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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彙編,趕緊收藏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食品生產者)

目 錄

一、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二、原材料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三、原材料索證索票制度

四、生產過程式控制制管理制度

五、出廠檢驗記錄製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八、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九、不合格品與不合格事項管理制度

十、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

十二、倉庫管理制度

十三、衛生管理制度

十四、食品添加劑使用及管理制度

十五、留樣管理制度

十六、檢驗室管理制度

十七、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十八、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十九、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二十、產品標識及追溯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健全本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廠內原料採購、食品生產、銷售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三、內容

(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本廠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本廠的食品安全工作負首要責任。

(二)廠長

1、廠長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本廠的食品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管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有關要求。

3、負責全廠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年組織一次質量管理體系評審,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分析會,處理和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質量安全問題。

4、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目標,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5、嚴格行政管理,切實抓好落實安排生產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指標。

(三)採購銷售部

1、負責本廠原材料採購和產品的日常銷售工作。組織識別顧客需求和期望,簽訂合同或定單。負責與顧客溝通,妥善處理顧客意見。

2、負責對供貨商的評價,制定採購計劃,建立合格供貨商名錄,確保採購合格原材料。

3、負責制定銷售計劃,採取措施完成本廠銷售目標。

(四)質檢部

1、主管本廠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2、負責組織編製食品安全管理文件。

3、負責組織計量器具、各類檢測設備的周期檢驗,負責對產品實現過程監控和測量。

4、負責監督本廠執行國家、行業和企業標準的情況。

5、負責編製進貨檢驗、過程檢驗、產品檢驗的規範文件並監督各項活動的實施。

6、在職權範圍內組織處理不合格產品的檢查、驗證、糾正和預防。

7、對最終產品的質量安全負監督把關責任。

(五)生產部

1、負責指導生產人員作業,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2、負責研究制定產品配方標準。

3、負責研究制定產品工藝流程和審定工藝操作規程 。

(六)生產車間

1、根據採購銷售部的合同或訂單下達生產任務,安排組織生產。

2、指導工人按設備使用說明正確操作設備。

3、負責監督車間生產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工作。

4、負責設備的管理,編製設備檢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生產環境的管理確保環境衛生、整潔。

6、負責做好生產紀錄和質量記錄。

(七)辦公室

1、全面負責工廠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對工廠行政性文件進行管理,保管及處理工廠質量記錄。

3、負責工廠對外公共關係、宣傳等工作,為企業樹立良好形象。

4、全面負責工廠的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工廠要求配置人力資源,滿足生產和發展的要求。

5、負責組織員工的培訓工作。

6、負責工廠環境的衛生管理。

(八)質檢人員職責

1、在廠長領導下,具體負責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食品的質量安全。

2、定期組織生產、維修及檢驗人員進行業務學習。

3、對生產各環節進行質量檢查和控制,對薄弱環節加強控制力度。

4、 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九)生產人員職責。

1、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本廠生產工藝與操作規程,並能進行熟練操作,對所在工序的產品質量負責。

2、堅守崗位,一絲不苟地執行操作規程,填寫好設備運行記錄。

3、加強對運行中的設備檢查,能處理一般性的故障。

4、有權向領導反映制約食品質量安全配置的處理意見,並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案。

5、 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十)設備維修人員職責。

1、每天對設備運行情況做系統檢查,並分別做好檢查記錄。

2、定期組織進行設備的維修保養,做好易損部件的聯繫及儲備前期工作,當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人員排除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努力鑽研業務,掌握設備工作原理及性能,熟練維修技能。

4、遵守本廠的各項管理制度。

(十一)檢驗員職責。

1、嚴格按食品執行標準逐批做好產品檢驗工作。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積极參加上級部門和專業部門舉辦的培訓班。

3、做好產品化驗工作,及時按規定出具檢驗報告,並做好檢驗記錄,對檢驗不合格產品,及時採取隔離措施,按要求進行處理。

4、做好出廠產品的留樣工作和留樣檢驗工作,並做好原始記錄台帳。

5、做好檢驗室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和檢驗室的清潔消毒工作。

6、遵守本廠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倉庫人員職責。

1、及時安排物品出入庫,做到出入庫準確無誤,認真履行手續。

2、嚴格遵守原輔料、成品入庫標準,不合格產品禁止入庫。

3、建立出入庫台帳。每天向上級部門報告庫存情況,以便制定當天的生產計劃。月底根據帳實情況編製當月進、出庫表。

4、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原材料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所採購原材料的進貨驗收,確保原材料能符合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

二、範圍

本廠內原材料進貨查驗適用本制度。

三、內容

(一)採購的原輔材料應當進行查驗,經驗證合格後方可入庫。

(二)在進貨查驗原輔材料時,應查驗供貨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有效證件、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有關票據。

(三)進貨查驗記錄包括以下內容: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對本企業自行檢驗食品原料的,要記錄檢驗結果集保存檢驗記錄。其中,聯繫方式中應當註明供貨者聯繫電話和聯繫地址。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採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四)對原輔材料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內容包括:

1、預包裝食品包裝標籤是否標註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等內容。

2、食品添加劑標籤是否標註使用範圍、用量、使用方法,並在標籤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3、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

4、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末檢驗、檢疫,是否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情況。

