淡出紅學研究視野,在作者家史、版本辨源、脂批考察的基礎上,對《紅樓夢》文本的品味解讀和藝術分析必將佔領紅學主流。

[本文系2015年10月17日曹雪芹文化藝術節講座演講稿,演講錄音整理稿收錄於《曹雪芹誕辰300周年紀念文集(新華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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