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鄉土習俗軼事之二:婚嫁

鄉土習俗軼事之二:婚嫁

古曰:「男婚女嫁,人之大倫也。」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之喜。古代的婚姻,據說要經過六道程序,所謂「三茶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到民國時期,雖有省略和變更,各地風俗又有不同,但基本上仍依此程序。這裡敘述的是我所見聞的習俗,大致可歸納為說媒、定親、納聘、迎娶四個程序。

「男子二十而冠」,就是說到了該成家的年齡,於是父母親就挽親託友,替兒女物色合適的佳偶。有的地方有以說媒為業的「媒婆」,我地則極少見,一般是委託信得過的至親好友做媒。經媒人說合,男女雙方認可,就請「算命瞎子」排八字,如果合肖,即進入定親程序。

由媒人從中牽線,雙方往來須用「帖子」,帖子裝在一對「拜帖箱」中。這時男方出「懇帖」,上書「敬逑淑德」;及「請庚帖」,上書「敬求庚吉」。女方回帖「恭允台愛」,並回「敬開小女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日,敬呈台覽」等字樣。

然後,進入定親和納聘程序。雙方聯姻先要確定「聘金」,又叫「財禮」。民國末年,一般按女子年齡計算,大致每歲折一石米。聘禮一般分三次發送,稱為頭盤、二盤、三盤。有的不一定分三次,也有頭盤、二盤合在一起的。然後選定定親的日子(一般是由女方選定親日,男方選成婚日),隨即發約日帖,內書「謹先某年某月某日,恭行納采之禮,肅此予聞。」回帖「惟吉是從,謹遵台吉。」

於是男家發頭盤,是孝敬給女方父母的,俗稱「肚痛錢」。須寫龍鳳大帖,又叫「禮書」,以示男女雙方訂親,今後不得反悔的唯一憑據。男方禮書內寫「納采之敬」,女方回書「答采之敬」,這樣就確立了婚姻關係。二盤,主要用於置辦嫁妝的,俗稱「催急」,除錢幣外,還有緞頭、老酒等。也要寫紅綠帖子,書「納幣之敬」,回書「答幣之敬」。

婚期前,要發送三盤,用於女家置辦好日的酒席,又稱「開面盤」。如果女家有長輩,還要送孝敬錢,俗稱「盤擔」,有什麼「太公、太婆盤」、「舅公、舅婆盤」等等。同時男方還要送約安床、合巹帖,內載「謹選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安床大吉;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合巹大吉。」女方應回「恭允台期」。

女方依據男方的安床日期,發送嫁妝,至於嫁妝的多少,根據聘禮的豐厚和女家的財力而定,鄉間有「隨箬裹粽」之說。一般有八仙桌、大椅子、箱子、箱櫥、排凳、併春(半桌)等方件,有面盆、腳盆、桶盆、飯斗、絜檔等圓件,以及祭祀用的「三祀」或「五祀」、酒壺、火熜、鑞甑等銅鑞錫器,和碗盞、燈盞等日用器具,還有被褥、衣服等等。被褥中須放置棗子、桂園、荔枝、花生等「被頭果子」,象徵早生貴子。唯有子孫桶(馬桶)須在迎親日裝在布袋中,由女方的「老嫚」隨花轎送到新房中。裝有新娘金銀首飾和梳洗用器的梳頭藍和孝敬男方長輩鞋襪等轎後箱,一般由新舅爺在婚日帶來。

女家發嫁妝前和男方接到嫁妝後,均要請鄰舍、親友參觀。但其中有一口素箱,內裝喪事穿的麻衣、素服,是禁止開啟的。安床須請福壽雙全的長輩伉儷。安床後至婚前,須由童男陪新郎一起睡在新房裡。

在發嫁妝的同時,女方鬚髮請新郎的請帖,內載「謹詹月之某日某刻,菲治芹酌奉迓大乘龍某某賢坦老先生文幾,下具愚岳姓某某鞠躬」等。新郎至女家親迎時,亦須隨送請帖,請岳父、舅爺等,格式與請新郎差不多,只有稱呼和落款有所不同。同時還須攜帶各種紅包,有「頭位紙包」、「台門紙包」、「開面紙包」等和給女方小輩的「親儀」,名目繁多,不一而足。

以前迎親均在晚間進行,在寅卯時拜堂。因日寇侵華,兵匪橫行鄉里,夜間實行戒嚴,此後都改夜轎為日轎,在申時拜堂。迎親的前一日晚上,新郎、新娘各自都要沐浴,有一定儀式。浴後須祀神。迎親日新娘由老嫚給以開臉,即用鵝蛋粉塗面,用紗線絞去汗毛,並修正眉毛臉龐。