5、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籤,是否有標註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已經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

6、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檢驗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採購。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由供貨者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方可採購進貨。

(五)加強原輔材料的外觀質量檢查,對包裝不嚴、破損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變質的,不得入庫,並立即停止進貨和使用,進行返廠或無害化處理。

(六)在進貨查驗時,發現產品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應拒絕驗收,發現有假冒偽劣時,應及時報告。

(七)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原材料索證索票制度

一、目的

為完善原材料索證索票工作,保證原材料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實現可追溯。

二、範圍

本廠內原材料索證索票適用本制度。

三、內容

(一)索證索票是指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企業在採購原材料時,向供貨商索取的有關證照和票據,作為證明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可靠的憑證。

(二)索證包括索取供貨商或生產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檢驗合格證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資料的原件或複印件,相關證件應有有供貨商或生產商的蓋章。

索票包括索取每批次原材料的進貨單據或發票,相關票據應有供貨商的蓋章或簽名,註明原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聯繫方式等內容。

(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等資料應在有效期內;檢驗合格證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貨單據或發票應與實際原材料批次對應,對於無相關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原材料不得購進。

(四)所索取的憑證,應按照供貨商名稱或者原材料種類規範整理、建檔備查,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對生產過程中質量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確保生產過程在受控制狀態下進行,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要求。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生產過程(包括人員、設備、工藝操作方法、環境等)的控制及考核。

三、內容

(一)管理制度

1、設施和環境配置。

應配備必備生產設備、設施,並保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環境條件,確保產品生產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設備的控制。

對設備進行適當的維護。包括定期檢查設備和記錄檢修結果,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設備生產能力。開機前對設備及操作台進行消毒清潔。

3、人員的控制。

操作人員必須體檢合格,進入車間需洗手消毒、更衣,作業需符合公司的衛生操作規範。

4、工藝的控制。

編製工藝文件及作業指導書,明確生產工藝過程要求,並作為操作人員的操作依據,確保生產過程符合工藝要求。

5、內包裝的控制

包裝車間必須裝有紫外線殺菌燈,產品包裝前應對車間進行1小時以上的紫外燈消毒,包裝材料進入車間使用前需先停在材料貯存間進行消毒殺菌。車間人流、物流通道必須分開。

6、外包裝的控制

外包裝必須按質量要求,每批按標識,並做好記錄以便跟蹤質量,並保持地面衛生。

7、車間監督

車間主管應監督影響生產過程的各項因素,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生產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8、質檢

質檢員監控食品質量安全狀態,按有關規定監測各控制點是否處於受控狀態,及時發現和糾正不穩定因素。

(二)考核辦法

每批食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檢查、處理由質檢員負責,每月由質量負責人組織生產、質檢等職能部門進行全面的生產檢查、評定。生產過程檢查需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出廠檢驗記錄製度

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確保出廠食品質量合格,如實記錄出廠食品檢驗合格證和質量安全狀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出廠前自行對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應保持一致。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具備必備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應依法經檢驗合格和校準,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劑應完好齊備並在有效使用期內;

(二)檢驗人員應具備相應能力,經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部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

(三)每年委託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按食品安全標準進行兩次的非常規項目檢驗。

二、檢驗完成後,若合格,則出具《出廠檢驗報告》,經本廠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允許出庫;若判定為不合格,則按照《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理。

三、檢驗員在檢驗過程中應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記錄應清晰、完整,能準確反應食品的質量狀況,並保存好出廠檢驗的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

四、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五、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留樣應放存於專設的留樣間內,按品種、批號分類存放,並有明顯標誌。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範圍

對本廠食品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檢查、層層監管,由食品安全負責人牽頭,各部門、崗位負責人配合。

三、自查內容

(一)企業資質變化情況: 營業執照與食品生產許可證 實際生產方式和範圍是否一致,是否發生變化,變化後是否報告。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落實情況。相關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人員健康檔案,是否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並做好記錄。

(三)原料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索證、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採購,購進時是否索取了企業相關資質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是否有詳細的採購驗證記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嚴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並做了詳細的相應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是否實施「五專」管理,有單獨的進貨台賬。

(四)生產過程式控制制情況:廠區環境、生產加工場所、設備設施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生產工藝過程是否符合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定期維護保養設備設施,確保設備運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五)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是否配備了必備的檢驗儀器、設備,計量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檢驗輔助設備和化學試劑是否齊備;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具有檢驗資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對生產的每批產品進行檢驗,是否將檢驗的原始記錄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留存備查,是否對出廠的每批產品留樣,並進行登記。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是否有採購不合格食品原輔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情況,對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進行處理,對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召回,並有記錄。

(七)食品標識標註情況: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印有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以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和產品的貯藏方式和保質期等相關信息。

(八)食品銷售台賬記錄情況: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銷售台賬,記錄了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銷售日期、檢驗合格證號、生產批號以及購貨者的相關信息,包括購貨者的名字,地址、銷貨場所等。

(九)產品標準執行情況:企業是否積極並嚴格執行各個產品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執行的標準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應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做好自查情況記錄,真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證。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直接關係到消費者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水平,為加強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無效。

三、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安全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發生。

六、從業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前必須清洗、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七、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健康記錄本,做好「五病調離」記錄。

