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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被判死刑,這就結束了么?

前情回顧:

2017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在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縱火案。該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親和三個未成年孩子)。

事發現場

2017年7月1日,根據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決定,杭州市公安局對涉嫌放火罪、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依法執行逮捕。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宣布延期審理。

2017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屬林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做出答覆。

2018年2月9日,案件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被判死刑。

沉迷賭博為籌賭資,從而籌劃縱火再救火獲得感激從而變現賭資,卻意外燒死4人(一位母親和三個未成年孩子),觸目驚心四個字怕是遠遠無法表達我們的所觀所想。對保姆判處死刑,是正義的宣判。但這就結束了么?一個家庭就在一場大火中消滅殆盡,這遠遠不是保姆的死刑所能彌補的。

追根溯源,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這樣的保姆能進入一個家庭去照顧孩子看管房屋?」

莫某晶到案後,公安機關對其涉及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全面細緻調查。經查發現,莫某晶長期沉溺於賭博,負債纍纍,2015年初外出避債打工,先後在浙江紹興、上海從事保姆工作,為獲取賭資曾盜竊三名僱主家中財物,均被發現後辭退。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莫某晶經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紹,受雇於藍色錢江2幢1單元1802室被害人家中從事保姆工作。自2017年3月起,莫某晶再次以手機為載體頻繁進行網路賭博,為獲取賭資,盜取被害人家中金器、手錶等貴重物品進行十餘次典當,至案發時尚有典當價格13萬餘元的物品未贖回。2017年3月至5月,莫某晶還以老家買房為借口,先後5次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共計11.4萬元用於賭博。6月21日晚,莫某晶將盜取的被害人家中手錶進行典當獲得資金3.75萬元用於網路賭博,直至6月22日凌晨2時04分,其賬戶餘額僅剩0.85元。

為獲得賭資而盜竊僱主家財物,還不止一次(三次)。這樣的工作經歷卻還能在上海,通過「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紹」受雇於受害者家庭。引狼入室從此開始。

1.為什麼保姆在3次被辭退後,還能通過此「上海某中介公司」受雇於受害者家庭?

2.此上海中介公司是否會進行資質審查,此保姆僅為特例么?

3.保姆為此中介公司介紹,如未進行以上審查,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說,除了保姆此中介公司也應當擔負很大一部分責任?

保姆被判死刑不是結束,這僅是林先生(受害者家屬)的申訴正義之路的一個開始。

從南京火車站猥褻兒童案,攜程親子園虐童案,傳播兒童淫穢色情案,紅黃藍幼兒園案到現在的保姆縱火案。

每一件案子都與孩子有關,每一個案件都揪著為人父母的心,每一個案件都深深的暴露了我們認知上的安全區有多麼脆弱,暴露了企業的監管漏洞,暴露了我們相關法律與監管的不健全。每一個案件都應該不再發生,這不只是林先生的正義之路,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正義之路與為孩子構建的安全之路。

此外,如若此次不處罰「上海某中介公司」,有關部門不審核相關涉及的一系列企業,那怎樣從源頭制止此類事情的再發生呢?如果除當事人外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和掩耳盜鈴有什麼區別呢?難道非要等到事情發生不可挽回之時再去伸張正義么?

申訴正義是理所應當,可防患於未然更為重中之重。

願逝者安息

資料來源:百度&杭法觀微

評論撰稿:Summner

編輯審核:竜宇

首發:船艄&Summer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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