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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對舊書情有獨鍾

原標題:魯迅對舊書情有獨鍾



「下午琉璃廠本立堂書店估來取去舊書八部,令其繕治也。」這是魯迅一九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日記里的一段文字,是說他從書店買來的八部舊書,由於破損無法閱讀,只好讓書店的人把這些破爛不堪的舊書一本本拆開,裝訂修復,直至完好如新才算。

一九一二年,魯迅應蔡元培邀請,到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任職。後來,臨時政府遷到北京,魯迅也隨之來到北京,住在宣武門外紹興會館的琉璃廠附近。而琉璃廠書店林立,這給魯迅選書購書打開了便利之門,一有時間,魯迅就到琉璃廠逛逛,發現有自己喜歡的書籍就買下來。比如魯迅一九一二年五月五日來到北京,一星期後,也就是五月十二日就來到琉璃廠買書。他在這一天的日記里寫道:「下午與季茀、詩荃、協和至琉璃廠,歷觀古書肆,購傅氏《纂喜廬叢書》一部七本,五元八角。」買的最多的是當時一些舊書。雖然這些舊書有些破損,或者缺頁,就讓書店裡的夥計來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而當時裝訂修復這些舊書的夥計,其地位雖然趕不上書店老闆和董事,可是不可小覷。那時書店裡條件不好,沒有電腦,記住書目全靠人腦。比如古代的書目要熟悉,當代的書目要熟悉,甚至一些南北各私家的書目,還有浩如煙海的《四庫全書》的書目都要熟悉。


給客戶修復書籍,不是添添補補,內容齊全,能閱讀就行,什麼版本的修復過來還必須是什麼版本的,不能有兩樣。這就要求那些書店夥計還得熟悉各種版刻和版本等方面的一些知識,什麼宋版元版,什麼建刻(福建省建陽市的雕版印刷)蜀刻,什麼家刻坊刻,還有什麼白口黑口之類的線裝書書口等等,都得一清二楚,記得牢牢的。修復一本舊書工序繁瑣,過程複雜,千頭萬緒,一般人望之卻步,難以應付。而書店裡的夥計大都屬於民間高手藝人,修復一本舊書猶如小試牛刀,手到擒來,不費什麼事。這樣,那些書店夥計就有了用武之地。


琉璃廠附近那個本立堂書店,從明清開始就是一個集刻書、修書和賣書為一體的機構。魯迅在他們那兒買到舊書了,都要讓其書店夥計修復。一本厚厚的宋版舊書,到了夥計手裡就跟玩兒似的,他們一會兒打開拆線,一會兒輕輕地一頁頁地把那些拆開的紙張放在地上攤平,一本破舊的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修復好了。遇到書頁上的霉斑,他們就小心翼翼地把這些霉斑清理掉。遇到破損處,他們就在底下托上襯紙,把破損的地方補好。遇到一些蟲蛀的地方也是這樣。待這些工作都做得完備了,還得把一張張紙折攏,理齊、壓平。最後剩下的就是重新裝訂,重新換護頁、書衣,配製書套。經過夥計修復的書就成了面目一新的善本了,老闆、董事喜不自勝,魯迅也是嘖嘖稱奇,滿意收下書店夥計送來的修復一新的舊書,稱讚這些書店夥計:「修訂迄事,精整明湛,煥然改觀。」

在北京教育部任職期間,到琉璃廠一些書店請書店夥計修復舊書已經是魯迅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事。有一次,魯迅竟然收到本立堂舊書店夥計送來的委託修復的舊書達一百冊,而讓魯迅興奮激動了好幾天的《太平廣記》就曾經是一殘本。


為什麼魯迅對舊書情有獨鍾呢?他在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日記里有這樣一段記載:「京師視古籍為古董,唯大力者能致之耳。今人處世不必讀書,而我輩復無購書之力,尚復月擲二十餘金,收拾破書數冊,以自怡悅。」書雖舊雖破,可是經過修復一點兒不耽誤閱讀。看了經過修復的舊書照樣能達到悅目悅耳悅心之目的。「遺簪見取終安用,敝帚雖微亦自珍。」一些舊書在魯迅眼裡並不舊,經修復後,有不少都成了稀世珍品,這是魯迅當時沒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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