附: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簡要匯總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情況匯總表

二、體檢不合格人員「五病調離」登記表

附:1.體檢不合格調離通知書(體檢機構)

2.企業調離通知書

三、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登記表

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確保滿足崗位技能要求,適應本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本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由辦公室負責根據員工的受教育程度、工作經驗等實際情況,編製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保證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於40小時。

三、培訓內容需與實際崗位緊密結合,以法律法規、標準、專業技術、責任制度、崗位技能、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等為主要內容。

四、各部門應協助做好人員培訓,並積极參加培訓。

五、對新入廠員工和轉崗工人,要進行崗前培訓,達到上崗應具備的基本技能才能上崗。

六、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七、根據實際情況,盡量安排各級人員參加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或交流活動。

八、辦公室負責建立員工培訓記錄表,並對培訓教育資料、培訓考核內容、考核成績等資料存檔備查。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要求

1.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2.每年制定人員年度培訓計劃,計劃包括培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學時等信息。

3.培訓形式:集中培訓、個別培訓、知識講座、派員參加其他部門的培訓等。

4.培訓內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常識,保健食品法規、規章、標準和最新動態等。

5.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監管部門的要求,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小時,培訓務必做好記錄。

6.派員參加其他部門和單位組織的培訓應保存培訓通知、培訓教材等;自行組織的培訓應保存計劃、實施方案、培訓通知、簽到表、培訓內容(PPT、書等教材)、考核試卷、考試合格名單、培訓照片、總結等資料形成檔案。

企 業 信 息

培訓計劃表( 年度)

培訓登記表( 年度)

不合格品與不合格事項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對不合格品與不合格事項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與不合格事項再次出現。

二、職責

(一)質檢部負責不合格的管理。

(二)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不合格的糾正或採取糾正措施,質檢部負責跟蹤驗證。

三、不合格範圍

(一)產品不合格:包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二)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術工作不合格、過程不合格、體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三)本企業通過檢查、考核、檢驗、驗證、審核、用戶走訪、信息反饋、接受投訴等方式發現存在的不合格。

四、產品不合格的處理

(一)不合格品由質檢部負責鑒別、標識、記錄並通知責任部門和報告企業領導。

(二)責任部門應將不合格品隔離存放並加以明顯標誌。

(三)質檢部組織質檢、生產、供應等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分析原因,明確責任,確定處理措施並報企業領導批准。

(四)對不合格半成品一般採取以下措施:

1、返工:將產品從正常的生產流程中分離出來,對產品進行進一步加工以滿足產品標準要求,如重新包裝,金屬探測失效等等(不包括生產工藝規定的回料加工)。

2、報廢:由質檢部將報廢產品進行銷毀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對原輔料、包裝材料不合格一般採取以下措施:

1、退貨;

2、讓步接收;

3、報廢:由質檢部將報廢產品進行銷毀處理,並做好記錄。

(六)對不合格成品要進行銷毀處理,並做好記錄。

(七)責任部門針對不合格原因進行糾正或採取糾正措施,質檢部進行跟蹤驗證。

五、不合格事項的管理

(一)有關部門在檢查、考核、用戶走訪、信息反饋、接受投訴等方式發現存在工作不合格時應及時報告質檢部,填寫不合格通知單交責任部門。

(二)責任部門調查分析原因,明確責任,確定處理措施並報企業領導批准。

(三)責任部門針對不合格原因進行糾正或採取糾正措施,質檢部進行跟蹤驗證。

六、廠長酌情對責任人員進行教育和適當處理。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範銷售後的食品存在不合格或不安全時必須的召回,包括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避免食品安全危害繼續擴大。

二、範圍

適用於已銷售並確定為不安全批次的食品的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工作。

三、職責

(一)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負責食品召回及處理的統一指揮調度,包括通知召回、實施召回、對召回產品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向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報告召回及處理情況。

(二)質檢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進行分析評估,並適時提出產品召回建議,負責召回產品的驗證。

(三)採購銷售部負責向顧客發出產品召回通知並組織做好產品的召回工作。

(四)生產部負責召回產品的處理。

(五)廠長負責對產品召回方案的批准,確保產品召回過程所須資金和資源的供應。

四、工作程序

(一)產品召回的時機

當不安全批次食品已經銷售出去,應啟動召回程序,包括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以下情形會觸發召回程序:

1、顧客的投訴;

2、監管部門檢查發現不安全產品,責令召回;

3、媒體曝光的不安全食品或事件;

4、本企業內部檢查發現不安全批次的產品已經交付;

5、其他的改變(包括技術、法律行規和突發事件)影響到已交付的產品質量或安全。

(二)食品召回級別的確認

1、一級召回:食用後已經或者可能導致嚴重健康損害甚至死亡的;

2、二級召回:食用後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一般健康損害;

3、三級召回:標籤、標識存在虛假標註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機制的建立

1、成立產品召回應急小組

1) 需要召回產品時,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牽頭成立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明確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成員的職責,包括通告、回收、運輸、防護、驗證、處理等。小組成員來自質檢部、倉庫、辦公室、生產部。

2)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按職責的規定迅速開展工作。

3) 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產。

(四)信息反饋與分析

1、信息反饋

1) 辦公室將顧客反饋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填寫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上,連同顧客的書面投訴一起報交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2) 本企業內部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嚴重質量問題時,發現人應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的形式及時向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報告。

