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首例組織考試作弊案嫌犯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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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帶小型顯示器橡皮擦、無線微型耳塞、發布考試答案QQ群……原本以為考試萬無一失的考生和組織作弊者,沒料到被抓現行。2月6日,記者獲悉,自《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大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首例組織考試作弊案犯罪嫌疑人吳某。
2017年11月18日,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正在進行,武漢學院光谷校區5號樓一考場內,監考老師發現考生顏某在考試期間通過手機在某QQ群中接收考試答案,後顏某交代其自2016年開始便委託吳某幫其報名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先預交訂金2000元,考試通過後再支付剩餘9000元。吳某將上述作弊工具交給顏某,並教會顏某如何使用作弊工具接收答案。
2016年顏某其中一科成功抄襲答案,順利及格,但剩餘三科因監考太嚴無法抄襲均未及格。2017年顏某補考剩餘三科時依舊委託吳某代其報名並提供答案。吳某在考試前建立考試作弊QQ群,並要求由其代為報名的10餘名考生均辦理聯通手機號,進入該群以便考試時順利接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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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男,30歲,大悟人)自2016年以來,在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等國家級考試中使用偽造的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為不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報名,在考試過程中向考生提供作弊器材、建立考試作弊QQ群、提供考試答案等行為幫助考生作弊,收取相關費用進行牟利。
檢察官提醒,考試作弊行為嚴重損害國家的考試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利,我國《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將組織考試作弊等行為納入犯罪,旨在打擊考場組織作弊的行為,凈化考場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來源:孝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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