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與陌生男子說話,北海一女子被丈夫家暴七天!幸好鄰居報警……
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北海鐵山港區營盤鎮26歲的吳某把妻子謝某禁錮在家中7天實施家暴。2月2日深夜,謝某伺機打電話向娘家求救。營盤邊防派出所民警趕到將她救出,並對吳某予以行政拘留。目前,謝某在醫院接受治療,並將進行傷情鑒定。
受害人:傷痕纍纍
2日晚10時許,營盤邊防派出所接到當地村民謝女士的報警,稱嫁到鹽灶村委會吳某家的妹妹謝某,被丈夫實施家暴。該所3名民警馬上趕到吳家。
當民警看到謝某時,都被驚呆了:「她臉上有傷,雙眼充血紅腫,手臂、大腿及脖子上都有勒痕。由於沒有及時治療,傷口已經潰爛。」民警馬上讓謝家人將謝某送到醫院接受救治,吳某當晚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與陌生男子說話慘遭家暴
經民警調查,吳某原是當地一家企業的保安,後被辭退。妻子謝某今年25歲,兩人已育有一名3歲的女兒。
夫妻倆現在都沒有工作。1月27日,吳某見妻子與一陌生男子說話,便懷疑其有外遇。當晚,盛怒之下的吳某拿著家中的鋼管打謝某,還用尼龍繩勒她的脖子。由於妻子不承認,一連幾天,吳某繳了妻子的手機,把她囚禁在家,每天暴打。
女方:堅決離婚 男方:不會再犯 不肯離婚
2月2日晚9時許,趁著吳某外出喝酒,謝某才找出手機給娘家人打電話求救。
吳某在派出所承認了自己毆打妻子的經過,並哭著保證今後不再犯,稱不願離婚,怕女兒沒有母親。謝某被送到醫院接受治療,她向民警表示,堅決要與吳某離婚。
記者了解到,法醫正在給謝某鑒定傷情,一旦傷情達到輕傷,警方會將吳某轉為刑事拘留,「即便是傷情達不到輕傷,我們也會建議謝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切實保障謝某的人身安全。」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他們發現謝某脖子上的勒痕很深,「吳某的這個舉動是有可能致人死亡的」。目前,當地婦聯已經介入此事。
被家暴人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1、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家庭暴力行為有: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性謾罵、恐嚇等身體、精神侵害。未婚同居也可申請。
2、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書面申請,若有困難,可口頭申請。若當事人是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的,可由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委會、村委會、救助管理機構代為申請。申請不需繳納訴訟費,也無需提供擔保。
3、提出申請後多久能得到回復?
受理申請後,法院於72小時之內做出決定;情況緊急的,應在24小時之內決定。
4、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期多久?
自做出決定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5、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保護申請人?
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6、被申請人違反人身保護令怎麼辦?
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
|來 源:南國早報、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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