3) 對國家抽檢發現本企業產品不安全、國家責令召回產品、媒體對本企業產品的負面報道等信息,發現者或接收者應及時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的形式向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分析

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對收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如果發現產品不召回就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時,應組織產品召回;對政府監管部門責令召回的,應無條件立即組織召回,並向廠長報告。

(五)產品召回的實施

1、一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24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二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48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三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72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2、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成立後,應根據職責分工,由指定人員立即查閱《產品銷售登記台賬》,追溯產品去向,擬定發給經銷商的《產品召回通知單》或通告公眾的公告文,通知單或公告文上應寫明召回產品的名稱、規格、批次、出現的問題及嚴重程度。如果產品不安全與原料有關,則還需擬定《產品不安全問題緊急報告》,通知原輔材料供應商原料可能存在的問題,並要求其暫停供應相關原料,並查找原因予以答覆。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填寫《產品不安全問題緊急報告》,提交當地政府監管部門。

3、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根據發貨記錄將《產品召回通知單》發給需召回產品區域的經銷商,要求經銷商停止銷售需召回的產品,並將這些產品下架、封存,儘快運回本企業。對運回本企業的產品,倉庫應做好隔離、封存和標識。

4、如產品已流入消費者手中,此時本企業應通過媒體及網路向消費者公告需召回產品的相關信息(如生產日期、產品名稱、批號、不合格原因等),以及產品召回的網點、途徑,同時向消費者申明不要再使用該批次產品。

5、倉庫應停止發出與召回產品同一批次的庫存產品,對這些產品做好隔離、封存和標識,等待處理。

6、廠長應確保產品召回過程所須資金和資源的供應。

(六)召回產品的處理

1、產品召回後,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應對召回產品及相關庫存產品進行評價並提出處理意見,以《產品召回記錄表》的形式上報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批准。

2、相關部門按《產品召回記錄表》上的處理決定對召回產品及相關庫存產品進行處理,包括對召回產品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等方式。

(七)糾正和完善

1、產品召回完成後,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組織產品召回應急小組和有關部門對產品召回的情況進行總結。在總結中,應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明確產品召回涉及的銷售區域及產品種類、數量,召回產品的處理結果,召回對企業信譽的影響,召回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形成《產品召回記錄表》。總結的結論應上報廠長及當地政府監管部門。

2、質檢部依據總結的結論向各部門發出《糾正措施記錄表》,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3、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適時組織進行產品召回演習。通知相關方的方式、召回工作的各項措施(包括產品追溯)、受影響產品的處置等應在實施演習時使有關人員掌握。演習後應總結經驗教訓,並將這些經驗教訓作出記錄以便對相關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制定響應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了解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定義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職責

(一)質檢部負責組織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二)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應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三)採購銷售部負責在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後實施產品召回的具體工作。

(四)生產部負責配合質檢部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一)報告

報告原則:企業任何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涉及企業產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企業各部門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對於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領導報告,並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其原料,並立即進行檢驗、分析、調查;對確認屬於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立即予以召回、銷毀。

五、責任追究

(一)各部門負責人及企業領導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後,要及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不得避重就輕,要實事求是。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六、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檢部組織進行原因分析,編製《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採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後予以實施。事故發生後,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有關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倉庫管理制度

為加強倉庫管理工作,確保物料的安全存儲與使用,維護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並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

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貯存區內的地面、牆壁、天花板及橫樑、架構、管道等應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積水;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理廢料、垃圾等應。

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擺放應離地、離牆並與屋頂保持適當距離,垛與垛之間也應有適當間隔,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濕的表面上,應避免放在管道或設備部件下方等有可能滴落冷凝水的地方。

四、各種原材料應按品種分類分批貯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顯標識,同一庫內不得貯存相互影響風味的原材料,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五、清潔劑、消毒劑、殺蟲劑、潤滑劑、燃料等物質應分別安全包裝,明確標識,並應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分隔放置。

六、倉庫應有足夠的通風換氣設施,嚴格使用防鼠板及其他避免蟲害進入的設施,做好防蟲害檢查,並做好記錄。

七、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對溫濕度有要求的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應控制庫房溫濕度,填寫《環境溫度濕度記錄表》,發現不符合時立即作必要的調控。

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庫房。

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企業衛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廠區衛生制度

(一)廠區應設置在無有害氣體、煙塵、粉塵、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地方。

(二)廠區衛生由專人負責。

(三)廠區所有道路應整潔乾淨、無積水,不得有雜物、紙碎等物,不得有蚊蟲孳生地,垃圾箱應為緊閉式並遠離生產區。

(四)廠區內所有排水溝必須為密閉式清潔,流暢,有防鼠設施,不允許有積水,沉積雜物。

(五)廠區所有綠化面積應是整齊、劃一,草地上不應有雜物。

(六)廠區應定期或在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防止害蟲孳生。

(七)進入廠區範圍者,需保持環境衛生。

(八)生產區、生活區應為相互隔離,區內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坑式廁所應距生產區25米以外。

