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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存在8大生產缺陷,天籟牧羊奶粉的濕度記錄不符合要求!

2月9日晚間,國家食葯監總局在官網上發布了《關於明一國際營養品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明一國際」)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2017年12月4日—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等,對明一國際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

現將明一國際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函告如下:

一、部分設備設施、人員資質未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

(一)企業使用供應商提供的低聚半乳糖原料作為標準品進行低聚半乳糖檢驗,檢測結果無法溯源,不能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加強實驗室質量管理,確保檢驗結果準確性的要求。

(二)企業提供的總經理(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吳某某和生產總監葉某某的學歷證書顯示,二人為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畢業,畢業時間分別為2002年7月和2007年7月,學歷證書編號相連,分別為645405200707002334和645405200707002335,在教育部學信網上未查到上述兩個畢業證書的信息。不符合《細則》中「人員核查」關於企業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安全受權人應有食品及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二樓原輔料倉庫營養素室的《倉儲部溫濕度記錄表》顯示,2017年12月4日、12月5日有三次濕度記錄分別為60%、58%、60%,不符合庫內存放的花生四烯酸(ARA)包裝標籤上「儲藏濕度55%以下」的要求。不符合GB 23790—2020中8.3.1條款關於應按照保證質量安全的要求運輸和貯存原料的規定。

(二)2017年11月20日明一天籟牧羊嬰兒配方羊奶粉的生產記錄顯示,13:01和18:32時益生菌配料間的濕度記錄分別為42%和41%,不符合你公司制定的《HACCP計劃書》關於益生菌配料間相對濕度≤40%的規定。不符合GB 12693—2010中9.1.2.1條款關於應根據產品和工藝特點,對需要進行濕度控制區域的空氣濕度進行控制的要求。

(三)未按照你公司制定的《產品混合均勻度確認與驗證規程》對營養素原料(動物雙歧桿菌)的混合均勻性進行驗證。不符合GB 23790—2010中9.6.5.3條款關於與混合均勻性有關的關鍵工藝參數(如混合時間等)應予以驗證,對混合的均勻性應進行確認的要求。

(四)未能提供2017年6月、7月消毒底蓋的檢驗報告,提供的2017年9月、10月的《包裝材料檢驗報告》顯示消毒底蓋的檢驗取樣數量為1個,不符合你公司制定的《製程塗抹作業規範》關於「包材(每月監控)」和「消毒底蓋(取樣)2個」的規定。不符合GB 23790—2010中9.1.1條款關於應對從原料和包裝材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的要求。

(五)企業組織的兩次培訓,即2017年7月4日「ISO腸桿菌檢測方法及沙門氏菌檢測方法大比對培訓」與2017年10月16日「GB 4789.28—2013食品微生物學檢驗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僅存有《培訓/會議簽到表》,未能提供相關培訓內容記錄及培訓考核和有效性評價記錄。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3條款關於應定期審核和修訂培訓計劃,評估培訓效果,並進行常規檢查,以確保計劃有效實施的要求。

(六)未能提供2017年7月4日出廠檢驗報告(編號為35B1—170600110)中乳清蛋白檢測結果的原始記錄。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完整保存各項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明一國際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反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明一國際整改,請明一國際完成整改後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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