迎親之日,新郎往女家親迎,女家中午是正酒,新郎坐首席;下午申刻(四點左右)男家舉行婚禮拜堂,晚上是男家正酒,邀請新丈人、新舅爺坐首位。是日上午,男家發轎,花轎和儀仗以及新娘穿戴的花衫、紗罩、珠冠等,可向轎彩店貰用。花轎四周飾以綵球、流蘇和三角小旗等,轎頂有錫制的「五嶽朝天」,儀仗有對鑼和肩扛的迴避牌、戳燈、擎耀各一對,在轎前鳴鑼開道,四個轎夫和吹鼓手均由男方的「抬轎嫚」(墮民的一種)擔任。舊時的規矩,所有官吏的轎子,除本地知縣因是父母官外,均須讓道於花轎。

舊禮數重男輕女,男子可娶三妻四妾,女子則不準再嫁。再醮女(俗稱二婚頭)不準乘花轎,再嫁只能坐二人抬的肩輿(俗稱輕椅轎)。如坐花轎,必須摘去「五嶽朝天」。轎到女家,須先請有福份的女性長輩,用古銅鏡「搜轎」,祛除鬼怪,並端坐轎中,等到新娘上轎時才離開。

新娘由兄(弟)抱上轎,叫做不踏娘家泥。花轎出門,新娘的母親應在堂前哭嫁,有哭哭發發之說。

花轎到男家的堂前,先由男方小輩的小姑娘,給轎內的新娘臉龐上抹一下粉,稱為「添紅粉」。新郎和兩位「攙郎」及讀祝文的小倌人四人,在新房吃暖房酒。同時有兩個「墮民」手執燈籠,在吹奏樂聲中,來回灶間和堂前間行走並吟唱,稱作「彈郎」。隨後,新娘出轎,在福、祿、壽三星像前,老太爺上香,兩位福壽雙全的男性長輩點花燭,再由小倌人讀祝文。奏樂聲起,新郎由攙郎、新娘由老嫚攙扶,隨著樂曲和贊禮者贊唱聲中,新郎行四跪四拜大禮,新娘行作揖禮,拜天地、高堂、夫妻對拜。隨即踏著鋪在地上的麻袋,進入洞房,麻袋須前後傳遞,稱作傳宗接代。

進入洞房後,新人先要坐床,按男左女右,攙郎的和老嫚各自幫助新郎、新娘搶佔坐位,誰占的坐位多,日後夫妻間的權力就大。拜堂時,懷孕的婦女及戴孝的人,是禁止入內觀看的。

拜堂後,要迎新舅爺(新娘的兄弟),然後開喜筵。喜筵畢,新舅爺告辭回府後,就開始鬧新房,也叫「吵房」,有吵房無大小之說。吵房的親友非要使新人出盡洋相,才滿意地散去。

婚後第二天,新娘由老嫚攙扶,在本家女眷指引下,到本房頭引見各家長輩,道萬福。一般在婚後第三天,新郎新娘須至女家拜見長輩,叫「三朝回門」,須當日去,當日回男家,不能在母家過夜。三朝後,新娘子必須親自下廚做飯奉侍公婆,還要縫製鞋、襪或衣褥給長輩,有「若要發,先做襪;若要富,先做褲」的說法。也有圖方便的,將在娘家予制,在轎後箱裡帶來的鞋、襪分送給長輩、叔伯、妯娌的。

以上敘述的是通常的婚嫁形式,除此以外,還有一些特殊婚俗。如童養媳,俗稱「養媳婦」。就是男家領養一個小女孩,打算養大後做兒媳婦。待成年以後,與兒子結婚。無須說媒、納聘、辦嫁妝等程序,成親形式極簡單,俗稱「併親」。

再有一種「搶親」的。常見於貧苦人家,男女雙方已達成婚嫁聯姻,但因財力不足,不堪承受繁瑣的婚禮程序,就採用搶親的方法。經女方默許,約定時間、地點,由男方將女子搶至男家拜堂成親,女方家人則佯作呼救追趕,以作掩飾。

還有一種「兌面親」。就是雙方各有一兒一女,年齡也差不多,且也「合肖」,就互配婚姻,結成親家。一般也要挽人說媒、擇吉,但財禮、嫁妝等就簡單得多。其婚日一般也是分別進行的。「兌面親」在村裡也常有的。

解放以後,隨著婚姻法的頒布,廢除買賣婚姻,提倡婚姻自主,自由戀愛,婚事簡辦。舊的、不合理的婚俗,在我地已逐漸消失,成為歷史。

附 婚禮的祝文式樣:

中華民國年,歲次,月日時,嗣孫謹以花燭酒果之儀,敢昭告於

高曾祖彌之前。伏以詩詠關雎,書美釐降。合二姓之良緣,成百年之佳合。茲男年將弱冠,禮宜有室。敬憑月老之言,聘娶門之女,涓今吉旦,合巹禮行。伏願宜室宜家,俾昌俾熾。鸞鳳和鳴,允葉三多之祝。桂蘭競秀,欣覘五世之榮。不盡祈求,用申虔祝!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崧城微觀 的精彩文章:

TAG:崧城微觀 |