(九)未經允許的車輛、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二、生產車間衛生制度

(一)生產車間必須保持通風采光照明良好,具備防止鼠、蠅、害蟲的設施,地板平整、防滑,便於清潔。

(二)生產場地的地面,天花、牆壁、玻璃窗清潔乾淨,無油污、積塵、蜘蛛網。

(三)生產車間設置更衣室,備有非手動式洗手、消毒、干手裝置。

(四)工作前後,生產人員對生產場地、設備、工具、容器進行清潔,並擺放整齊。

(五)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並盛放於有明顯標誌的專用容器。

(六)照明設施應有防護裝置。

三、倉庫的衛生制度

(一)保持通風、乾燥,具備防蟲鼠害設施。

(二)倉儲物品分類堆放整齊,離地離牆存儲。

(三)倉庫內不得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四)溫濕度應符合物品的存儲要求。

四、生產設備、工用具衛生制度

(一)生產設備及工用具乾淨清潔,在生產前後進行清洗消毒,並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二)容器與食品的接觸應邊角圓滑、無焊疤和裂縫。

五、生產人員的衛生制度

(一)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生產人員必須持有衛生部門頒發的健康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二)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進入作業區域應規範穿著潔凈的工作服,並按要求洗手、消毒;頭髮應藏於工作帽內或使用髮網約束。不應配戴飾物、手錶,不應化妝、染指甲、噴洒香水;不得攜帶或存放與食品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

(三)生產人員手部有外傷時不得接觸原料和食品。

(四)生產人員使用衛生間、接觸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從事與食品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後,再次從事接觸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設備等與食品生產相關的活動前應洗手消毒。

六、貯運衛生制度

(一)用作運輸、儲存產品的器具必須堅固、密閉、無毒,保持清潔,防止污染。

(二)運輸的工具、容器必須衛生清潔,不得與有毒、有害、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混運,混放,並有防雨、防晒設施。運輸車輛乾淨清潔,符合產品的保存條件。

食品添加劑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範食品添加劑使用和管理,防止超範圍或超限量使用,確保食品安全。

二、範圍

生產過程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

三、使用原則

(一)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

3、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4、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5、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2、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

4、便於食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三)食品添加劑標準

按照GB 2760標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四)帶入原則(不直接添加,通過配料帶入)

在下列情況下食品添加劑可以通過食品配料帶入食品中:

1、根據GB 2760標準,食品配料中允許使用該食品添加劑。

2、食品配料中該添加劑的用量不應超過允許的最大使用量。

3、應在正常生產工藝條件下使用這些配料,並且食品中該添加劑的含量不應超過由配料帶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帶入食品中的該添加劑的含量應明顯低於直接將其添加到該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四、使用管理流程

(一)採購規範:

1、食品添加劑廠家應具備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2、採購的食品添加劑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明。

3、食品添加劑標識內容應符合要求,內容完整,包含名稱、型號、規格、用途、使用範圍、使用方法、使用量限制、有效期等內容。

(二)使用前準備:

1、確認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均應為GB 2760標準以及相關增補公告中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

2、確認食品添加劑的用量不超過GB 2760允許的最大使用量。

(三)實施「五專」管理

1、專人管理。由經過被授權的、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領取、配置、使用。

2、專櫃存放。將食品添加劑放在指定區域的專櫃保存(存放高風險添加劑的專櫃應上鎖),不得與其他原料或物資混放,存放處應加貼標識。對於需要從大包裝分裝使用的,應在分裝的產品上加貼標識,防止誤用。

3、專本登記。設「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本」專門登記使用情況。

4、專用計量器具。配置專門的並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每次領用食品添加劑應準確稱量,並記錄於《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台賬》。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工具應專管專用,保持衛生狀況,不得污染。

5、專人添加。安排專人進行配料、投料,按作業指導書操作。

食品添加劑應按生產需要量領用,當天未使用的應退回保存,不得擅自放於專櫃以外,並做好退回登記。

留樣管理制度

為規範留樣管理,實現產品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一、質檢部負責留樣室管理,檢驗員負責留樣樣品的抽取和保管。

二、留樣包裝應與市售品一致,貯存環境溫、濕度與產品標籤所述一致,留樣應貼《留樣標籤》,註明:品名、規格、留樣日期和抽樣人等。

三、生產的產品及購進的重要原材料需每批進行留樣。留樣應按品種、批號、年份分類存放,留樣的保存期應不得低於該產品的保質期。

四、留樣由檢驗員專人保管,並建立《產品留樣記錄表》,每月檢查樣品的變化情況,如有異常變化,記錄在《產品留樣記錄表》,並安排進一步驗證,採取必要的跟蹤措施,包括召回產品。

五、留樣室的溫、濕度應予以記錄,填寫《環境溫度濕度記錄表》。

六、當接到用戶就產品質量問題的投訴,或生產出現異常情況需動用留樣進行分析時,應隨時能夠調用留樣。

七、期滿後的留樣,作廢棄處理。

檢驗室管理制度

一、檢驗員應嚴格掌握,認真執行相關安全制度、儀器管理、藥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

二、進入檢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進入無菌室換無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檢驗室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上下班應進行清掃整理,桌櫃等表面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無塵,杜絕污染。

四、檢驗室應井然有序,物品擺放整齊、合理,並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實驗室吸煙、進餐、會客、喧嘩,或作為學習娛樂場所,不得存放實驗室外個人用品、儀器等。嚴禁在冰箱、溫箱、烘箱、微波爐內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五、隨時保持實驗室衛生,不得亂扔紙屑等雜物,測試用過的廢棄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內,並及時處理。

六、試劑應定期檢查並有明晰標籤,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各種器材應建立請領消耗記錄,貴重儀器填寫使用記錄,破損遺失應填寫報告,藥品、器材等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轉讓,更不得私自拿出。

七、進行高壓、干烤、消毒等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現場,認真觀察溫度、時間、壓力等。

八、嚴禁用口直接吸取藥品和菌液,按無菌操作時,如發生菌液等濺出時, 應立即用有效消毒劑進行徹底消毒,安全處理後方可離開現場。

九、檢驗完畢,即時清理現場和實驗用具,對於有毒、有害、易燃、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應按有關要求執行,兩手用清水肥皂洗凈,必要時用消毒液泡手,然後用水沖洗,工作服應經常清洗,保持整潔,必要時高壓消毒。

十、離開實驗室前,尤其節假日應認真檢查水、電、氣、汽和正在使用的儀器設備,關好門窗方可離去。

十一、部門負責人督促本制度嚴格執行,根據情況給予獎懲,出現問題應立即處理、上報。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生產設備管理,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滿足生產需要,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日常管理實施三級管理體制,即設備主管負責,車間帶班分管,設備操作工實操。

二、每種設備原則上必須由專人負責,不得隨便換人或調作他用。

三、設備操作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掌握該設備性能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四、設備操作工在作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操作工需每天填寫設備運行情況。

五、特種生產設備除遵守以上條例外,還需執行相關規定。

六、生產車間操作員負責對生產設備進行日常保養維護並做好相關記錄。設備不正常運行時,應及時通知技術人員進行檢查、維修。

七、應按計劃對設備(特別是主要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定期對易損件進行更換。

八、對於設備故障應及時檢修並作好相關記錄。故障設備不得用於生產,停用、報廢的設備應進行標識。

九、建立設備檔案,記錄生產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編號、生產日期、使用日期及場所、維修檢修記錄等。

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一、目的

為迅速處理消費者投訴,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妥善解決消費者的每宗投訴,避免擴大影響,維護本企業信譽,提升售後服務,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所有消費者投訴的受理和處理。

三、職責

(一)採購銷售部負責消費者投訴的受理,參與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二)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負責提出並監督實施消費者投訴的處理措施。

(三)生產部、質檢部負責參與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四)廠長負責消費者投訴處理措施的批准。

四、內容

(一)設立消費者投訴電話。

(二)接到消費者投訴時,接訴人應判斷投訴問題的緊迫性和嚴重性,如涉及食品安全,應立即要求消費者停止使用相關產品,做好控制,等待本企業調查處理。

(三)接訴人應在《消費者投訴處理記錄表》上記錄投訴內容,並及時報送主管處理:

1、投訴涉及食品安全的,主管應立即報告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和廠長。食品安全負責人應組織各部門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具體措施可包括:派人現場了解和檢查、將產品發回本企業檢測、啟動產品召回程序將同批產品召回等。投訴處理的具體內容應記錄在《消費者投訴處理記錄表》上。

2、投訴不涉及食品安全的,應組織各部門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投訴處理的具體內容應記錄在《消費者投訴處理記錄表》上,並報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審核。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應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避免同類問題重複發生。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一、目的

建立應急狀況的識別和響應機制,確定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出有效響應,防止和消除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廠生產活動中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和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故意投毒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的實施;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人員、車輛的調配,撥打119 、110、120求助電話等協助工作。負責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二)質檢部負責對在火災、汛情、停水、停電、鍋爐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響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負責對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添加劑、故意投毒等相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

(三)生產部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生產計劃調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急處置工作,統一指揮未明確規定應急措施的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

(四)設備部負責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等情況中設備設施的應急準備、響應及其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廠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四、內容

(一)火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負責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年11月9日組織員工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按消防安全法規要求配置滅火設備。

2、當發生火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就近取滅火器對著火點進行控制,防止火勢快速蔓延。火災初起階段的撲救要做到及時、快速。同時派人通知車間、樓層內其他人員就近向外疏散,儘快撤離,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3、在展開自救的同時,當班領導派人報告辦公室,通知配電室斷電,同時派人準備相關醫務用品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並根據傷勢情況,及時撥打120 醫療救護電話。

4、辦公室接報後立即調動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撲救,用水槍壓制火勢,組織人員將燃燒區域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及時移到安全地點隔離火源,防止爆炸和火情擴大。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燃燒區域的貴重財物移走,以減少損失。

5、當火勢較大不能及時撲滅時,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並組織力量防止火勢的蔓延。

6、發生事故的部門或車間負責對失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防汛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每年雨季來臨前,設備部負責組織清理下水道,確保排水暢通,檢查車間、庫房、辦公室及其他建築屋頂並補漏。

2、當發生汛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搶救物資,堵漏點,對漏水點進行控制,防止汛情擴大,同時派人通知辦公室。

3、辦公室負責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應急和醫務準備並及時趕往現場參加防汛搶救工作。

4、防汛現場出現大面積積水及電路故障時,設備部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排水並排除供電故障。防汛搶救過程中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進行救護,並根據傷勢情況,撥打120 醫療救護電話。

(三)停電、停水、停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設備部負責定期檢查電房、供水房及鍋爐設備,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平時加強與供電、供水部門的聯繫,提前掌握停電、停水信息。

2、設備部接到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的停電、停水通知後及時做好應急工作並通知生產部做好調整生產計劃和安排工作。

3、當發生臨時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時,設備部及時組織人員排查事故原因,準確判斷,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波及面擴大,減少財產損失。

4、生產車間組織人員將領用的原輔料擺放整齊進行標識,對已拆封的原輔料進行封口後標識。對已溶解的原輔料將溶液加蓋或密封保存以防污染。

5、生產部對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引起的質量問題及時上報質檢部,並對事故期間的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進入下道工序。

(四)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質檢部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培訓,讓相關人員清楚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劑使用實施「五專」管理。

2、當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質檢部及生產部。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後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對於已經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物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如下處理:

1)已經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原料或半成品,對物料進行二次調配修正使之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後方可用於生產,對於不能簡單的經過二次調配用於生產的物料報主管副廠長批准後進行報廢處理;

2)已經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成品,追溯所有批次並對產品進行隔離,報主管副廠長批准後進行報廢處理;

(五)故意投毒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加強對進入廠區外來人員的管理,做好登記,禁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廠區。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員工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提高員工食品安全意識,及時解決勞資糾紛。設備部負責加強生產關鍵崗位監控設備的配備。

2、當發現投毒事件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廠長、質檢部及生產部,情況嚴重的應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公安部門。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後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確定投毒產品範圍,對於投毒事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做如下處理:

1)對已受投毒污染的原料及半成品報廠長批准後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後處理。

2)已經生產的產品,追溯所有批次產品並報廠長批准後對所有產品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後處理。

3)如果產品已經流入市場,立即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執行,並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產品標識及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建立並實施可追溯性系統,以確保能夠識別產品批次及其與原料批次、生產和交付記錄的關係。根據終產品標誌和批次編碼,及產品生產儲存和交付過程中的記錄,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以便對體系進行評估,使潛在不安全產品得以處理,並確保不安全產品的及時和完整撤回,證實可追溯性。

2、範圍

適用於原材料批次、半成品、終產品的標誌和批次編號及產品生產、儲存和交付等可追溯性的標識、記錄等過程的可追溯性控制與管理。

3 職責

3.1 質檢部門負責進廠產品和過程產品的檢驗和試驗狀態狀況標識並負責指導、監督,進廠產品和過程產品的終產品標識及批號等相關記錄,對產品的可追溯性進行管理。

3.2 倉儲部負責本公司原輔料及庫存產品的標識,並保證產品銷售過程的追溯工作。

3.3 原料、在制品、終產品由生產部負責標識。生產部、倉庫、化驗室可按可追溯性控制要求負責實施並維護可追溯性的各種標誌、批號、記錄管理

3.4 由銷售部按文件的要求終產品標誌、批次及相關記錄,通知相關方並實施對有問題的產品召回。按召回措施要求組織實施。

4 工作程序

組織應根據終產品的標誌和批次編碼、產品生產、儲存和交付過程中的記錄,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標準要求可追溯系統能夠識別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的直接供應方,以及終產品的直接顧客。為確保該系統的有效性,可在可追溯性記錄的有效期內對其進行評估。可採取定期演練的方式或對實際發生的問題進行追溯,來評估可追溯系統。可追溯性記錄的保存期限應符合法律法規、保質期和顧客要求,以確保不安全產品的及時和完整撤回,並證實可追溯系統的有效性。

4.1 採購產品標識

4.1.1 標識種類

a.標籤:指掛牌或貼簽

b.記錄:記錄本、台帳、流程卡

c.記號

4.1.2 質管部負責原輔材料質量狀態的標識,內容主要有:合格、不合格、待檢等。標識可用產品本身的標識,如原標識不清或不易被辨認的,可由倉管員掛產品標識卡,填寫相應的內容。一般包括品名、編號、規格、型號、重量、數量、進廠時間和供應商。管理上保持帳、卡、物一致,發放時要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4.1.3 對進口原料要求供方提供較詳細的中文資料。

4.1.4 外購包裝箱、袋和快餐盒等產品要有明顯的區分標識,並提供標識區分方法。

4.1.5 消毒液、清洗劑及化學藥品要有明顯標識,標識內容:產地、品名、用途、進貨日期和有效期等。

4.1.6 因任何原因引起庫存物資的變質或不合格,一經發現,倉庫保管員必須及時另行標識,說明其不良情況,隔離存放並通知質管部評審處理。

4.2 生產過程標識

4.2.1 配料工序要求填寫《配料記錄》,內容為:物料量、產品名稱、配料人,各種原材料及添加劑添加量等。

4.2.2 處在流動狀態中的在制品標識是最容易造成脫落、丟失或遭到破壞的,為保證準確標識,不致因標識不清而造成失誤或差錯,質管人員有責任進行嚴格、細緻的監督和檢查,並負責及時恢復相應標識。

4.2.3 工序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檢驗/試驗報廢品、不良報廢品必須由操作工按規定放置在固定標識的廢品區中,並在該批次生產結束時立即清理完畢;要作返修處理的不良品更應在流轉卡上明確標識、隔離存放、等待處理。

4.3 成品的標識

4.3.1 包裝工序標識方法

a.噴碼人員要根據要求,在外包裝袋上和覆膜的指定位置上噴碼。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等,並填寫噴碼首件確認和工作記錄,詳細說明噴碼工作的主要內容。

b.成品包裝內放置《產品合格證》,合格證內容:生產廠家、產品名稱、數量、代號,便於最終追溯。

c.成品包裝箱外要根據彩袋、盒噴碼內容進行噴碼作業。

d.包裝記錄主要內容:本班工作人員、每批校對人員等。

4.3.2終產品標識:

車間生產的成品放在規定的區域,用標識牌標識;倉庫中的終產品按品種、規格放置在規定位置,用庫、定位線或標識牌標識。每個批次的產品必須有檢驗報告單及產品合格證,產品包裝上嚴格執行並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94規定,應印刷品牌、品名、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型號、批號、生產日期、凈重、保質期、注意事項、廠名、廠址、郵編、電話、傳真等內容,或以產品標籤表示。

4.3.3 在生產過程如遇到標識不清時,應報告班組主管及質檢部或質檢員,經組織人員分清後再進行標識。在採購、搬運、生產過程中各部門、各崗位均應注意保護產品標識不得隨便毀損標識。

4.4標識控制

4.4.1 標識管理和發放

a.原輔材料庫房的標識,由倉儲部印製、保管、發放。

b.生產過程的標識,由各生產車間印製、保管和發放。

c.包裝物的噴碼記錄,要由專人填寫,要準確記錄物品的來龍去脈。

待檢:原料或產品未經檢驗和試驗,黃色

合格:原料和產品經檢驗合格,綠色

不合格:原料和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紅色

質檢部對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進行管理,通過標牌和記錄等對檢驗和試驗的狀態進行區分,車間、倉庫、化驗室按著產品狀態管理要求,保護各種標誌。

4.4.2 無標識或標識不清產品的處理

a.由倉儲部通知質管部,由質管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鑒定評審,能鑒定的重新標識,無法定性的由質管部重新檢驗確認。

b.成品無標識可拆箱查看後標識。

c.半成品無標識由化驗室取樣進行分析,如無法判斷,由生產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4.4.3 所有標識,各單位要定期檢查

4.5記錄標識

4.5.1原輔材料驗收記錄生產記錄(生產通知單、生產日報表)領料記錄半成品檢驗記錄包裝記錄成品檢驗記錄入庫產品記錄銷售記錄運輸記錄等。

4.5.2功能操作間標識:

指車間名稱、工序名稱等應以醒目的標牌示之。

4.5.3產品記錄是唯一性標識,是通過產品批記錄產品編碼記錄對產品實現過程進行控制,要保存所有記錄以滿足追溯性要求。

4.6產品編碼規定

由研發部部制訂產品編碼規定,並編製產品編碼目錄。產品編碼將成為產品名稱的唯一性追溯標識。

4.7產品批次管理辦法

生產部保存生產批次目錄檔案備查,有助於問題產品的召回,實施有效的產品生產過程的追溯,便於問題分析及改進。

4.8產品可追溯性

4.8.1當有可追溯性要求時,應具有交付證實材料-可根據產品的合格證、包裝標識-各部門的生產報表、出庫單、分類帳、批次識別記錄來進行追溯。

5.7.2查生產日期、產品批次檢驗報告單、班次、生產過程記錄和質量記錄至供方提供的原料。

5.7.3當產品發生質量事故時,可根據產品的標籤標識、產品批次記錄、終產品分銷途徑記錄追溯到產品的生產日期、來源、質量及投入情況。

4.9產品的召回(詳細見產品召回程序)

當工廠的留樣觀察抽檢或市場上有投訴證實產品有危及消費者健康的危害後,工廠負責對該批產品實施召回。

4.9.1召回產品的種類

(1)運輸、儲藏過程中出現的零星產品。

(2)由於機器設備、人員操作、產品配方等原因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3)工廠在市場上流通,快到保質期但仍未銷售完的產品。

(4)模擬召回的產品。

4.9.2產品召回過程

對於5.9中出現的產品,消費者可直接跟經銷商聯繫,銷售部對用戶意見和消費者對產品及服務的投訴,根據《消費者權益法》並結合實際情況做出解釋、賠償和相應處理,並記錄在《產品投訴處理登記表》或《消費者投訴服務處理登記表》中,必要時將投訴信息及時反饋到質管部及研發部、生產部,由他們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對實施結果進行檢驗,同進,工廠將對出現問題的原因,由質管部和生產部、研發部進行徹底查處。

4.9.3召回產品的評審處理

召回的產品,要抽樣將質管部,確屬產品質量安全衛生問題,由質管部出具檢驗結果證明,同時將召回的產品按技術部審批意見填寫《撤回產品處理評審表》後轉交生產部進行全部銷毀或返工。

產品召回過程中信息傳遞:

(1)消費者或經銷商將電話打到營運部,如果是零星投訴,直接由銷售部處理並登記備案。

(2)如果是零星區域大面積投訴,由銷售部和經銷商進行合作回收。

來源:食品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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